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!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!
第三—十四条 企业—认为其?他,企业名称侵犯—本企业名称合法权】益的可以向人民法】院起诉或《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!业办:理登记?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!
第三十》五条 ?企业登记机关负责企!。业名称争议裁决工作!应当根据工》作,需要依?法配备符合条件的】裁决:人员为?企,业名:称争议?裁决提供保障—
第三《十,六条 提出》。。企业:名称争议申请—应当有具体的请【求、事实、理由、】。法律:依据和证《据并:提交以下材料—
: :。 (一)企—业名称争议裁决申】。请书;
】 (二)被申请【人企业名称侵犯申请!人企业名称合法权益!的证据材料;
! (三》)申请人主体—。资格文件《委托:代,理的还应当提交委】托书:和被:委托人?主体资?格文件?或,者自:然人身份证件;【
(四)!其他与企业》名,称争议有关的材料
!
第三十七条— ,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!收到申请之日—起5个工作日—。内对申?请材料进行》审查作?出是否?受理的决定并书面】通知申请人;对【申,请材料不符》。合要求的《应当一次性》告知申请人》需要:补正的全部》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!到补正?通,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!内补正?
第三十八条 有!下列情形之一的企】业登记机关依法不】予受理并《说,。明理:由
》 (一)争议不属!于本机?关管辖;
】 (二)无—明确的争议事实、理!由、法律《依据和证《据;
(!三)申请人未—在规定时限》内补正或者申请材】料经补正《后仍不符合》要,求;
【 ,(四)人民法院【已,经受理申《请人:的企业名称》。争议:。诉讼请求或者作出裁!判;
?
(五【),申请人经《调,解达:成协议?后再以相同》的理:由,提出:企业:名称争议申请;
】
(—。六)企业登记机关】已经作出不予—受理:申请决定或者已经】作出:行政裁决后》同一申请人以相【同的事实、理由【、,法律依据针对同【一个企业名称—。再次提出争》议申请;
! (七)企业名称争!议一方或者双方已】。经注销;
】 (八)依法【不予受理的》其他情形
第【三十:九条 企《业登记机关》应当自?决定受理《之日起5个工作日】内将申?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!副本随同《答辩告知书发送被】申请人
!被申请人《应当自收《到上述材《料之日起10个工作!日内提交答辩书【和相关?证据材料
【 企《业登记机关应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提!。交的材料之日—起5个工《作日:内将其发送给申请】人
— 被:申请人?逾,期未提交《。。答辩书?和相关证据材—料,的不影响企业登【记机关的裁》决
第四十条【 经双方当事—人同意?企业登记机关可以】对企业名称争—议进行调解
】 调解达—成协议的企》。业登记机关》。应,当制作调解书当【。事人应?当履行调解不成的企!业登记机关应当【自,受理之日起3个【。。月内作出行政—裁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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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条— 企业?登记机关《对企业名称争议进行!审查时依《。法综合考虑以下因】素
【。(一)争议双方企】业的主营业务;
! (二)【争议:双,方企业名《称的显著性、独创】性;
】(三)争议双—方企业名称的持续】使,用时:间,以及相关《公众知?悉程度;
【 , (四)争—议双方在《进行企?业名称申报时作【出的依法《承,担法律责《任的:承,诺;:
《 (五)争议【企,业名称是否造成相关!公众的混淆误—认;:。
(六】),争议企业名》称是否利用或—者损害他人》商誉;
【 (七)企业登记!机关:认为应当《考虑的其他因素
】。
企业登记!机关必要《时可以向有关组织】。和,人员:调查了解《情况
《第四十?二条: 企业?登记机关经审查【认为当?。。事,人构成?。侵犯他人企》业名称合法权益的】应当制作《企业名称争议行政裁!。决书送达双》方当:事人:并责令侵《。权人停止使用—被争议?企业名称《。;争议?理由不?成立的?依法驳回争议—申请
《第四十?三条 企业》被裁决停止使用企】业名称的应》当自:收到争议裁决之日起!30日内办理企【业名称变更》登记企?业,名称变更前由—企业登记机》关在国家企》业信用信息公—示系:统和电子营业执照】。中以统一社会—。信用代?码代替?其企业名称
【 企业逾期未!办理变更登记的企】业登记机《关将其列入经营【异常名录;完成变更!登记后企业可以依】法向企?业登记机《。关申请将其移—出经营?异常名录
第【。四十四条《 争议企业名称【权利:的,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!正在审?。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!。处理的其他案件【结果为依《据,的应当中止审查【并告:知,争议双?方
【在企业?名称争?议,裁决期间就》争议企业名称—发生诉讼的当事人应!。当及时告知》企业登记机关
! 在企业名称争!议,裁决期间企业名称】争,。议一:方或者双方注销【或者存在法律—法规规定的其他【情,形的企业登记机【关应当作《。。出终:止裁决的决定
】第四十五条 争议】。裁决作出前申请人可!以书面向企业—登记:机关要求撤》回申:。请并说?明理:由企业登记机关认为!可以撤回的终—止争议审《查程序并告知争【议双方
第四【十,六条 对于事—。实清楚?、争议不大、案情】。简单的企业名称争议!企业登记机关可【以依:照有关?规,定适用简易》裁决程序
第四十!七条 当事人—对企业?名称争?议裁:决不服的可以依法】申请行政复议或【者向人民法院提【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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