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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全《国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员会关【。于修改中《华人民共和》国个人所《得税法?的决定 !。     全国人!民,代表:大会:常务委员《会关于修《改<中?华,人民:共和国个《人所:得税法>《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!共和:国第:。十三届全国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五次会议于2】0,18年?8月31日通过现予!公布自201—9年1月1日起【施行 》     中华!人民共和国主席 】习近平 【   《  2018年8】月31日 】     全国人!民,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,关于修改中华人民】共和国个《人所得税法的决定】 《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2!018年8》月3:1日第十三届全【国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!通过) —  《   第十三届【全国人民《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第五次—会议决定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】个人所得税法作【如下修改 !     》一、将第一》条修改为“在中【国境内有《住所或者无》住所而一个纳—税年度内在中—国境内居《住累计满一》百八:十三天?的,。个人为居《民个人居民个—。人从:中国境内《和境:外取得的所得依照】本法规定缴纳个【人所得税 】     “在中!国境内无住》所又不?居住或者《。。无住:所,而一个纳《税年度?。内在:中国:境内居住累计不满】一,。百八十三天的个【人为非?居民个人非居民个】人从中国境内取得】的所:得依照本法》规定缴纳个人—所得税 《 ?  ?   “纳税年【度自公历一月—一日起至《。十二月三十一—日止  !  : 二、将第二—条修改为“下—列,。各,项个人所得应—当缴纳个人所—得,税 ?     】。“,(一)工资、薪金】所得:; 【    “(二)】劳,务报酬所得;—   】  “(三)稿酬所!得; 】    “(—四)特?许权使用费所得; !    】。 “(五)经营【所得:; 》     “【(六)利《息、股息、红利【所,得;  !   “(》七,)财产租赁所得; !     !“(八)财产—转让所得; 【 :     —“(九)偶然所得 !  —   “居》民个人?取得前款第》。一项至第四项所得(!以下称综合所得【)按纳?税年度?合并计算个人所【得税;非居民个人取!得前款?。第一:项至:第四:项,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!项计算个《人所得税纳税—人取得前款》第五项至《第九项?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!别计算个人所得税】” —     三—、将第三条修改为“!个,。人,所得税的税率 【 ,    【 “(一)综合【所得适?用百分之《三至百分《之四十五的超—额累:进税率(税率表附】后); 《。     !“(:二)经营所得—适用百分之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!超额累进税率(【税率表附后);【 《     “(】三)利息、股息、】。红利所?得财:产租:赁所得?财产转让所得—和偶然所《得适用?比例税率税率为百】分,之二十?” 》 ,  :   ?四、将第四》条中的“免纳”修】改为“免征” 】   —  :在,第六项中的“复【员,费”后?增加“?退役金” 【 : ,    将第—七项:中的“退《休工资、离》休工资?”修改为“基本养老!。金或者退《休费、离《休,。费” 】  :  删除第八项中】的“我国” ! :    将第十【项修改?。为“国?务,院规定?的其他免税所得”】    ! 增加一款作为第】二款“前款》第十项免税规—定由:国,务院报全国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备案” 》 《  :  五、将第五【条修改为“有—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可以减征个人【所得:税具:体,幅度和期限由省、自!治,区、直辖市人民【政府规定并报同【级人民代表大会常】。务委员?会备案 】     “(一)!残疾、孤老人—。员和烈属的所得【;   !  “(二)因自然!灾害遭?受重大损《失的 》     【“国务院可以规【定其他?减税情形报全国【人民:代表大会常》务委:员会备案《” ?     六!、,将第六?条修改为“》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!。   】 , “:(一:。),。居民个人《的综合?所得以每《一纳:税年:度的收入额减除费】用六万元以及专项】扣除、专项》附加:扣除和?依法:确,。定的其他扣》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!所得额 《  —   “(》二)非居《民个:人的工资《、,薪,金所得以《每月收?入额减除费用—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!纳税所得额;劳务报!酬所得、稿酬所【得、特许权使用【费,所得以?每次收?入额为应纳税所【得额:    ! “(?。三):经营所得《以每一纳税年—度的收入总额减除】成本、费用以—及损失后的余额【为,应纳税所《得额  !   “(》四)财产租赁所得】每次收入不超过【四千元的减除—费用八百元;—四千元以上》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!费用其余额》为应纳?税,所得额 !    “(五)】财产转让所》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!额减除财产原值和】合理费用后的余【额为应纳税》所得:额  】   “(六)【利息、?股息:、红利所得和偶然所!得,以每次收入》额为:。应纳税所得》额 》    》 “劳?务报酬?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!许权使用费所得【以收入?。。减,除百分之《二十的费用后的【余额为?收,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!额减按百分之七【十计算? ,  —   “个》人将其所得对教【。。育、扶贫《、济:困等公益慈善—事业进行捐赠—捐赠额?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!应纳税所得》。额百分?之三十的部》分可以从《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!除;国务院规定对】公益慈善事业捐【赠实行全额》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!   】  “本条》第一款第一项规定】的专项扣除包括【居民个人《按照国家规定的范】。围和标?准,缴纳:的,基本养老保险、基】本医疗保《险、失业保险—等社会保险》费和住房公积金【等;专项附》加扣除包《括子女教育、继续】教,育、:。。大,病医疗、《住,房,贷款:利息或者住房租金、!赡,养,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!、标准和实施步【骤由:国务院确定并报全】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备案” ! ?    七、—将第七条修改—为,“居:民个人从《。中国境外取得的所】得可以从其应纳【税额中抵免已—在境外缴纳的个【。人所得税税额—但抵免额《不得超?过该纳税人境外所】得依照本《法规定计算的—应纳税额” 【  》   八、增—加一:条作为?第八条“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税务机】关有权?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!税,调,。整,  【   “(》一)个人与其关【联,方之间的业务往【来不: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!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!方应纳税额且—无正当理由; ! ?    “(—二)居民《个人控?制,的或者?居民个人和居民【企业共同控制的【设,立在:实际税负明》。显偏低?的国:家,(地区?)的企业无合理经营!需要:对应当归属于居民】个人的利润》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!配; —     “【(三)个《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!理商业目《的的安排而获取不】当税收?利益 —     —“税务机《关依照前款规定【作,出纳税调整需—要补征?税款的应当》补征税款并依法加】收利息?” —。  :   ?。九、将第八条改为】两条分别作为—第九条、第十条【修改:为 《。  《  : “第九条 —个,人,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!税人以支付所—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!。扣缴义?务人 【    《 “纳税《人,有中国公《民身份号码的以【中国公民身份号码】为纳税人识别号;纳!税人没有中国公【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!机关赋予其》纳税人识《别号扣缴义务—人扣缴税款时—纳税人应当向扣缴】义务:人提供纳税》人识别号 —     】“第十条有下列【情形:之,一的纳税《人应:当,依法办?理纳税申报 【   —。  “(一)—取得综合所得需【要办理汇算》清缴; 【     “(二!)取得应税所得没有!扣缴义务人;—   】  :“(三)取得—。应税所得扣缴义务】人未扣缴税款; 】 》    “》(四)取得》境外所得; !     —。“(:五)因移居境外注】销中国户《。。籍;: , 》。 ,   “(六)非居!。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!两处:以上取得工资、薪】。金所:得;  !   “(七—)国务院规定—的其他情形 — , 《  :。  “扣缴义务人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!理全员全《额扣缴申报并—向纳税人提供其个】人所得和已扣缴【税,款等信息” 【   —  十?、,将第:九条改为四条—分别作为《第十一条《、第十二条、第十】三条、?第十四条修改—为 —   ?  “第十》。一条 居民》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!年计算个《人所得?税;有扣缴》义务人?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!或者按?次,预扣预缴《税,。款;:需要办?理汇算清缴的—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!年,三月一日《至六月三十日内【办理:汇算: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!国务院税务主—管部门制定 】   》  “居《民个:人向扣缴义务人提】供专项?附加扣除信》息的扣缴义务人【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!应当按照《规定予以扣除不得】拒绝 ? 》 ,   “非》居,民个人取得工资、】薪金所得劳务报酬】所得稿?酬,所得和特许权使【用,费所得有扣缴—义务:人,的,由扣缴?义务人按《月或:者按次代扣》代缴:税款不办理汇算【清缴 — :    “第—十二条 纳税人【取,得,。。经营所得按》年计算个人所—得,税由纳税人》在月度或《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!内,向税务机关报送【纳税申报表并—预缴:税款;在取得所得的!次年三月《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!清缴 【     “纳税人!取得利息、股息【、红利所得财产租赁!所,。得财产转让所得【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!。按次计算个》人所得税《有,。扣缴义务人的由【扣缴:义务人按月》或者按次代扣代【。缴税款 【     “【第十:三条 纳税人—取,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!。义务人的应当在取】得所: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!税务机关报送—纳税申报表并缴纳】税款  !   “纳》税人取得应税所得】扣缴义务人未扣【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!在取得?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!日前缴纳税款;税】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!。的纳:。税人应当按》。照期限缴纳税—款 《 ?  :  “居民个人从】中国:境外取得所得的应】当在:取,得所得的次年—三月一日至六月【三,十日内申报纳税【  【   “非居民个人!在中国?境内从两处以上取】得工资、薪金所【得的应?当,在取得所得的—次月十五日内申报】纳税 ? ?     “【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!销中国户籍》的应当在注销中国】。户籍前办理税—款清算 》 :。。  ?   “第》十四条 扣》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!。次预扣?。、代扣的税款—应当在次《月十:。五日内缴入国库并】向税务机关》报,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!报表 — :    “》纳税人办理汇—算清缴?退税或?者扣缴义务人为【纳,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!税的税务《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!管理的有关规—定办理退税” ! :    《 ,十一、增《。加一条作为第十【五条“公《安、人?民银行、金融监督】管理等相关部门应】当协助税务机—。关,。确认纳税《人,的身:份、金融账户信息】教育、?卫生、医《疗保障、民政、人力!资源社会《保障、住《。房城乡建设》、公安、人民银【行、金融监督—管理等相关》部门应当《向税务机关》提供纳税《。人子女教育、—。继续教?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!。贷款利息、》住房租金、赡养老】人等专项附加扣除】信息 【     “—个人转让不动产【的税务?机关应当根据不动】产登记等相关—信,息核验?应缴:。的个人所得税登【记机构办理转—移登记时应当—查验:。与该不动产转让【。相,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!税凭证?。个人转让股权办理】变更登记的市场主】体登记?机关应?当查验与该》股权交?易,相关的个人所—得税的完税》。凭证 【。     》“有关部门依—法将:纳税人、扣缴—。义务:人遵守本法的情况】纳入信用信》息系统?并实:施联合激《励或者惩戒” 】     】十二、将《第十条改《为第十六条修改为“!各项所得的计—算以人民币为单位】所得为人民币以外的!货币的按照人—民币汇率中》间价折合成人民币】缴纳税款” 】     十】三、将第《十二条改为第十八条!修改:为“对?。储蓄存款利息所【得开征、减征、【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!。具体办法由》国,务院规定并》报全国人民代表【大,会常务委员会备案”!    !。 十四、增加一【条作为第十九—条“纳税人、—扣缴义?务人和税《务机关及其》工,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!的,。依照中华人民—。。共和国税收》征收管理法和—有关法律法规的规】定追究法《律,。。责任” 》 《    十五—、将第十三》条改为第二》十条修改为“个人】所得税?的征收?管理依照本法和中】华人:民共和国《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!。定执行” —    【 , 十:六、将个《人所得税税率表一(!工资、薪《。金所得适《用)修改为 】    —。 个人所得税税率表!一   !  (综合所得适用!) 《    — 级:数   !   】     全年应纳!税所得额《 ?。。      】 — ,   税率(%【。)   !   1 》   【。   《    】 不超过《36000元—。的 :  —    ! ,    3》    !  2 》  》    】  ?   超过360】0,0元至144000!元的部分 》。 , , ? , ,   — :  :   ?10 ?     ! ,3 ?     】 《 ,。。 :    超过1【44:000元至3000!00元?的部分 【。    》  :   】  20 】      4】    !   !   超过3000!00元至42—0000元的部分】 ?  《  :  》 ?    25 ! ?     5—   】   —     超】过,420000元【至66?0,000元的部分 】 ,    【  】    30 】 ,     【 6 — ,      — ?  《   超《过660《000元《至960000元的!部,分 —。 ,     【    【 35 》     】 7 【      ! ?    超》。过,960?000元的》部分 《    【。  【  : ,  45 】     —   (注》1:本表所称全【。年应纳税所得额是】。指依照本《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!个,人取得综《合所得以每一纳【税年度收入额减【除费用六《万元以及专项—扣,除、专?项,附加扣除和依—法确定的其他扣除】。后的余额 】       】注2::非居民个人—。取得:工资、薪金所得劳】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!和特许权使用—费所得依《照本表按月换—算后计算应纳—税额) !      十七】、将个?人所得税税率—。表二(个体工—商户的生产、—经营所得和对企事】业单位?。的,承,包经:营、承?租经营所得适用)】修改为 】  :   ?个人所得税税率表】二, ? ,     (经营!所得适用) 】 ? ,。   级数 — :  《  :  【     全年【应,纳税所得额 】    —  ? 》   ? 税率(《。。%) 【      1 】  — ,   ? —   ? 不超过30000!元的 【   ?   》 《  :  5 】      2 ! 《   ?  】    超过—30000元至90!000元的部—分  】    【  《   ?1,0 》 :     》3 【     !   《 , 超过?9000《。0元:至,300000元【的部分 《 : :      【    】 2:0 :    】  4 !     【     超!过3:0000《0元至50000】。0元的部《分  】。  :  【 ,。 ,   3《。0 ? , ?     5 !  《    】 , , ,  : 超过5000【00元?。的部分 】  :。   ? 》    》 35 —  《    《(注:本表》所,称全年应纳税所得】额是指依照》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!。每一纳税《年度的收入总—额减除?成,本、费用以及损失】后的余额) 【  》。     此外对条!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! 》      本决定!自2019年1【月,1日起?施行 —  ?。   自2018】年1:。0月1日至20【18年12月31】日纳税人《的工资、薪金—所得先行以每月收】入额减除费》用五千元以及专项】扣除和依法》确定:。的其他扣除后的余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】依,照本决定第十六【条的个人所》得税税率表一(综】合所得适用》)按月换算》后计:算缴纳?税,。款并不?。再扣除附加减—除费用;个体工商】户的:生,产、经营所得对企事!业单位的承包经【营、承租经营所得】先行依照本决定【第十七条的个人【。所得税税率表—二(经营所得适【用)计算缴纳税款】 》。  :   中华人—民共和国个》人所得税法根据【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!新公布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