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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全《国,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关于修》改,。中华人民共》和国个人《所得税法的决定 !  【   全国人民代表!大会:。常务委员会》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!共和国个人所得【税法>的决》定已由中华人—民共和国第十—三届全国人》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!于2018年—8,月31?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!019年1月—。1日起施行 【     】中华人民共和—国主:席 习近平 【   —。。。  2018年8月!31日 —  《   全国人民代】。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关》于修改中华》人民共和国》。个人所得税法—的决定 【 , 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2018》年8月3《1日第十《三届全国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:会第:五次会议《通过) 》    【 ,第,十三届全国人—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?员会第五《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!民共和国个人—所得税法作》。如下:修改 【     》一、将第一》条,修改为“在》中国境内有住所【或者无住所而一个】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!内居:住累计满一》百八十三天的—个人为居民》个人居?民个:人,从中国境内和—境外取得的》所得:依照本法规定缴【纳个人?所得税 !  :  “?在中国?境内无住《所又不居住或者无】。住所而一个纳—税年:度内在中国境内居】住累计不满》一百八十三天—。的个人为非居—民个人非居民个【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!所得依照本法规定】缴纳个?人,所得税 》 ?     》“纳:税,年度自公《历一月一日》起至十?二月:三,十一日止 】  ?   ?二、将第二条修改】为“下列各项—个人:所得应当《缴纳:个人:所得税 【     “【(一)工资、—薪,金所得; 【  《。。   “(》二)劳务报酬—所得; 》 :     “【(,三,),稿酬所得; !   《。 , “(四)特许权】使用费所得; 】  》   “(五)【经营所得;》 ?  《 ,  “(六)利【息、股?息、红利《所得:; 【    “(—七)财产租赁—所得; 《    】 “:(八)财产转让所】得; 【 ,    《“(九)偶然所得 !  —   “居民个【人取得前款第一项】。至第:四项:所得(以下称—综合所得)按—纳税年度合并计算】个人所得《。税;非?居民个人取得前款】第,一项至第四项所得】按月或者按次—分项计?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!取得前款第五项至】第九项?所,得依:照本:法规定分别》。计算个人《所得税” — :     三【、将第三条》修改:为“个人所得税的税!率 《     “】(一)综合所得适用!。百分之三至百—分之四?十五:的超额累进税率(税!。率表附后); 【 》    “(二)】经营所得适用—百分之?五至百分之三十五】的超:。额累进税率》(税率表附》后); 】  : ,  “(三)利息】、股息?、红利所得》财产租?。赁所得财产转让【所得和偶然》所得适用《比例税率税率为百】分之二?十”:。    ! 四、将第四条中的!“免:纳”修改为“免征】。”   !  在第六项中【的“复员费”后增加!“退:役金” 《   【  将第《七项中的“退休工资!、离休工资”修【改为“基本养—老金或?者退:休费:。、离休费《” 【  :。  删除第》八项中的“》我国:” ? 《   ? 将第十项修—改为“国务院规定】的其:他免税所得”— 》   ?  增加一款作为】第二款“前款第十项!免,税规定由国》务院报全国》。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备案”? —。    《五、:将,第,五,条修改为“有—下列情?形之一的可以减【征个人?所得税具体幅—度和期限由省、自】治区、直辖市人【民政府?规定并报同级人【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:员会备案 —  》   “(》一)残疾、》孤老人员和烈属的】所得;? ?     【“(二?),因自然灾害遭—受重大损《失的 ? 《   ?  “国务院—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!形报全国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。委员:会,备案” 》 :     六、将!第六条修改为“应】纳,税所得额的计—。算 :    】 “(一)居民个】人的综合所得以每】一纳税年度的收入】额减除费用六—万元以?及专项扣除、专项】附,加扣:。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!扣除后的《余额为应纳税所【。得额  !   “(二)非】居民个人《的工资、薪金所得以!每月:收,入额减除费用五【千元后的余额为应】纳税所得额;劳务】报酬所得、稿—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!费所得以《。每次:收入额为应》。纳税:所得额 —    — ,“(:三)经营所得以每】一纳税年度》的收入总额》减除成本、费用【。以及损失后的余额】为应纳税所得额 】 :     “】(,四)财产租赁所得】每次收?入不超过四》千元:。的减除?费用:八百元?;四千元以上的减】除百分之《。。二十:的费用其余额为应】纳税:所得额? —    “》(,五)财产转让所【得以:转让财产的收入【额减除财产原—值和合理费用后【的,余额:为应纳税所得额 ! : :   ? “(六)利息、股!息、红利所》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!收入额为应》纳,税,所得额 《     !“劳务报《酬所得、稿酬—。所得、?特许权使用费所得】以收入减除百—分之:二十的费用后的【余额为?收入额稿酬所得【的收入额减》按百分之七十计【算, :。。     】。“个人将其所—得对教育、扶贫、】济,困等公益慈善事业】进行捐赠《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!申,报的应纳税》所得额百分》之三十的《。部分可以从其—应纳税所得额—。中扣除;国务院规】定对公益慈善—。事业捐赠实》行全额税前扣除【的从其规定 】     “本!。条第一款《第一项?规定的专项扣除包】括居:民个人按照国家【规定的范围》和,标准缴纳的基—本养老保《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!失业保险等社—。会保险费《和住房公积金—等;专项附加扣除】包括子女教育—、,。继,续教:育,、大病医疗、住房】贷款利息或者住【房租金、赡养老【。人等支出《具体范围、标准和】实施步骤由》国务:院确定并报》全国: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,会备案” — ?     七、【将第七条修改为“居!民个:人从:中国境外取得—的所得?可以从其应纳税额】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!的,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!免额不得超过—该纳税人境外—所得:依照本法规定计【算的应?纳税额?” 【    八、增【加一条作为第—八条“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税务机—关有权按照合—理,方,法进行?纳税调整 —  》   “《(一)个人与其关联!方之间的业务—往来不符合独—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!人或者其关联方【应纳税?额,且无正当理由—;   !  “(二)居民】个人控制的》或者居民个人和居】民企业?共同控制的设立在】实际税负明》显偏低的国家(【地区)?的企业无合理经营】需要对应当归—属于居民个人的【利润不作分配或者】减,少分配; 》 :  《   “(三)个】人实施其他不—。具有合理商业目的】。的安排而获取不当】。税收利益 【 ?。    《“税务?机关依照前款规【定作出纳税调整需】要补征税款的应当】补征税款并依—法加收利息” 【 《     九、将】第,八条改为两条分别】作为第九条》、第十条修改为 】。 ?     “【第九条 《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!为纳税人以支付所】得的单位或》者个人为扣缴义【。务人 ? 《     “纳税人!有中国公民身—。份号码的以中国公】民身份号码为纳税】人识别号;纳税人没!有中国公民》。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!关赋予其纳税人识】。别号扣缴《义务人扣缴税—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!缴义务人提供纳【。税,人识别号 【     【“,第十条有下列—情形:之一的纳税人应当】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! 》   ? “(?。一)取得综合所得需!要办理汇算清缴;】 : 《    “(二)取!得应:税所得没有扣缴义】务人:; 》     “(三!)取得应税所—得扣缴义务人未扣】缴税款; —    【 “(四)取—得境外所得; !     “(!五)因移居境外注销!中,国户籍; 》 ,    【 “(六《。)非居?民个:人在中国境内从【两处以上取得工【资、薪金所得; 】 , ?     》“(七)国务—院规定的其》他,。情形 —     —“扣缴义《务人应?当,按照国家规》定办理全员》全额:。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!提供其个人》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!信息” —     十】、将第九条改为四条!分别作为第》十,一条、第十二条、】第十三条、第十四】条,修改为? , ,   —  “第《十,一条 居《民个人取《得综合所得》按,年计:算,个人所得税》;有扣缴义》务人的?由扣缴?义务人按《月或者按次预扣【预缴税?款;需要办理—汇算:清缴:。的应当在《取得所得的次年【三月一日至六月三】。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!预,扣预缴办法由国【务院税?务主管部门制定【 —    “居民个人!向扣缴义务人提【供专项附《加扣除信息》的扣缴义务人按【月预扣预缴税款时】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!除,。不得拒绝 —     “!非居民个人取—得工资、《薪金所?。得劳务报酬》所得稿酬所得—和,特许权使《用费所得《有扣: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!务,人,按月或者按次—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!汇算清缴 —。  》  : “第十二条 纳】税人取得经营所【得按年计算》个人所得《税由纳税人在—月度或者季度终了】后十五日内向税务】机关报送纳税申【报表并预缴税—款;在取得所得的】次年三月《三十一日前》办理:汇算清缴 —。    【 “纳?税人取得《。利息、?股息、红利》所得财产租赁—所得财产转让所得】和偶:然所得?。按月或者按次—计算个?人所得税有扣缴义】务人的由扣缴义务】人按: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!税款 —     “【第十三条 纳税【人,取,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!义务人的应当在【取得:所得的次月十—五日内向税务机关】报送纳税《申报表并缴纳—。税款 【     “纳【税人取得应》。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!扣缴税款的纳—税人:。应,当在取得所得的【次年: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!款;:。税务机关通》知,限期缴纳的》纳税人应当按照期】限缴纳税款 】   》  “居民》个人从中国境外取】得所得的《应当在取得所得的】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!三十日内申报—纳税 ?  —   “非居民【个人在中国境—内从两处以上—取得:工资:、,薪金所得的应—当在取?得,所得: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!纳,。税  】   “《。纳税人因移》居境:外注销中国户籍的】应当在注销中国户】籍前:。办,理税款清算 !    》。 “第十四》条 扣缴义务人每】月或:者每次预扣、—代,扣的税?款应:当在次月十》五日:内缴入国《库,。并向税务机关报【送,扣缴个人《所得:。税申:报表  !   “纳税人【办理汇算清》缴退税或者扣—缴义务人《为纳税人《办理:汇算清缴退税—的税务机关审核【后按照国《库管理的《有关规定办理—退税” 》   —  十一、增—加,一条作为第》十五条“公安、人】。民银行、《金,融监督管理》等相关部门应当协】助税务机《关确认纳税人—的身份、金融账户信!息教育、卫生、医】疗保障、民》政、人力资》源社会保障、住【房城乡建《设、公安、人民银行!。、金融监督管理等】。相关部门应当向税】务机关提《供纳税人子女教育、!继续教育《、大病医疗、住房】贷款利?息、住房《租金、赡养》老人等专项附加扣】。除信息 》     “!个人转让《不动产?的税务机关》应当根据不》动产登记等相—关信:息核验应缴的—个,人所得?税登记机构办理转】。。移登记时《应当查验与》该不动产转让相【关,。。的个人所得》税的完税凭证—个人转让股权—办理变更登记—的市场主体登记机】关应当查验与该【股权交易相关—的个人?所,。得税的完税凭—。。证 《。。 ?  :。 , “有关部门依法】将纳税人、扣—缴义务?人遵守本法的—情况纳入信用—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!激励或者《惩戒” !    十二、将第!十条:改为第十六条—修改:为“各项所》得的计算以人民【币为单位所》得为人民币以外的货!币的:按照人民币汇率中】间价折合《成人民币缴纳税款】”   !  :。十三、将第》十二条改《为第十?八条修改为“对储】蓄存款利息所—。得开征?、,减征、停征》个,人所得税及其具体】办,法由国务院规定并】报全: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备案” !     十四!、增:加一条作为第—十九条“《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!和税务机《关及其?工作人员《违反:本法规定的依照中】。华人民共和国税【收征收管理》法和有关法律法【规,的规:定追究法律责—任” —     十五】、将:第十:三,条改为第二十条【修改为“个人所得税!的征收管理》。依,照,本法和中华人—民共和国税收—征收管理法的规【定执行” 【 :      十六】、将个人所》得税税率表》一(:工资、薪金所得适】用,),。修改为 !    个》人所得税税率表一】    ! (综合所得—适用) —     【级数  !    》 》  :  全年《应纳税所得额 【   【   】     》税率(%) 【     】 1 】  :  : 【    不超—。过36?000元的》 —  :   —。     3】 《     — ,2 ?  》    !     超过36!000元至1440!00元的《部分 ? , , ,    》  : 《 ,     1—0   !   3《。 ?      】   】 , 超过144000!元至30000【0元的部分》。    !  《 :    》 20 【      【4  】    — 《  :  超过3》00000元至【420000元的】部分 ?     ! , —    《25 》。。   》   5 》  —    》   【 , 超过4200【00:元,至66000—0,元的部?分  】    》    】 30 】     》 6 《     】 《     超】过660000【元至96《0000《元的部分 — ,。      !   【  35《 《 :     》。7 ?     】 》。     超过9!60000元—的,部分 ? :   》   《 ?     45 !    】。  : ,。 (注1:本表【所称全年应纳—税所:得额是指依照本法】第,六条:的规定居民个人取】得综合所得以—。每一纳税年度收【入额减除费》用六万元以及—专项: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!和依法确定的其他】扣除后的余额 】 ,       !注2::非居民个》人取得工资》、,薪金所?得劳务报《酬所得稿《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!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!换算后?计算:应,纳税额) 】    》   ?十七、?将个人所得》税税率表二(个体】工商户的生产、经】营所得和对》企事业单位的承【包经营?、,承租:经营所得适》用)修?改为 【     》个人所?得税税率《表二 《。   —。  (经营所得适用!) 》    》 级数 》 ?      【 ? ,  :   全年》应纳税所《得额  !    】。  ?   税率(%)】 《。。     — ,1   !   ? :   —  不超过3000!0元的 —      ! 》    5》   】 ,  2 《    】  》     【超过30000【元至90000元的!部分 《 , ,    》。  —     10】 —     》3 【  :   《。 《。。     超过9】0000元至300!00:0元的?部分  !    《。 《     —20 【      —4 ? 《。    《 》。   《  超过3》00000元至50!0000《元的部分 —      !  【   ?30  !    《5   !   【 ,    《 超过5《。000?00元的部分 !    —  》  《。。。   35 【      !(注::本表所称全年应纳!税所得额是》指,依照本法《第六:条的规定以每—一纳税?年度的收入》总额减除成本、费】用,以及损失后》的余:。额) 《      !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!了相应调整 ! ,      —本决定自2》019?年1:月1:。日,起施行 】     自201!8年10月1—日至20《18年1《2月31日纳税人】的工资、薪金所【得先行以每月—收入额减除费—用五千元以及专项】扣除和依法确定的】其他扣除后的余额】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!本决定第十六—。条的个人所得税【税率表一(综合所】得适用)按》月换算后计算缴纳】税款并不再扣除附】加减除费用;—个体工商户》的,生产、经《。营,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!。承包经营《、承租经营所得先行!依照本决定第—十七:条,的个人?所得税?税率表二(经—营所得适用)计【算,缴纳税?款 :    】 中华人民共—和国个?人所得税法》。根,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!重新公布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