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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—章 应急处》置 》。 《  :  第三十四条【。 ,。 ,。各级气象主管—机构所属的气—象台站应当及时向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!部门报?。告灾害?性天气预报、—警报情况《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!    ! 县级以上地—方人民政府、有【关部门应当根据灾】害,性天气警《报、气象灾害预【警信号和气象灾害应!。急预案启动标准及时!作出启动《相应应急预案的决】定向社会公布并【报告上一级人民政】府;:必要时可以越级上】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!能受到危害的毗邻】地,区的人民政》府通报 】     发生跨】省,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】。大范围?的气象?灾害并?造成较大危》害时由国《务,院,决定启?动国家气象灾—害应急预案 —    】 第三?十五条  》。县级:以上地?方,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!害,性天气影响》范围、强度将可能】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!大财产损失的区域临!时确定为气象—灾害危险区》并,及时予以公》告 《     第】。三,十六条 《 县级以上地方人】民政府、有关部【门应当根据气象灾】害,发生情?况依照中《华人民共和国—突发事件应对法的】规定及?时采取应急》。处置:措施;情《况紧急时及》时动员、《组织受到灾害威胁】的人员转移、疏散开!展自:救互救 【     对当】。地人民?政,府、有关《部门采?取的气象灾害—。应急处?置措施任何单—位和个人应当配【合实施不《得妨碍气象灾—害救助活《动 ? 《    第三十【七条:。  气象灾害应急预!案启动后各级气【象主管?机构应?当组:织所属?的气象台站加强对气!象灾害的监测和【评估:启用应急移动气象灾!害监测设施开展【现场气象服务及【时向本级人》民政府、有关—部门:报告:灾害性天《气实况、《变化趋势和评—估结果为《本级人民政府组【织防御气象灾—害提供决《策依据? :  》 ,  第?三十八条  县【。。级以上人民政—府有关部门应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】好相:。应的应急工》作 【 ,   民政部门应】当设置避难》场所和救济物—资供应点《。开展受灾群众—救助工作并按照规定!职,责核查灾情、发【布灾情信《息 :     !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!织,医疗救治、卫生【防疫等?卫生:应急工?作   !。  交通运输—、,铁路等部门》。应当:优先运送救灾物资、!。。设备、药物、食【品及时抢《修被:毁的道路交通设【施 【   ? 住房城乡建设【部门应当保障供水、!供,气、:供热等?市政公用设施的【安全运?行 ? ?     电力、通!信主管部《门,。应当组织《做好电力、通信应】急保障工作》    ! 国土资源部门【应当组织开》展地质灾害监—测、预防工》作 —     农业主管!部门应当组》织开:。展农业抗灾》救灾和农业生产技】术指导工《作 ? ,  《 ,  水利主管—部门应当《统筹协调主要河流】、,。水库的水量调度组织!开展:防汛抗旱工作 【 :     公】安部门应当负—责灾区的社》。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!序维护工作协—助组:织灾:区群众进《行紧急转《移, ,    】。 第三十九条  气!象、水利、国—。土资:源,、农业、《林业、海洋等部门应!。当根据气象灾害【发生的情况加强对气!象因素引发的衍生、!次生灾害《。的联合监测并根据相!应的应?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!处置工作 【 ?    第四十条】  :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】、电:。信,等,媒体应当及时、准】确地向社会》传播:气象灾害的发生、】发展和应急处置【情况 ?。   【  第?四十一条  县级】以上人民政》。府及其有关部—。门应:当根:据气象主管机构【提供的灾害性天气发!生、发展趋》。势信息以《及灾情发展情—况按:照有关规定适时调】整气象灾害》级别或者作出—解除气象灾害应急】措施:的决定 》 ,    — 第四十二条—  气象灾害应急】处,置工作?结束后地方各级人民!政府应当组织有【关部:。门对气象灾害—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!制定恢复重建—计划并向上一—级,人民政府报告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