全》国人: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员会【关于修改中华人【民共和国《。农村土地 承包法】的决定
!
第十三!。届全国?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?会第七次《会议决定对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农》村土地承包法—作如下修改
】
? 一、将第】一条修?改为“为《了巩固和完善—以家庭承包经营为】基础、统分结合的双!层,经营体制保持—农村土地《承包关系《稳定并长《久不变维护农村土】地承包经营当—事人的合《法权益促进农业【、,农,村经济?发展和农村》社会和?谐稳定?根据宪法制定本法”!
【 二、增—加一条作《。为第九条“承包方承!包土地后《。享有土地承包经【营权可以自己经【。。营,也可:以,保留土地承包权【流转其承包地的【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!营”
【
: 三《、将第十《条修改为《“国家保护》承,包方依法、自—愿、有?偿流转土地》经营:权保护土地经营【权人:的,合法权益任》。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!犯”
—
四、】将,第八条改为第十【。一条修改为“农【村土地承包经—营应当遵守法—律、法规保护土【地资源?的合理开发和可【持续利用未》经,依法批准不》得将承?包地用?于非农建《设
【。 “国家鼓励!增加对土地》的投:。入培:肥地力?提高农业生产—能力”
】
五、【。将第十一条》改为第十二条修改为!“国务院农》。业农村?、林业和草》原主管部门分别依照!国务院规定的—职,责负责全国农村【土地承包经》营及承包经营合【同管理的指导
【
【 , “县级《以,上,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!村、林业和草原等主!管部门?分别依照各自职【责负责?本行政区《。域内农?村土地?承包经营及承包【经营合同管理
】
《 《“乡(镇)人民政】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!农村土地承包—经,营及承包《经营:合同管理《”
】。 六《、将第十五条改【为第十?。六条增加《一,款作为第二款“农】户内家庭成》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!土地的各项权益”】
:
《 七、将第】十六条改为第十七】条修改为“承—包方享有下列权【利
—。
“(一)!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!、收:益,的权利有权自主组】织生产经营和处【置产品?;
【 “(二)】。依法互换、》转让土地承包经【营权:;
—
? “(三)依法流!转土地经《营权;
》
《 : “(四)承包地!被依法征收、征用、!占用的有权》依法获得相应的【补偿;
】
“(五)!法,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!其他权利”
!
,
八、将第!十七条?改为第十八条第一】项,修改为“维》持土地的农业用途】未经依法批准不【得用于?非农建设;”
!
》 九、将第二【十条改为第二十【一条修?改为“耕地的承【。包,期为三十年草—地的承包期为—三,十年至五十年林地】的承包?期,为三十?年至七?十,。年
《
《 ?“前款规定的耕地】承包期届满》后再延?长三十年草地、【林地承包期届满【后,依,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!”,
,
》 : , 十、将第》二十三条改为第二】十四条修改》为“:国家对耕地、—林地和草地等实行】统一登记登记机【构应当向承包—方颁发?土地承包经》营权证或者林权【证,等证书并登记造【册确认土地承包经】。营权
《。
《 ? “土?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!林,。权证等?。证书应当将》具有土地承包—经营权的全部家庭】成员:列入
》
》 “登记机—构除按规定收—取证:书工本费外》不得收取《其他费用”
】
十】一、将第《二章第四节的—标题修改为“土【地承包经营权—的保护和互》。换、转让”
—
—。 :。 十二、《。将第二十六条—改,为第二十七条第二款!、,第三款修《改为“国家保护进】城,农,。户的:土地承包经营权不】得以退出《土地承包经营权作】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!件,
《
《 “?承包期内承》包农户进城落—户,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!愿有偿原则依法【在本集体经济—组织内?转让土地承》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!地交回发包方也【可以鼓?励其流转土》地经营?权”
【
十三【、将第二《十七条改为第二十】八条第二款》中的“农业等行【政,。主管部门”修—改为“农业农—村、林业和草原【等主管?部门”?
】 , 十四、将第二【。十八条改《为第:二十九条第》三项修改为“发包方!依法收回和》承包方依法、自愿】交回的”
!
十—五、将?第二:十九条改为第三【十条修改为“承包】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!将承包地《交回发包方承包【方自愿交回》承包地的可以获得】合,理补偿但是应当【提前半?年,以书面形式》通知发包方承—包方在?承包:期内交回承包地的】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!求承包土《地”
—
? 十六、将【第,四十条改为第三十】三条修改为“承包】方之:间,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!需要可以《对属:于同一集体经济组】织的土地《的,土地:承包经营《权进行?互,换并向发包方备【案”:
! 十七、将第四十】一条改为第》三十四条修改—为“经发《包方同?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!或者部分的土地承】包经营权转》让给:本集体经济组—织的其他农户—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!立新的承包》。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!方在该土地》上的承包关系—。。即行:终止”
—
— 十八、《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!三十五条修改为“土!地承包经营权互换、!。转让的?当,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!。申,请登记未经登记【不得对抗《善意第三人”
【
】 ,十九、将第二章【第五节的标》题修改为“土地经营!权”
?
— 二十、—将第三十二条和【第三十四条》合并为第三十六条修!改为“承包方可以】。自主:决定依法采取出租(!转包)、入股或【者,其他方式向他—。人流转?土地:经,营权并向发包方【备案”
》
《 二十一、】增加一条作》为第三?十七:条“土地经营—权人有权在》合同:。约定的?。期限内?占有农村土地自主】开展农业《生,产经营并取得收益】”
! 二十二、将第三!十三条改为第—三十八?条修改为“土地经营!。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!原,则
:
:
“】(一)依《法、自愿、有—偿,任何组织和》个人不得强迫—或者阻?碍土:地,。经营权流转;
】
?
《 ,。“(二)不得—改变土地所有权的】性质和土地的农【业,用途不得破》坏农业综合生产能】力和农业生态环【境;
》
,
? ?“(三)《流转期限《不得超过承》包期的?剩余期限;
】
? , “(四)受让!方须有农业经营【。能力或者资》质;
】 “(五)】在同等条《。件下本集体经—济组织?成,。员享有优先权—”
《
》 :二十:三、:将第: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!九条修改为“—土地经营《权,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!事人双方协》商确定流转的收益】归,承包:方所有任何组织和】个人不得擅自—截留、扣缴”
【
,
《 : 二十《四、将?。第,三十七条和第三十九!条第二款合并为第四!十条修改为“土【地经营权流》转,当事人?双方应当《签,订书面流转合同【
】 “土地经营权流!转,合同:一,般包括以下条—款
《
《 “(》一)双方当》。。。事人的姓名、—住所:;,
! “(二)》流转土地的名称、坐!落、面积、》质量等级《。;,
:
,
:
? , ,“(三?)流转期限和起止】日期;
》
?
, ? “(?四)流转土地的【用途;
《
— “(》五)双方当事人的权!利和义务;
【
“!(六)流转价款及】支付方式;
!
,
“(七)!土地:被依法征收》、征用?、,占用时有关补偿费】的归属;《
》
: “(八)违】约责任
【
“承包!。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!耕不:超过一?年的可?以不:签订书面合同”【
》
二—十五、增加一条作】为第四?十一条“土地经营权!流转期限《为五年以上》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!机构申请《土地经营权登—记未经登记不—。得对抗?善意第?。三人”?。
》
二十【六,、增加一条作为第四!。十二条“承包方不】得单方解除土地经】营权流转合》同但受让方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除外
?
— : “(一)擅—自改变土《地的农业用途;【
,
?
《。 “(二)弃耕抛!荒连续两年以—上;
! “(三—)给土地造成严重】。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!地生态环境》;
【 ? “(四)其—。他严重违约行—为”:
【 二十》。七、增加一条作【为第四十《三条“经承包方同】意受让方可以依法投!资改良土壤建设【农业生?产附属、配套—设,施并:按,。照合:同约定?对其: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!偿”
》
:。
二十八、!将第三十九条第一】款改为第四》十,。四条修改为“承包】方流:转土地经营权的【其,与发:包方:。。的承包关系不变”】
! 二十九、增—加一条?作为第四十五条“县!级以上地方人—。民,政府应?当建立?工商企业《等社会资本》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!营权的资格审查、项!目审核?和风险?防,范制度
—
》 “?工,商企业等社会资本】通过流转取得—土地经营权》的本集体经》济组织可《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!
【。 , “具《体办法由国务院农】业,。农,村、林?业和草原主管部【门规定”
】
三十、!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!六,条“经承包方书面同!意并向本集》体经济组织》。备案受让方》可,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!”
! 三十《。一、增加一》条作为第四十七【条“承包方可以【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!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!保并:。向发包方备案受【让方通过流》转取得的土地—经营权?经,承,包方书面同意并向】发包方备案》可以向?金融机构融资担保】
【。 “担保—物权自?融资担保合同生【效时设立当事—人可:以向:登记机?构,申请登记《;未经登记不得对抗!善意:。第三人
【
—“,实现担保物权时担】保,物权人有《权,就,土,地经营权优先—。受偿
《
:
“【土地经营权融资【担保办?法由国务院有—关部门规《定”:
:
,
三】十二、将第四十【五条改为第四—十九条修改为“以】其,他方式承《包农村土地的应【当签订承包合—同,承包方取得土—地经营权当事人【的权:利和义务、承—包期限等由》双方协商确》。。定以招标《、拍卖方式承包的】承包费通过公开【竞标、竞价》确定;以公开协商等!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!双方:议定:”
?
《 《三十三、将第四十六!条改为第《。五十条第一款修【改为“荒山、荒沟、!荒丘、荒滩等可以】直接通过招标、拍卖!、公开协商等方式】实行承包《。。。经营也?可以将土《地经营权折股分给本!。集体:经,济组织成员后—再,实,行承包?经营或者股份—。合作经?营”
》
— 三十四、将第四十!七条改为第五十一】条修改为《“以其他方》式承包农村土地【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!经济:组织成员有权优【先承包”
—
》。 : 三十五、将第【四十九条改为—第五十三条修改【为“通过招》标、拍卖、公开协商!等方式?承包农村土地经依】法登记?。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!依法采取出租、入股!、抵押或者其他方式!。流转土地经营—权”
?
:
》 三十六、将第】五十条改为第五十四!条修改为《“依照本《章规:。。定通过招标、拍卖、!公开协商等》方式:。。取得土地经营权【的该承?包人死亡《其应: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!承法的规定继承;在!承包期内《其继承人《可以继续承包”【
— 三十—七、将第《五十:三条改为第》五十六条修改为“任!何组织和个人侵害】土地承包经》营权、土《地,经营权的应当—。承,担民事责任”
】
— 三十八、—将第五十四条改为】第五十七条》修改为“发包—方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应当承》担停止侵《害,、排除妨碍、消除】危险:、返还?财产、恢复》原状、赔《偿损失等民事—责,任
【 “(一)】干涉承包方依法【享有的生产经营自】主,权;
?
!“(:二)违反本法规【。定,收回、调《整,。承包地?。;
》
》 “(三)强迫或】者阻碍承包方—进,行土地?承包经营权的互换】、转让或者土地【经,营权:流转;
《
— “(四)假借!少,数服从?多数强?迫承包方放弃或者】变更:土地承包《经营权;
】
: ? “(五)以划【分‘口?粮田’和‘责任【田’等为由收—回承包地搞招标承】包;
—
》 ,“(:。六)将承《包地:收回抵顶欠款;
】。
—。。 ?“(七)剥夺、侵害!。妇女依法享有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】;
】 : “:(八)其他》侵害土地承包—经营权的行为”【
— 三十九、】将第五十六条—改为第五十》九条修改为“当【事人:一方不履行合同义】务或者履《行义务不符合约定】的应当依法》承担违约《责,任”:。
! 四十、《将第:五十七条改为—第六十?条修改?为“任何组织—和个人强迫进行【土地:。承包经营权互换、】转让:或者土地经营权【流转的该互换、转】让或者流转》无效”
》
?
:。 四十一、【将第五十《八条改为《第六十?一条修改为“任何】组织和个《人擅自截留》、扣:缴土:地,承包经营权》互换、转让或者土】地经营权流转收益】的应当退还”
】
》 四十二、将】第六十?条改为第六十三条修!改为“承包》方、:土地经?营,权人违法将承包地】用于非农建设—的由县级以上—地方人民政府有【关主管部门》依法予以《处罚
! “承包方给承!包地造?成,永,久,性损害的《发包方有权》制止并有权》。要求赔偿《由此:造成的损失”
【。
《
》四十三、增加一【条,。作为第?六,。十,四条“土地》经营权人擅自改【。变土地的农业用【途、弃耕抛荒—连续两年以上—、给土地造成严重】损害或者严重破【坏,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!。在合理?期限:内不解除土地经【营权流?转合同的发包方【有权要求终止—土地经营《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!权人:对土地?和土地生态》环境造?成的损害应》当予:以赔偿”
—
:
四十】四、将第《六十一条改为第【六,十五条?修改为“国家机关】及其工作人员有利】用职权干涉农村土】地承包?经,营变更、《解除承包经营合【同干涉承包经营当事!人依法享有的—生产:经营自?主权强?迫、阻碍承包—经营当事人进—行,土地承包经营权互】换、转?让或者土《地经营?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!包,经营权、土地经【营权的行为给承包】。经营当事《人造成损失》的应当承《。担损害?赔偿等责任;情节严!重的:由上级?机关或者所在单【位给予直接责任【人员处分;》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。”
》
,
四—。十五、增加》。一条:。作为第六十九条“】确认农村集》体经济组《织成员身《份的原则、》。程序等?由,法,。律、法规规定”
!
【 四十六、删去第四!条第一款、》。第三十五条、第【四十二条、》第四十三条、第【。五十二条
!
》本决定自2019】年,1月1日起施行【
】 :中华人民共和国农】村,土地承?包,法,根据本决定作相【应修改并对条款顺】序作相?应调整重新公—布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