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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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一节?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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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!得额的计算以—权责发生制》为原则属于当—期的收?入和费用《不论: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!当期的收入和费用】;不属于当期的【收,入和费用即使款项】已经: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!当期的收《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!务院财政、税务主】管部:门另有规定》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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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条 企》业所得税法第—五条所称《亏损:是指企业依照企业】所得税法《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!一纳税?。年度:。的收入总《额减除不征》。税收入、免税收入和!各项扣?。。除后小于零的数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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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一条《 ,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!十五条所称清算【所,得是指企业的全部】资,产可:变现价?。值或:。者交易?价,。格减除资产净值、】清算:费,用以及相关税—费等后的余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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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!资方企业从》被清算企业分—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!当于从被清算企【业累计未分配利润】和累计盈《余公积中《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!确认为股息》所,得;剩余资》产减除上述》股息所?得后:的余额超《过或者低于投资【成本的部分应—当,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!所得:或者损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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