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人口普查【的组织实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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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,第十五条 人口普!查登记前公安机【关应当?按照普查方》案的规定完》成户口整顿工作并】将有:关资料提《交,本级人口普查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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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六条 人!口普查登《。。记前应当《划分普查区》普查:区以村民委员会、】居民委员《会所辖区《域为基础划分每个普!查区:划分为若干》普查小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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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》七条: 每个普查小区】应当至少有一名普查!员负责入户登记等普!查工:作,每个普查区》应当:。至少有一名》普,查指导员《负责安排、指导【、督促和《检查普查《员的工?作也可以直接进【。行入户登《。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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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八条 普查】指导员和普》查员应当具有初中】以上文化水》平身体健康责任心】强
【 第十九条 ! 普查指导》员和普查员可以【从国家机关、社会】团,体、:。企业事业单位—借调: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!、居民委员》会或者社会招聘【借调和招聘工作由县!级人民政府负责【。
】 国家《鼓励符合条件的公】民,。作为志愿者参与人口!普查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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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》十条: 借?调的普查指导员和】普查员的工资由【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!遇保持?不,变并保留其原有【工作:岗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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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招聘的》普查指导员和普【查员的?劳动:报酬在人《口普查?经费中予以安排【由,聘用单位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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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—十,一条 普查机构】应当对普《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!行,。业务培?训并对考核合格的】人员颁发全国统一】的普查?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!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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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普查指导】员和普?查员执?行人口普查任务【时应当出示普查指】导员证或者普查员】证
】 第二》十,二条 《人口普查《。。登记前普查》指导员、普查—员应当绘制普—查小:区图编制普》查小区户主姓名【底册
! 第二》十,。三条: 普查指导员、普!查员:。入户登?记时应?当向人口普查对象说!明人口普查的目的、!法律依据以》及人口普查》对象的权利和义【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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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四条! 人口普查—对,。象应当?。按时提供人口普查】。所需的资料》如实回答相关问【题不:得隐瞒有关情—况不得提供虚假信】息不:得拒绝?。或者阻碍人口—普查工?作,
【 第二》十五条 人口【普查对象应》当,在普:查表上签字》或者盖章确认并对】其内容的真》实性负?责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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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二十:六条 普查人【员应:当坚持?实,事求是恪守职—业,。道德:拒绝、抵制》人口普查工》作,中的违?法,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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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普查机构和普【查人员不得伪造【、篡改普查资料不得!以任何?方式要求任何单【位和:个,。人提供虚假的普查】资料
】 , ?第二十七条 — 人口普《查实:行质量控制岗—位责任制《普查机构应当—对人口普《。查实施中的每—个环节实《行质量控制和—检查对人口普查数据!进行审核、复—查和:验收:
! 第二十八条 国!家统计局统一组织】人口普?查数据的事》后质量?抽查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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