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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乡行】。政工作条《例, 】    第一条【  为了促进民族】乡经济、文化等项事!业的发展保障—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!增,强民族团结根据宪法!和法律?的,有关规定制》定本条例《 ,    】 第二?条,  民族乡是—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!方建立的乡级—行政区域 》     !少数:民族人口占全乡【总人口30》。%以上的乡可以按】照,规定申请设立—民族乡;特殊情况】的可以略低于这个】比例 【     》第三条 《 民族乡的建立由】省、自治区》、直辖市人民政府】决定 】    《民,。族乡的名称》除特殊情况外—按照以地方名称加】民族名称《。。确,定 —    《 第四条《  民?族乡人民政府配备工!作人员?应当尽量配备建乡】的,民族和其他少—数民族人员 ! :    第五条  !民族乡人民政府在】执行职务的时候【使用当地《。通用的语言》文字 《     第!六条  民族乡人民!政府依?照法:律、法规和》国家:有,关规定结合本乡【的具体情况和—。民族特?点因地制《宜地发?展经济、教》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!生等项事业 — 》  :  第七《条  民《族乡人民政府在本】行,政区域各族》人民中进行爱—国主义、社会主义和!民族政策、民族团】结的教育不断—巩固和发展》平等:、团:结,、互助的社》会主义?民族关系 !。。     第八条】  民?族乡财政由各省、】自,治,区,、直辖市人民政【府按照优待民族乡】的原则确定 】 ,     —民族乡的上一级【人民政府在编制财政!预算:时应:当给:民族乡安排一—。定的机动财》力乡财政收入的【超收部分《和财政支出的节【余部分?应当全部留给—民族乡周转使—用 —     》第九条?  信贷部门应当】根据法律、法规【和,国家其?他有关规《定对经济发展水平较!低的民族乡用于生】产建:设、资?源开:发和:少数民族用品—生产方面《的贷款给予照顾【  【   第十条  】县级:以上地方各级人民】政府依照税收—。。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】及税收管理权限可以!采取:减税、免《税措:施扶持民族乡—。。经,济的发展《 》     第—十一条?  县级以上地方各!。。级人:民政:府在分配支援经济不!发达地区《。专项资金及其他固】定或者?临时专项资金时对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】的民族?乡给予照顾 —     !县级以上地》方各级人《民政府在分配扶【。贫专项物资》时应当?照顾贫困民族乡的需!要 【    第十二条】  民族乡依照法律!、,法规和?国家其他有关规【定,管,理和保护本乡的【自然资源并对—。可,以由本乡开发的【自然资源优先—合理开发利用 【     !在民族乡依法—开发资源、兴—办企业应当》照顾民族乡的利益和!。当地人民群》众的生产《、生活在配》套加工产品的生产和!招收当地少数民族人!员,方面做出《合理安排 【     【第十三条 》。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!人民政府应当帮助民!族乡:加,强农业?、,林业、牧业、—副业、渔业和水【利、电力等基础设】施的建设扶持民【族乡发展交通—事,业  】 ,  第十四条  县!级以:上地方各级人民【政府应当在》师,资、经?费、教学设施等方面!采取优惠《政策帮助民族乡发展!教育:事业提高《教育质量《 : 《    民族—乡根据实际情况【可以兴办《。。。小学:、中学和初级职业】学校;?牧区、山区以—及经济困难》的民族乡《在上级人民政府的帮!助和指导下可以设】立,以寄:宿制和助学金为主的!学校:  【   民族乡的中】。小学可以使用当地】少数民族通用的【语,言文字教学》同,时,推广全国《通用的普通话使用民!。族语言文字教—学的中小学其教育行!政经费、教职工编制!可以:高,于,普通学?校 》。     民【族乡在上级人民政】府,的帮助和指导下积极!。开展扫盲工作 !    — 县级以《。上地方?各级人民政府可【以根:据当:地实际情况在有【关大中?专院校和《中学中设立民族【班尽可能使民族乡有!一定:数量的学生》入学  !   第十五条 】 县级以上地方【各级人民政府应当】帮助民?族乡开展科学技术知!识的普及工作—组织和促进》科学技术的交流【和协作 【     第十六!条  县级以上地方!各级人民《政府:应当积极帮助民族乡!创办广播站、文化馆!(站)等文化设施】丰富各族人民的文化!生活保护和继—承,具有民族特点的优】秀文化遗产 【。 , :     第十七】条  县《级以:上地方各级》人民政府应当积极】帮助民?族乡:。。发,展医药卫生事业扶持!民,族乡:办好卫生院》。(所:。)培养和使用—少数民?族医疗?保健人员加强对【地方病、多发病、】常见病的防治积极开!展妇幼保健工作【 《    》 第十八条  民】族乡:。应当积极做好—计,划生育工作搞好优】生优育优教》提高人口素》质 》    》 第十九《。条  民族乡应当在!上级人民《政府的帮助和指【导下采取各种措施加!强对少?。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!使用 【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条?  民族乡应—当采取多种形式和提!供优惠待遇引进【。人才参加本乡的【社会主义建设事【业 》     县级以!上地方各《级人民政《。府应:当采取调《派、聘任、轮换等办!法组织教师、医生、!科技人员《等到民族乡工作 !。  》   县级以上【。地方各级人》民政府对长期在边】。远地区的民族乡【工作的教师、医生和!科技人员应当—给予优惠待遇 】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一条!  少数民族聚【居镇的行政工—作可以参照本条例执!行 》     —第,二十二条  辖有】。民,族乡的省、自治【。区、直辖市》。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!条例制定实施—办法  !   第二十三【。条  本条例由国家!。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!解,释  】  :。。 第二十四条 【 本条?例自发布之日起施】行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