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!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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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《二条: 本办法所称的企】业集团由其母—。公司、子公司、参】股公:司以:及其他成员单位组】成母公司是依法登】记注:册取得企业》法人资格的控—股企业;子公司是母!。公司拥有《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!的企业法人;参股】公司是母公司拥【有部:分股:权但是?没有控股《权,的企业法人
第】五十三条 个体【工商:户和农民专业合【作社:的名称?登记管理参照本办法!执行:
个体工!商户使用名称的应】。当在名称《中标明“(》个体工商户)”字样!其名称中的行—政区划名称应当是】。其,所在地县级》行政区划名称可以】缀以个体工》商户所在地》的乡镇、街道或者】行政村?。、,社区:、,市场:等名:称
农民!。专业合作社(联合】社)应当在名—称中标明“专业合】作社”?或者“专业》合作社联合》社”字样
第五十!四条 省级》企业登记机关可以】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!情况按照本》办法对本行政区域】内企业、个体工商】户、农民专》业合作社的违规名称!纠正、名称争议裁决!等名:称登记管理工作制】定实:施,细则
第五十五】条 本办法自—2023年1—0月:1日起施行2004!年6月14日原国】家工商行政管理【总,局,令第10号公布【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!实施办法、20【08年12月31】。日原国家工商—行政管理总局令第】3,8号:公布:的个体工商》户名:。。称登记管理》。。办法同时废》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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