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则
》
【 第一条 【。 为加强境外投资】宏观指导优化境外】投,资综合服务完善【境外投资全程监管】促进境外投资持续】健康发?展维护我国国家利】益和国家安全根据】中,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!可法国务院》关于投资体》制改革的决定国【务,院对确需保》留的行政审批项【目设定行政许可【的决定?等法律法规制—定本办法
!
第二【条, 本?办法所称境外投资】是指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境内企业(以下】称“投资主体”)】直接或通《过其控制的》境外企业以投入资】产、权益或提供融资!、担:保等: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!、控制权、经—营管理权及》其他相?关权益的投资活动】
— , 前《款,所称投资活》动主要包括但不限】于下列情形》
:
— , 》。(一) 获得境外】土地所有《。。。权、使用权等权【益;
】 (!二) 获得境外自然!。资源勘探、》开发特许《权等:权益;?
! : ?(三) 获得境外】基础设施所》有权、经营管理权等!权益;?
! (—四) 获得》境外企业或》资产所有权、—经营管理权等—权益;
《
:
— : (五) 【新建或改扩建境外】固定资产;》。
》
: , (六】) 新建境外企业或!向既有境外企业【增加投资《;
】 》 (七)》 新设或参股境外股!权投资基金;
!
,
】 (?八) 通过协议、信!托等方式控制境外】企业或资产》
》
本—办法所称企业包括】各种类型的非金【融企业和《金融企业
》
《。
? 本办法所—称控制?是指直接或间接拥】有企业半数以上【表决权或虽不—拥有半数以上—表决:权但能?。够,支配企业的经营、财!务、人事、》技术:等重要事项
!
,。。
》第三条 投资【主体依法《享有境外投》资自主权自主决策、!自担风险
【
? , : 第四条 投资】主,体开展境外投资【应当履行境外投【资项目(以下—称“项目《”)核准、备案等】手续报?告有关信息配合【监督检查《
【 第五条 【 投资?主体:开展境外投资不得】违反我国法》律法:规不得威胁或损【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!。家安:全
【 第六条【 国家发展—和改革委《员会(以下称“国家!发展改革委”)【在国务院规》定的职责范围内【履行境外投资主【管部门职责根—据维护我《国国家利益和—国家安?全的需要对境外投】资,进行宏观指导—、综:合服务和全》程监管
《
— 第七条 国!家,发展改革委建—立境外?投资:管理:和服务网《络系统(以》。下称“网络系—统”)投资主体可以!通过网络《系,统履行核准和备案手!。续、报告《。有关信?息;涉及国家—秘密或不适宜使【用网络?系统的事项投—资主体可以另行使用!纸质材料提交网络】系统:操,。作指南?由国家发展改革【委发布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