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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名称登!记管理?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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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991年!5月6日国务院【批,准 1991年7月!22日国家工—商行政管理》局令第?7号公布 根据【。2012年1—1月9日国务—院关:于修改和《废止:部分:行政法规的决定【修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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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201?2年11《月9日国务院—关于修?改和废止部分行【政法规的决》定将企业《名称:登记管理规定第二】十八条第二》款修改为“逾—期不申请复》议或者复议》。后拒不执行复议决】定又不起《诉的登记主》。管机关可以强制更】改企业名《称扣缴?企,业营:业执照修改后全文如!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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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条》 为了加强企【业名称管理保护企】业的合?法,权益维护社会—经济秩序制定—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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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条: 本?规定适?用于中?国境内?具备:法人:条件的企业》及其:他依法?需,要,办理:登记注册的》企业
【
第—三条 企业—名称在企业》申请登记时由企业】名称的?登记:主管:机关核定企业—名称经核准登—记注册?。后方可使用在—规定的范《围内享有《专用权?。
! 第四条 企业】名,称的登记主管—机,关,(以下简称登记【主管机关《)是:国,家工商行政管—。理局和地方各—级工商行政》管理局?登记:主管:。机关核准或者驳【回企业名《。称登记申请监督管】理企业?名称的使用保—。护企业名称专—用权
【
登记主管!机关依?照中华人民》共和国企业法人登】记,管理条例对企业名】称实:行分:级登:。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!名称由国家》工商行政《管理局核定
】。
》 :第五条 》登,。。。记主管机关有权【纠正已登《记注册?的不适宜的企—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!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!。记主管机关》已登记注册》的不适宜的企—业名称
《
《
对已【登,记注册的不适宜【的企:业名称任何》单,位和个?人可以?。要,求登记?主管机关《予以:纠正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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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六条 】 企业只准使—用一个名称在—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!不得与已登》记,注册的同《行业企业《名称相同或者近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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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【有特殊需要》的经省?级,。。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!准企业可以在规定】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!。属名称
! 第七—条 企业名称【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!组成字号(或—。者商号下同)、行】业或者?经营特?点、组织形式
!
企】业名称?应当冠以《企业所在地省(【包括自治区、直【辖市下同)或者【市(包括州下同)】或者县(包》括市辖区下》同)行政区划名称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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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经》。国家工?商行:政管理局《。核准下?列,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!不冠以企业所在地】行政区划名称
!
(一!)本规定第十三条所!列企业;
!。
(—。二)历史悠》久、字?号驰:名的企?业,;
》
? : (:三)外?商投:资,。企业
【
第—八条 《企业名称应当—。。使用汉字《民,族自治地方的企业】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!民族自治《地方:通用的民《族文字
! 企业使【用外文名称的其外】文名称应当与中文】名称相一致并—报登记主管》机,。关登记注册
—
【 第九条 企业!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!容和文字《
《。。
: (一)【。。有损于国家、社会公!共,利益的?;
《
? (二)可】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!者,误解的;
!
(三【)外国国《家(地区)名称【、,国际组织名称—;
—
》(四)?政党名?称、党政军机—关名称、群众组【织名称、社会团体名!。。称及部队番号;
!
《 (五)【汉语拼音字》母(外文名》称中使用《的,除外)、数字—;,
?
,
》 (六)其他法【律、行政《法规规定《禁止的
》
】第十条 企—。。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!应当由?两个:以上的字组成
【
】 企业有正当理由】可以使用《本地或者异地—地名作字号但不得】使,用县以?上,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!。
《
私营企!业可以使用投—资人:姓名作?字号
—
第十】一,条 : 企业?。应,当根据其主营业务】。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!准划分的类别在企】业名称中标明所属】。行业或者经营特点
!
!第,十二条 》企业: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!或者责任形式在【企业名称中标明【组织形式所标明的组!织形式必《须明确易懂
【
第!十三条 下列企业!。可以申请在》企业名称中使用【。“中国、《“中华或者冠以“国!际字词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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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(一)全国性【。公司;
】
(二【)国务院或其授【。权的机关《批准的大型进出【。口企业?;
?
:。
(三】)国务院或其授权】的机关批准的—大型企业集团—;
》
—(四)国家工商【行政管?理局规?定的:其他企业《
! 第十四条》。。 企业《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!及其:分支机构的企业名】称应当符合》下列规定
—
?
》(一)在《企,。业名称中使用—“总字的必》须下设三个以—上分支机构;
【
— (二)—不能独立承担民事】责任的分支》机构其企业名称应】当,冠以其所从属企业】的名:。称缀以“分》公司、“分厂—、“分店等字词并标!明该分?支机构的行业和【所在地?行政区划名称或者】地名: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!的企业?一致的?。。可以从略《;
—
? (三)》能够独?立,承担民事《责任的分支》机构应当使用独立的!企,业名称并可以—使用其所从属—企业的企业》名称中的字号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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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:)能够独立承担民】事责任的分支—机构再设立分—支机:构的所?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得!在其企业名称中【。使用总机构的名【。称
?
【 第十五条 【联营:企业的?企业名称可以—使用联营成员—的字:号但:不得:使用联?营成员的企业名称】联营企业应当—在其企业名称中标】明“联营《或者“联合》字词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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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,六条 企业—有特殊原因的—可以:在开业登记前预【先单独申《请企业名称登记【注册预先《单独申请企业名【称,登记注册时应—当提交企业组—建负责人《签署的申请书—、,。章程草案和主管【部门: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!文件
?
!第十七条 外商投!资企业应当》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!性研究报告批准【后合同、章程批准】。之前预先单独申请企!业名称登记注册外】商投资企业预先【单独申请企业名【称登记注《册时应当《提交:企业组建负》责人签署《的申请书、项目【建议书、《。可行性研究报告【的批准文件以—及投:资者所在国(地区】。)主管当局》出具的合法》开业证明
】
: 《第十八条 登【记主管机关应当【在收到?企业提交的》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!称登记注册的全【部材:料,之日起十日内作【出核准或者》驳回的决定
】
《 登记主管【机关核准预》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!的企业名《称,后,核发:。企业名称登记证【书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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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—九条 预先—。单独申请《登记注册《的,。企业名称经核准后】保留期为《一,。年经批?准有筹建期的企业名!称保留到筹》建期终止在》保留:期内:不得用于从事生产经!营活动
】
: ?保留期届满不办理企!业开业登记的其【企业名称自动失效企!业应当在期限—届满之?日起十日《内将企业名称—登,记证书交回登记【主管机?关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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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。二十:条 企业的印【章、银?行帐户、《牌匾、信笺所使【用的名称应》当与:登记注册《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!。商业:、公共饮食、—服务等行业的—企业名称牌匾可适】当简化但《应当报?登记主?管机关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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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一条 申【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!称,与下列情况的企【。业名称相同或—者近似的《登记主管机关—不予核准
【
【(一)企业被—撤,销未满三年》的;:
《。
》 (二)企业—营业执照《被吊销未《满三年的;
【
— :。(三)企业》。因本条第(一)、】(二)项所列情况以!外的原?因办理?。。注销:登记未满一年—的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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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!条 : 企业名称经核准】登记注?册后无特殊原因在】一年内不得》申请变更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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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!条 企业名称【可以随?企业:或者企业的一部【分一并转让
】
— 企业名称只能转让!给一户企《。。业企业名称的转【。让方: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!面合同或者协议报】原登记主《管机关?核准
?
【 企业名》称转让后转让方不】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!企业名称
【
? 第二十四条! 两个以上—企业向同《一登记主管机—关,申请相同的符合规】定,的企业名称》登记主管机关依【照申请在先》原则核?定属于同一》天申请的应当由【企业协商解》决;协商《不成的?由,登记主管机关作出】裁决
》
《 ?。两个以上企业—向不:同登记主管机关申请!相同的企业名称登】记主管机关》依,照受理在先原则核定!属于同一天受理【。的应当由企业协商】解决;协商》不成的由各该登记】主管机关报共同的】上级:登记:主管机?关作:出,裁决
】 , ?第二十五条 — 两个以上的—企业因?已登记注册的企【业名称相同或者【近似而发生争议时】登记主管《机关依照《。注册在?先原则?处理
! 中国企业的】企业名称与外国(地!区,)企业的企业—名称在?中国境?内发生争议并向登记!主管机关申》。请裁决时由》国家工商行》政管理局依据我国缔!结或者参加的国际】条约的规定的原【则或:。者本规定处理
【
》 《第二十六条》 :违反本规定的下【。列行为由登记—主管机关区别—情,节予以处罚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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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:。一)使用《未经:核准登记注册的企】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!活动:的,责令停止经营—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!者处以两千元以【上、两万元以下罚款!情节严重的》可以并?处,。;
?
】。(二)擅自改—变企业?名称的予以警—告或者处《以一千元以上、一万!元以下罚款并限【期办理变更登记【;,
! (三)《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!己的:企业名称的没—收非法所得并—处以一千元以上、一!万元以下罚款;【
《
,
(—四)使用保留期内的!企业名称从事生【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!期届满不按期将企】。业名称登记》证书交回登记—主管机关的予—以警告或者处—以五百?元以上、五千元以】下罚款;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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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五)【违反本规定第—二十:条规定的予以—警告并处以》五百元以上》、五千元以》下,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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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七条【 擅自使用他【人已经登记注册【的,企业:名称或者有其—他侵犯他人》企业名称专用权【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!向侵权人所在地【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!理登:记主管机关有权【责令侵权人》停止侵权行》为赔偿被侵权人因】该侵:。权,行为所遭受的损【。失没收非法所得并】处以五千元以—上、五万元以下罚款!
】。 对侵犯他人【。企业名称专用权的】被侵权人也》可,以直接向人民法院】。起诉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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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八条】 对登《记主管机《。关根据本规定作【出,的具体行政行—为不服的当》事人可?以在收到《通知之日起十五日】内向上一级登—。记主管机关申—请复:议上级登《。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!到复: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!。内作出复议决定【对复:议,决定不服的可以依】法向人民《法院起诉
】
? 逾期》。不申:请,复议或?者复:。议后拒不执行复【议决定又不起—。。诉的登记主管机关可!以,强,制更改企业名—称扣缴?企,。。业,营业:执照
【
第二十】。九条: :外国(?。地,区):企,业可:以在中?国境内?。申请:企业:名称登记注册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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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】(地区)企业—应当向国家》工商行政管理局【提出企业名称登记注!册的申请并提交外国!(地区?)企业法定代表人】签署的申请书、外国!(,地区)企业章程和】企业所在国(地区)!主管当局出具的【合法开业《证明登记主管—机,关应当在收到外国】(地:区,)企业申请名称登】记,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!。起三十日内》作出初?步审查通过初审的予!以公告外国(地【区)企业名称—的公告期为六个月】。在此期?间,无异议或《者异议不成立的【予以:核准登记注》册企业名称保留【期为五年登记主管机!关核准登记注册外】。国(地区)企业名称!后应当核《发企业?名称登记证书外国】(地:区)企?业名称?登记注册后需要变】更或者保留期—届,满,。。要求续展的应当重】新,申请登记注册
】
》 第三十条 !在登记主《。管机:关登记注册的事【。业单位及事业单位】开办的经营单位【的名称和个体工【商户的名《。称登:记,管理参?照本规定执行
!
?。 第三十一条! 本规定施行【前已经核准》登,记注册?。的企业名称》准予继续使用但严】重不符合本规定的应!予纠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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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二条?。 企业名称—登记证书由》国家工?。商行政管理局统一】印制
《
】第三十三条 本】规,定由国?家工商行政》管,理局负责解》释
】 ?第三十四条 — 本规定《自一九九一年九【月一:日起施行一九—。八五年五月二十三】日国务院《批准一?九八五?年六月十五日—国家工商《行政管理《局公布?的工商企业名称【登记管?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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