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七章? 工程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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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》十条: 农村公》路建设项目完工【后应当按照》。国家有关《规定:组织交工、竣工验】收未经验《收或者验《收不合格的》不,。得交付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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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一般农村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】工、竣工验收可以】合并进行并可以【多个项目一并验【收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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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四十一条 【 农村公路建设项】目由项目业主组【织交工验《收由:县级以上地》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!按照项目管理权【限组织竣工验收交工!、,竣工验收合并的【。项,目由:县级以上《。地方:交通运输《主管部门按照项目】管理权限组织—。。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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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由县《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!主管部门组织验收】的农村公路建设【项目应当邀》请同级?公安、安全》生产监督管理等【相关部门参加验收结!果报上一级交通【运输主管《。。部门:。备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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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市级以?上地方?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应当将项目—验收作?为监督检查的重【要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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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四,十,二条 农村—公路:建设项?目验收?时验收单位应当【按照设计文件—。和项目承包合同组织!质量鉴?定检测核定工程【量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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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四十三条 农!村,公,路建设项目在交工】验收时?发现存在质量缺【陷等问题《由施工单《位,限期完成整改—
【 ?第四十四《。。条 农村公—路新:建项目交工验—收合格后方可开【。放交:通并移交管理养【护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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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县,级以上?交通:运输主?管,部,门应当及时》。组织做?好基础数据统计【、更新?和施工资料》归档工作《
】 第?四十:五条 省级交【通,运输主管部门可【。以根据?公路工程竣(—交)工验收办法和公!路工程?质,量检验评定标准结】合本地区实际—情况规定《具体的农村》公路建设项目验收】程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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