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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欠税公告办法(试】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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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—0,4年10月1—0日国家税务总【局令第9号公布根据!。。2018年6—月15日国》家税务总局关于修】改部分税务部—门规章的决》定修正)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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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条 为《了规范税务机关【的欠税公告行—为督促?纳税人自觉缴纳欠】税防止新的欠税的发!生保证?国家:税款的及时足额【入库:根据:中,华人民共《和,国税:收征:收,管理:。法(以下简称税收征!管法)及其》实施细则的》规定制?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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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条 本办法【。所称公告机关为【。县以上(含》县)税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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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 本办法!所称欠税是指纳【税人超过《税收法律《、行政法规规定的】。。期限或?者纳税人超过税务机!关依照税收法律、行!政法规规《定确定的纳税—期限(以下简称税】款缴纳期限)—未缴纳的税》款包括?
— 《 : (一《)办理纳税申报【后纳税?人未在税款缴纳期】限内缴?纳的税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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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】二)经批准》延,期,缴纳的税《。款期限已满》纳税人未《在税款?缴纳期限内缴纳的】税款;
【
: , (三!)税务检查》已查定纳税》人的应补税额—纳税人未在税款缴】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!。;,
》
《 《。 (四)税》务机关根据税—收征管法第二十【七条、第三十—五条核定纳税人的应!。纳税额纳税》人未在税《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!税款:;
】 【(五)纳税人的【。其他未在税》款缴纳?期,限,内缴纳的《税款
】 , , 税务《机关:对前款规定的欠【税数:额应当及时》核实
! : 本办法公告的欠税!不包:。括滞纳金和罚款【。
】 第?四条 公告机【关应当按期在办税】场所或者《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】、期:刊、网络等新闻媒】体上:公告纳税人的欠【缴税款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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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】企业或单位欠税【的每季公《告一次;
【
! (?二)个体工商户和其!他个人欠税的—每半年公告一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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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: 》 (三)走逃、】失踪的纳税户—以及其他《经税务机关查—无,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!的随时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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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五条 欠税—公告:内,容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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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—企业或单位欠—税的公?告企业或单位的名】称、纳税人识—别号、法定》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!、居民身《份证或其他有效【身份证件号》码、经营地》。点、欠税税种、欠税!。余,额,和当期?新,发生:。的欠税金额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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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—)个:体工商户欠税的公】告业户名称、业主姓!名、纳税人识别号】、,居民身份证》或其:他有:效身份证件》号码、经营地点【、欠税?税种、欠税余额和当!期新发生的》欠税金额;》
》。
】 (:三)个人(不含【。个体工商户)—欠税的公告其姓名、!。居民身份证或—其他有效身份证件】号码、欠税》税种、欠税余额和】。当期新?发生的?欠税金额
】
:。 第六条【 企业、单—位纳税人欠缴税款】200万元以—下,(不:含,200?万元)?个体工商户》和,其他个人欠缴税【款,10万元以下—(不含10万元)】的由县级税务—局,(,分局)在办》税服务厅公告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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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、!单位纳?税人欠缴税款20】0万:元以上(含200万!元)个体工商—户和其他个人欠【缴,税款10万元以上】(含:10万元)的由地】。(市)级税务局(】分局)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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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走!逃、失踪的纳税【户以及其《他经税务机关查【无下落的纳税人欠税!的由各省、》自治区、直辖市【和计划?单列市?税务局公告
】
第七!条 对按本办【法规定需要由上级】。公告机?关,公告:的纳税?人欠税信息下—级公告机关》应及时上报具体【的时:间和要求由各省、自!治区、直《辖,市和计划单列—市税务局《确,定
《
? ? 第八条 公【告机:关在欠税公告前【应当深入细致地对】纳税人欠税情况进行!确认重点要就欠【税统计清《单数据与纳》税,人分户台账记载【数据、账簿记—载书面数据与信息系!。统记录?电子:数据逐一进行核【对确保公告数据【的真实、准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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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九条 欠税一!经确定公告》机关应当《以正式?。文书的形式签发【公告决定向社会【。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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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欠税—公告的数额实行欠税!。余额和新《增,欠税相结《。合,的办法对《纳税人的《以下欠税税务机【关可不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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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】一,)已宣?告破产经法定清算后!依,法注销其法人资格的!企业欠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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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二)被责—令撤销?、关闭经法定清算】后被:依法注销或吊销其法!人资格的企业欠【税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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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】)已:。。经连续停止生—产经营一年(按日】历日期计算》),以上的企业欠税;】
— 》 ?(四)?失踪:两年以上的纳—税人的欠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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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公告决定应当列!为税收征《管资料档案妥善【保存
! 第十条— 公?告机关?公告纳?税人:欠税情况不得超【出本办法规定—的范围并应依照税】收征管法《及其实?。施细:则的规定对纳—税人的有关情况进行!保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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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一条 】 欠税发《生后除依《照本办法《公告外税务机关应当!依,法催:缴,并严格按日计算加收!滞纳金?直,至,采取:税收保全《、税收强制执行【措施清缴欠税任【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以欠税公】告代:替税收保全、税收】强制执行等法定【措施的实施干—扰清缴欠《。税各级公告机关应】指定:部门负?责欠:税公告工作》并,明确其他有关—职能:。部门的相关责—任加强欠税管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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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二条 ? 公告机关应公告不!公告或者应》。上报:不上报给《国家税款造成损失的!上级税务机关—除责令其改》正外应按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!规定对直接》责任:人员予以处理
】
】第十三条 扣【缴义务人、纳税【担保人的欠税—公,。告参照?本办法的规》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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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四条 各省、自!治区、直辖》市和计划单列市【税务局可以根—据本办法制定具体】。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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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:五条 本办法【。由国家税务总局负】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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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六条《 :本办法自2》005年《1月: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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