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,第五:章, 服务与《。监督 【    — 第:三,十条  县级—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!业机械化主管部【门应当定期对危【及人身财产》安全的农业机—械进行免费实地【安全检验但是道路】交通安?全法律对拖拉—机的安全检验另【有,规定的从其》规定 【  :   拖拉机、联】合,收割机?的安全检验为—每年1次 【 ,     实【施安全技术》检验的机《构应当对检验结果承!担法律责任 !     第【三,十一条 《 ,农业:机械化主管部门【在安全检验中发【现,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!患的应当告》。知其所有人停止使】用并及时排除隐患 ! , 《。    《实施安全检验—的农业机械》。化主管部门应当【对安全?检验:情况:进行汇总建立—农业:机械安全监督—管理档?案 》 :    《第三十?二条  联合收割】机跨行政区》域作业前当地县级人!民政府农业》机械化主《管部:门应当?会同有关部门对跨行!政区域作《业的联合《收割机进行必要的】安全检查并对操【作人员进行安全【教育 ? 《    《 第三?。十三:条  国务院农业】机械化主管部门应】当定期对农业机械安!全使:用状况?进行分析评估发布相!关,信息 》     第三!十,四条 ? 国务院工》业主管部门应—当,定期对农业机械【。生产行业《运行:态势进行监测和分析!并按照先进适—用、:安全可?靠、节能环》保的要求会》同国:务院农业机》械化主管《部门、质《量监:督部门等有关部门】制,。定、公布《国家明令淘汰的农业!机械产品目》录 《     第】三十:五条  危及—人身财产安》全的:农业机械达到—报废条?件的应当停止使用】。予以报废农业机械】的,报废条件由》。国务: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!门会:同国务?院质量监《督部门、工业主管部!门规定 《 ?  ?。   县级人民【政府农业《机械化主管部门【对达:。。到报:废,条件的危及人—身财产安全的—农业机?械,应当:书面告知其所—有人 ? ?    》。 第三十六条 【 国家对达》到报废条《件或者正《在使用的国家已经明!令淘汰的《。农业机械实行回收农!业机械回收办法由国!务院农业机械—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!院财政部门、商务主!。。管部门制定》 :     】第,三十七条《  回收《的农:业机械由县级人民】政府农业机械化【主管部门监督回【收单位进《行解体或者销毁 !   — , 第三十八条 【 使用操作过—。。程中发现《农业机械《存在产品质量—、维修质量问题的】当事人可以向—县级以?上地方人民》政府农?业机:械,。化主管部门或—者,县级以上地方—质量监督部》门、:工商行政管理—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!部门对属于职责【范,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!及,时处理;对不属【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!应当及时移交有【权处理的部门有【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!即处理不得推诿 !    【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,府农业?机械化主管》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!质量监督部》门、工商行》政管理部《门应当定期汇总【农业机械产》品质量、维》修质量投诉情—况,并逐:。级上报 【 ,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九条  【国务院农《业机械化《主管部门和》省、自治区、直【辖市人民政府农业】机械化主管部门应】当,根据:投诉情况和农业【安全生产需要—。组织开展在用的特定!种类农?业机械的安》全鉴定和重点—检查并?公布结果 !     第四【。十条: ,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!管理执法人员在【农田、场院等场所】进行农?业,机械安全监》督检查时可以采【取下列措施 】 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(一)—向,有关:单位和个人》了解情?况查阅?、复制有《关资料;《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?查验拖拉机、联合】收割机证书、牌照】及有关操作证件【; —  :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检查危及!。。人,身财产?安全的农业机—械的安全《状况对存在重—大事故隐患的—农业机?械责令当事人—立即:停止作?业或者?。停止农业机》械的转?移并进行维修;【。    !  :   (四)责令农!业机械操作》人员:改正违?规操作行《为 【 ,   第四十一条 ! ,发生农业机械—事故后企图逃逸的、!拒不停止存》在重:大事故隐患农业机械!的作业或者转—移,的县级以上》地方人民政府农业】机械化主管部—门,可以扣押有关农【业机械及证书、【。牌照、操作证件案】件处理完《毕或者?农业机械事故肇事方!提供担保的县级以】上地:方人民?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!部门:应,当及:。时退还被扣》押的农业机械及【证书、牌照、操作】证件存在重大事故】隐患的农业机械其】所有人?或者使用人排—除隐患前《不得继续使用—  【   第四十二【条,  农业《机械安?全监督?管理执法人员进行】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!佩戴统一《标志出示行政执【法证件农业》机,械安全监督》检查、事《故勘察车辆应当在】。车身喷涂统一标识】 :   —  第四十三条 】 农业机械化主【管部门不得为农【业机械?指定维修经营者 !     第!四,十四条?  农业机械—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!向同级公安机关【交通管理部门通报】。拖拉:机登记?。、检验以及有—关证:书、牌照《、操作证《件发放情况公安机关!交通管理《。部门应当定期向【同级农?业机械化主管部【门通报农业机械在】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!故及处?理情况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