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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《全国:人,民,代表大?会常务委员会关于】司法鉴定问》题的决定 — :    【 全国人民代—表,大会:常务委?员,会关于司法鉴定问】题的决定 【 ?    为了—加,强对鉴定《。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!。适应司法《机关和公民、组织】进行诉讼的需要保障!诉讼活动的》顺利进行特作如下】决定 】 ,   一、司法鉴定!是指在?诉讼活动中鉴—定人运?用科学?技术或者专》门知:。识对诉讼涉及的【专门性问题进—行,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!定意见的活动 】     】二、国家《对从事下列司法鉴】定业务的鉴定—人和鉴定机》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! 《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一》)法医类鉴定—; ? ?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二)《物证类鉴定; 】。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(三)声像—资料鉴定; —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四)根据诉讼【需要:由国务院《司法行?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!院、最高《人民检?。。察院:确定的其他应当对鉴!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!登记:管理的鉴定事项 !     法!律对前款《。规定:事项的鉴定人和鉴】定机构的管理另有规!定的从其规定 !。  《   三《、国务院司》法行政部门主管全】国鉴定人和》鉴定机?构的登记管理—工,作,  【  : 省级人民政—府司法行政部门依】照本决定的规定【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!机构的登记、名【册编制和公告 【。 ? :  :  四、具备下列】条件之一的人员可】以申请登《记从事司法鉴—定,业务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具有与所》申请从事《的司法鉴定业务相】关的高级专业—。技术职称; 【 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(二【),具有与所申请从事】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!的专业执《业资格或者高等院】校,相关:专业本科以上学【历从事相关》工,作,五年以上;》 ?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三)具有与所—申请从事的司法【鉴定业务相关工【作十年以上经—历具有较强的—。专业:技能 《 《    因故—意犯罪或者职—务过失犯罪受过【刑事处罚的受过开】除公职处分》的以及被撤销—鉴,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!从事司法鉴定业务】    ! 五、法人或—者,其他组?织申请从事司法鉴】定业务?的应当具备下列【条件 》    —。。     (一【)有明确《的,业务范围; !。。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,有在业?务范围内进行—司法鉴定所必需的】仪器、设《备; 》 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(?三)有?在业: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!。定,所必需的依法—通过计量《认证或者实验室【认可的检测实—验室;?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(四)每项司法】。鉴定业?务有:三名以上《鉴定人 — :    《 六、申请从事【司法鉴定业务的【个人、法人》或者其?他,组织由省级人民政】府司法行《政部:门审核对符合条【件的予以登记编【入鉴定人和鉴定【。机,构名册?并,公告 《。。  》   省级人民政】府司法行政部门【应,当根据鉴《定人或者鉴定—机构的增《加和撤销登》记情:况定期?更新:所编制的鉴定—。人和鉴定机构名册】并公告 》    【 七、侦查机—关根据侦查工—作的需要设立的【鉴定机构不得—面向社会接受委托】从事司?法,鉴,。定业务 】     》人民法院和司法行】政部:门不得设《立鉴定机构 !     八、各!鉴,定机构?之,间没有隶《属关系;鉴定机【构接受委托》从事司?法鉴定业务不受地】域范围的限制 !    — 鉴定人应》当,在一个鉴定机构中从!。事司法鉴定业务【    ! 九、在诉》讼中对?本决定第二条所【规定的鉴定》事项发生争议需【要鉴定的《应当:委托:列入鉴定人名—册的鉴定人》进,行鉴定鉴定》人,从事司法鉴》定业:务由所在的鉴定【机构统?一接受?委托 》    — 鉴定人和鉴—。。。定机构?应当在鉴定人和鉴】定机构名册注明【的,业务范围内从事【司法鉴定业务 ! ,     鉴定人!应,当依照诉讼》法律规?定实行回避 】     【十、司?法鉴:定实行鉴定人负【责,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!进行鉴定对鉴定【意,见负责?并在鉴定书上签【名或者盖章多—人参加?的鉴定对《鉴定意见有不同【意见的应当注明【 —    十》。一、:在诉讼中《当事人?对鉴定意见有—异,议的经人民法院依】法通知鉴定人—。应当出庭作》证 【   ? 十:二、鉴?定人和鉴定机—构从:事司法?。鉴定业务应当遵守法!律,、法规遵守职业【道德和职《业纪律尊重科学【遵守技?术操作规范 !     —十三、鉴定》人或:者鉴定?机构有违反本决【定规定行为的由省级!人,民政府司法》行政部?门,予以警?告责令改正 】   》。 , 鉴定?。人,或者鉴定《。机构有下列情形【之,一的由?。省,。级人民政府司法【行政部门给予停【止从事司法》鉴定业务三个月【以上一年以下—的处罚;《情,节严重?。的撤销登记 —  —  :  :   (一》)因严重不》负责任给当事人合】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!的;: : ?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提供虚假证!明文件或者采取其】他欺诈手段骗取【登记的; 【 ?   ?  :  : (三)经》人民:法,院依:法通知拒绝出庭【作证:的; ?。 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四)法】律、行政法规规【定,。的其他情形》  【   鉴定人故【意作虚假鉴定构成】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;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】照,。前款规定处罚 【   【 , 十四、司法行【政部门在鉴定人和鉴!定机构的登记管【。理工:。作中应当严格依法】办,事积极推《进司法鉴《定的规范《。化、法制化》对于滥?用职:权、玩忽职守造【成严重?后果的直接责任【人员应当《追究相应的法—律责任 —     十五!、司:。法鉴定的收费项目和!收费标准《由国务院司》法行政部门商国务】院价格?主管部?门,确定 《 《    十》六、对鉴《定人和?鉴定机?构进行登记》、名:册编制和公告的【具体办法由国务院】。司法行政部》门,制定报?国务院批准 【 :    》 十:七,、本决定下列用语】的含义?是 ? ,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法医类鉴定【包括法医病理—。鉴定、法医临床【鉴定、法医》。精神病鉴定、法医】物,证鉴定?和法医毒物鉴定 !  》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物证类鉴定包】括文书鉴《定、痕迹鉴定和微】量鉴定 》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声像资料—鉴定包括《。对录音带、录像【带、:磁盘:。、光盘、图片—等载:体上记录的》声音、图像信息【的,真实性?、完整性及其所反映!的情况过程进行【的鉴定和对》记录的声音、—图像中的《语言、人《体、:物体作出种类或者】同,一认定 《    】 十八?、本:决定:自2005年—10月?1日起施行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