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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卖监督】管理办法 》 ? , (200!1年1月1》5日国家工商行【政管理局《。令第101号—公布根据2013年!1月5日国家—工商:行政管理《总局令第59号修订!) ! ,   第一条  】为了规?范拍卖?行为:维,护拍卖秩《序保护拍卖活动各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】益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拍?卖法等法律》法规制?定本:办,。法  】。  : 第二条  拍卖企!业、委托人、竞买】人及其他参与拍卖活!动的当事人在拍卖】活动中应当遵守【有关法律法规和【本办法遵循公开、】公平、公正、诚实】信,用,的原则 】     第三条】  工商行》政管理?机关依照中华人【民共:和国拍卖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本办】。法对拍卖企业—及拍卖企业进行【。的拍卖活《动实施?。监,督管:理,主要职责是 【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依法对拍卖【企,业,。进,行,。登记注册;》 —   ?   ?  :(二)依法对—拍卖企业、委托人、!竞买人及其他参与拍!卖活动的当事人进】行监:督管理; —。 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(三)【依法查处《违法拍卖行》为;  !   ?    (四—)法律法规及规【章规定的其他—职责 》    —。 第四条  —设立拍?。卖企业应当依—照中华?人民:共和国拍卖法—。、中华人《民共:和国公司《法等:法律法?规的规定经有关【部门审核许可并向】工商行?政,管理: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!业执照 》   —  第五条  拍卖!企业举办拍卖—活动应当于拍卖日前!到拍卖活动所在【地工商行政》管,理机关备案备案【内容如下 》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(一)拍卖企【业营:业执照复印件—; ?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?(二)拍卖》会名称、时间、地点!。。; :     !   ? ,(三:),主持拍卖的》拍卖:师资格证复印—件; ? 》 ,   ?    (四)【拍卖公告发布—。的日期和报纸或者】其他新闻媒介、【拍,卖标的展示日期;】 《。  ?   ?    (》五,。)拍卖标《的清单 《   【  拍卖企业应【。当在拍卖活》动结束后七日—内将竞买人名单【、成交清单及—拍卖现场完整—视频资料或》者经当?事人签字确认的拍卖!笔录:送拍卖?活动所在地工商【行政管理机关—备案 》   》  具备条件的工】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!通过互联网受—理拍卖活动的备案】材料 《    【 第六条  工商】行,政管理机关》对,拍卖企业的》备案材料保存期限应!当不少于五年—。 ,。   【  第七条  拍】卖企业应当》按照中华人》民共和国拍卖—法的规定于拍卖【。。日七日?前发:布拍卖公《告,拍卖企业应》当,在拍卖?前展示拍卖标的【拍卖标的的展示时】间不得少于两日 ! : ,     第八条】  拍卖企业—应当在?。拍,卖现场?。公布工商行》政,管理机关的监督【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!关实:施现场监管的拍卖】企,业应当向到》场监督人员提供有关!。资料及工作条件 !     第!九,条  拍卖企业不得!有下列行为 — 《 ,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采用》财物或?者其他手段进行【贿赂以争揽业务;】。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利用拍卖公告!或者:其,他方法对拍》卖标的作引》人误解?的虚:假宣传; —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捏造、—散布:虚,假事:实损害其《他拍卖企业的—商业信誉《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(,四):以,不,正,当手段侵犯他人【的商业秘《密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五)拍卖企】业及:其工作人员以—竞买人?的身份参《与自己组织的拍卖】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!为竞买?; ?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六)在—自己组织《的拍卖活《动中拍卖自己的【物品或者财产权【利; 】 ,   ? ,   (七)雇【佣非拍?卖,师,主持拍卖活》动; — 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(八)其他违!反法律法《规及规章的行为【    ! 第十条《  委托人在拍卖活!动中不得参与—竞买或者委托—。他人代为竞买 !    — 第十一《条  竞《买人:。之,间不:得有下?列恶意串通行为【 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一:)相互约定一—。致压低拍卖》应价; !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(《二)相互约定拍【卖应价; 【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三)相互约定买受人!或相互约定排挤【其他竞买人;— :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四)其他恶意串【通行为 !    《第十二条  竞买人!与拍卖企业之间【不得有下《列恶意?串通行为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:一)私下约定成交价!。; — 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, (二)拍卖企业】违背委托人的保密】。要,求向竞买人》泄露拍卖标》的保:留价; !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—三)其他恶意串通】。行为 《   — , 第:十三条  拍卖企】业、委?托人、竞买人—不得:拍,卖,或者参与拍卖国家】禁止买卖《的,物,品或者财产》权利 》     第】。十,四条  拍卖企业】不得以委托人、【竞买人、买》受人要求保密等为】由阻碍?监督检查《拍卖企业认为向【工商行政管》理,机关报送的材料【有保密内容》的应注明“保—。密”字样并密—封 : 》  : , 第十五条 — 违:反本办?法第四条规定未经许!可登记设立拍卖企业!。的由工商行政管【理机关依照中华人民!共和国拍卖》。法第六?十条规定处罚 !     【第,十六条?  拍卖《。企业违?反本办法第七条、】第八条规定的由【工商行政管理机【关予以警告可处1】0,000元以下的【罚款 《  》   第十七—条  拍《卖企业违反本办法】第五条、第九条第】三项、第七项规定的!由工商行政管—理机关?予以警?告,并处10000元】以下的罚款 】     第】十八条  拍卖【企业违反本》办,法第九?条第一项、第二项和!第四项规定的—由,工商:行政管理机关分别依!照中华人《民共:和国反不正》当竞争法第二—十二条、第二十四】条、第二十五—条的有关规》定处罚?拍卖企业违反本办】。法第九条第》五项、第《六项规?定的由工《商行:政,管理机关分别依【照,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拍卖法第六十—二条、?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!定处罚 》   — , 第十九条》  拍?卖企业、委托—人、竞买《人违反本办法第十】条、第十《一条、第十》二条:规定的由工》商,行政:管理:机,。。关依照中华人民【。共和:国拍卖法第六十【四条:、第六?十五条的《有,关规定处罚 】 , :    第》二十条 《 工商行政》管理机关工作—人员对在《执行公务中获知【的有关拍卖企业、委!托人、竞《买人:要求:保密的内容或者法】律法规规定应当保】密的内容应当依照保!密规定为其保—。密;:造成泄密的依照【规定:。处理  !   第二》。十一条  本办【法自2013年3】月1:日起施行20—01年1月15【日国家工《商行政管理局令【第,10:1号公布的拍卖【监督:管理暂行办法—同时废止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