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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。 全国人民代—表大:。会常务委员会关【于修改?中华人民共》和国个人《所,得税法的决定 !     !。全国人民《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关?于修: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!个人所?。得税法?>的决定已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!十三届全国》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《委员会第《五次会议《于2018年—8月31日通过现】予公布自2》0,19年?1月1日起施行【 《   《 , 中:华人民共《和国主?席 习近平 —   【  2?018年8月3【1日 》    — 全:国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!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!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!定 》 ,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2【018年8月—3,1,日第十三届全国人】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?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!)  】   第十三—届全国人民》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五次会议—决定:。对中:华人: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!法作如下修》改   !  一、《将第一条修改—为“:在,。中国境内有住所【或,。者无住所《而一个纳税年度【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!。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!个人为居民个人居】。民个人从中国境【内和: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!本法规定《缴纳个人所得税 】。   【  “在中国境内无!住所又不居住或【者无:住所而一个纳—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!。居住累计《不满一百八十—三天的个人为非【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!。从中:。国,境内取得《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!。。缴纳个人《所得税? 《 ,     “—纳税年度自》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!二月三十一日止【 : :     二、将!第二:条修改为“》下列各项个人—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!得税 —     —“(一)工》资、薪金所得; ! ?     “(【二,)劳务报酬》所得; 【。     “(三!)稿酬所得; !     【“(四)特许权【使用费所得; 】 ?   ?  “(五)经营所!得; ? 《     “(【六)利?息、股息、红利所】。得; —     “【(,七)财产租赁所得】; :  —   “《(八)?财产转?让所:得; 《 《    “(九)偶!。然所得 【 :  :  “居民个人【取得前款第一—。项至第四项所得【(以下称综》合所:得)按纳税年度合并!计算个?人所得税;非居民个!人取得前款第—一项至?第四:项,所得:按月或?者按次分项计算个】人所得税《纳税:人取得前款》第五项至第》九项所?得依照?本,法规定分别》计算个人所》得税” 》 《   ? 三、将《第三条?修改:为,。“个:人所得税的税率 !   —  “(一)综【合所:得,适用百分之》三至:百分之四《十五的?。超,额,累,。。进税率(税》率表附后《); 】 ,   “(二—)经营所得适用百分!之五至百《分之三十五》的超额累进》税,率(税率表附后);!  【   “(三—)利息、股息、红利!所得财产租》赁所得财《产,转,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!用比:例税率税率为—百,分,。之二十” !   ?  四、将第四条中!。的,“免纳”《修改为“《免征” 《 ?  ?   在第六项中】的“复员费”后增】加“退役《金”  !   ?将第七?项中的“退》休,工资:、,离休:工资”修改为“【基本养老金》或者退休费》、离休费” 【  》   删除第八项中!的“我国” ! :    将第十【项修改?为“国务《院规:定的其他免税所【得,” :     !增加一款《作为第二《。款“前款第十—项免税规定》由国务院《报全:。国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员会备案”! :     】五、将第五条—修改为“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》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!。具体幅度和期限由】省、:自治区、直辖市【人民政?府规:定并报同级》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》会,备案 》     “(!一)残疾《、孤老人员和—烈属的所得;—  【。   ?。“(二)因自然【灾,害遭受重《大损失的 — ?   ?  “国《。务院可以规》定其他减税情—形,报全国人民》。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备案”《 :     】六、将第六条修改为!“应纳税所》得额的计算 — ,     “!(一)居民》个,人的综?合所得以每一纳税】年度:的收入额减除—。费用:六万元以及》专项扣除、专项【附加扣?除和依法确定—的其他扣除后的余】额为应纳税所得【额 》 :    “(二)】非居民个《人的工资、薪金所得!以每: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!千元后的余额为应】纳税所得《额;劳务报酬—所得、稿酬》所,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!得以每?次收入额为应纳税】所得额 【    》 “(三)经营【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!的收入总额减除【成本、费用以—及损失?后的余?额为应纳税》。所得额 】     “(四)!财产:租,赁所得?每,次收入?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!费用八百元;四【千元以上的减—除百分之二十—的,。费用其余额为—应纳税所得额 】     “!(五)财产转—让所得以转让财【产的收入额减—除财:。产原值和合理—费用后的余额—为应纳税《所得额 【 ,     “—(六)利息、股【。息,、红:利所得和偶然所得】以每:次收入额《为,应纳税?所得额 —     【。“劳务报《酬,所得:、稿:酬所得、特许权【使,用费所得以》收入减除百》。。分之二十的费用后】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!所得的收入额—减按百分之七—十计算?    ! ,“个:人将其所得对教育】、扶贫?、济:困等公益慈》善事业进行捐—赠捐赠额未超过纳】税人申报的》应纳税?所得额百分之三【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!纳税所得额中—扣除;国《务院规定对》公益慈?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!税前扣除的从—其,。规定 】   ? “本条第一款第一!项规定?的,专项扣除包括—居民个人按》照国家规定的—范围:和,标准缴纳的基—本养: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!险、失业《。。保险等社会保险费】和住房?公积金等;专项【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!育、继续教》育、大?病医疗、住房—贷款利?息或者?住房租金、赡—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!围、标准和实—施步骤由《国务院确《。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《委员:。会备案” 【 ?    七》、,将第七条修改—为“居民个人从中国!。境外取得的所—得可以从《其应纳税额中抵【免已在境外》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!额,但抵免额《不得超过该》纳税人境外》所得依照本法—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!” : 》    八》、增加一条作—为第八条“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!务机关有权》按照合理方法进【行纳税调整 ! ,     “(【一,)个人与其关—联方之间的业务【往来不符合独—立交易?原则:而减少本人或—者其:关,联,。方应纳税额》且无正当理由;【 :   —  “(二)居民】个人控制的或—者居民个人和居【民,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!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!的国家(《。地区:)的企业无合—理经营需要》。对应当归属于居民】个人的利润》不作分配或者—减少分配; !     “(三!)个人实施其他不】具有合理商业目的】的安:排,而获取不当税收【利益 ?    】 ,“税务机关依照前】款规:定作出纳《税调整需要补征【税,。款的应当补征税【款并依法《加收利息” ! ,     九、将】第八条改为两条分别!作为第九条、第十】条修:改为 】    “第九【条 个人所得—税以所得人》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!的单位或者个人【为扣:缴义务人 】     “【纳税人有《中国:。公民身份号码的【以中国公民身份号】。码为纳税人》。识别号?;纳税人没有中国公!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!。机关赋予其纳税【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!扣缴:。税款时纳税人—应当向扣缴义务【人提供纳税人—识别号 】    《 “第十条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!当,依法办理纳》。税申报 》 《  :  “?。(一)取得综合所得!需要办理汇算清缴;! 》。     》“,(二)?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!缴义务人《; 《。  《。   “(三)取】得应:。税所得扣缴义务人】未扣缴?税款; 《 ?     “(四!)取得境外》所得; !  :  “(五)—因移居?境外注销中国户籍;! :     】“(六)《。非居民个人在中【。国境内从两处以上】取得工资、薪金所得!。; :     !“(七)国务院【规定的其他情形 ! ?     “扣缴】义务:人应当按《照国家规《定办理?全员全额扣缴申报】并向:纳税: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!已扣缴税款等信【。息” 】    十、将第九!。条改为四《。条分:别作为?第十:一,条,、,第十二条、第十三条!、第十?四条:修改为 《 :     “】第十:一条 居民个人取】得综合所得按年计】算个人所得税—;有扣缴《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!人,按月或?者按次预扣》预缴税款;需要办】理汇算?清缴的应《当在取得所得—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!月三十日内办理汇】算清缴预扣预缴【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!管部门制定 !。     “【居民个人向》。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!附加扣除信》息的扣缴《义务人按月预扣预】缴税:款时应当按照规【定予:以,扣,除不得拒绝 】    — “非居《。。民个人取得工资、】薪金所?得劳务?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!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!。扣缴义务《人的由扣《。缴义务人按月或【者按次代扣》代,缴税:款不:办理汇?算清缴? ?  《  : ,“第十二条 纳税人!取得经?营所:得按年计算个—人所得税由纳税【人在月度《。或者季?度终了后十五—日内向税《务机关报送纳税申】报,表并预缴税款;在取!得所得的次年三月】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!清缴 —    》。 “纳税人取得利】息、股息《、红利所得》财产租赁《所得财产转》让所得和偶然所【得按:月,或者按次《。计算个人所得税【有扣缴义务人的【由扣缴义《务,人,按月或者按次代扣】代,缴税款 》 ,     【“第:十三条 纳》。税,人取得应税所得【没有扣缴义》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!得的次?月十:五日内向《税务:机关报送纳税申【报表并缴纳税款【 :   —  “纳税人取【得应税所得扣—缴义务人《未扣缴税款的纳【税人应当在》取得所?得的次年六月—三十日前缴纳税款;!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!纳的纳税人应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】款   !  “居民个—。。人从中国境外—取得所?得的应当《在取得所得的次年】三月一日至六月三】十日:内申报纳《税 《     【“非居民个人在中国!境内从两处以上【取得工资、薪金所得!的应当在取得所得】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!纳税 【。。 ,    “》纳税人?因移:居境外注销中国【户籍的应当在注【销中国户籍前—办理税?款清算 》   —。  “第《十四条 扣缴义务】人每月或者》每次:预扣、?代,扣的税款应当在次】月十五日内缴入国】库并: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!个人所得《税申报?表 ? ,    — “纳税人办理【汇算清缴退税或【者扣缴义《务人为纳税人办【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!务,机关审核后》按照国库管理的有】关规定办理退税【”, —    十一、增】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!“公安、人民—银行、金融监督管】理等相关部》门应:当协助税务机—关确认?纳税人的身份、金融!账户信息教育、卫】生、医?疗保障、民》政、人力资》源社会保障、住【房,城乡建设、公安、人!民银行、金融监【督,管理等相关部门【应,。。。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!税人子女教育、继续!教育、大病医疗、】住房贷款利息、住】房租金、赡养—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!信息 】。    “个人转】让,不动产的税务机【关应当?根据不动产登记等】相关:信息核验《应缴的个《人,所得税登记机—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!当查:验与该不动产转让】相关的?个人: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!。人转让股权办理【变更:登记的市场主体登】记机关应当查验【。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!个人所得税》的完税凭证 【     “!有关部门依法—将纳税人、扣缴义务!人遵守本法的—情况纳入《。信用信息《。系统并实施联合激】励或者惩戒》” ?     】十二、?将第十?条改为第十六—条修改?为“各项所得的【计算以人民》币为单位所》得,为人民币以外的货】币的:按照人民币汇—率中间价折合—成人民币缴纳税款”!  【   十三、将第】十二条改为第—。十八:条修改为“对储蓄】存款:利,息所得开征、—减征、停征个人所得!税及其具体》办法由国务》院规定并报全国【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备案—” 《 ,     十四、!增加一条作为第【十九条“纳税人、】。扣缴义务人和—税务机关《及其工作人》员违反本《。法规定的《依照中华《人民共和《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!有关法律法规的【。规定:追究法律责任”【 — ,   十五、将第】十三条改为第二十条!修改为“个》人所得税的征收【管,理依照本法和中【华人民共和国税【收征收管《。理法的规定执行【”   !   十六、将【个人所得税税率表】一(工资、薪—金所得适用)—修改:为  】   个人所得税】税率表一 】。   《。  (综合所—得适:用) ?   【  级数 【     【 : 》   ?。 ,全年应纳税》所得额 — ,  ?。    — ?     税率(%!)   !   1 》  —。    —  》   不超过3【60:00元的《 : ?      】  》   3 —    【  2? ?  《   ?。。 : 》    《超过36000元至!144000—元的部?。分 《      】   】 , 10 》 ,  《    3》    !  : —  :  超过14400!0元至3《00000元的【部分 ?     ! , 》     20 】    】  4 】。     》 ? ?     超过30!0000元至4【20000元的部分! :。      ! :   —  25 【   》   5《 : ?    《 , : 《 ,    超过4【2,。0000元》至660《00:0元的部《分  】 ,   《 :    — 30 】  :    6 】 , :     — 》    超过—6,60000元—。至9:60000元—的,部分  !    【     【3,5 —     》 7 ?    】  】 ,  : 超过?96:0000元的部【分 【  :   】     45【 《 ,      —  :(注1?:,本,表所称全年》应纳税所得额—是指依照本法第【。。六,条的规定居民个【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!一纳税?年度收?入额减除费用六【。万元以及专项扣除、!专项附加扣除和依】法确定的其他—扣除后?的余额 !   ?   注2:—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!、薪金所得劳务报酬!所得稿?酬所得和特许权使】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!月换算后计算应纳】税额) 】  :     十七、】将个人所得》税税率表《二(个体工商—户的生产《、经营所得和—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!经,营、承租经营所得适!用)修改为》   】  个人所得税【。税率表二《 《     (经营!所得适用《。) :    】 级数 !     】     【全年应纳税所得【额  】    — : : ,   税率(%)】   】 ,  :1  】    !   ?  不超过300】00元的 — ?   ?   !    5 —   【   2 【 ,    》  —   《  超过3》0000《元至90《000元的部分 】 》     !  ?。   10 】     【 3 】     【 ?     超过【。9,0000元至—300000—元的部分 》 , 《。。     【    【 20 】      4 】 ? ,      !   》  :。超过30000【0元至500—000元的部—分 《      !  —  : 30 》      !5 》 ,      【 》。  :  超过5》00000》元,的部分 《。 《      !  《   ?35 — ,      —。。(注:本表所称全年!应纳税所得额是指】依,照本法第六》条的规定以每—一纳税年度》。的收入?总额减除成本、【费用以及损失—。后的余?额) 》   》    此》外对条文顺序作了相!。应,调整 】     本—决定自2019【年1月1日》起施行 】 ,  :  自20》18年10月1【日至:201?8年12月31【日纳税人的工资、】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!收,入额减除费》。用五千元以及专【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!其,他扣除后的余额为】应纳税所《得,额依:照本决定第十六条】的个人所《得税税率《表一(综合所—得适用)按月换算】后计算缴《纳税款并不再扣除】附加减?除费用;个》。体工商户的生产、】经营所?得对:企事业?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!。租经营?所,得先行依照本决定】第十七条的个人所】。得税税率表二(经营!所得适用)计算缴】。纳,。税款 《     】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】人所:得税法根《据本决定作》相应修改重》新公布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