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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民族乡《行政工作条例 【。 ?。。 《    第一条  !为了促进民族乡经】济,、文化?。等项事业的》发,展保障少数》民族的合法权—。益增强民族团结根】据宪法?和法律的有关—规定制定本条例【 《     第二条!  民族《乡是在少数民族聚】居的地方建立—的乡级行政区域 ! ,  《  : 少数民族人—口占全乡总人口30!%以上的乡》可以按照规定—申请设立《民族乡?;特:殊情况的可以略低】于这个比例》 :。  》   ?第三条 《 民族乡的建立由省!。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】人民政府决定 】 ?     民—族乡的?。名,称除特殊情况外【按照:以地方名称加民族名!称确定 】     》第四条  》民族乡人《。民政:府配备工作》人员应当尽量—配备建乡《的民族?和其他少数》民族人员 !     第—五条:  民?族乡:人民:政,府在执行职》务,。的时候使用》当地通用的》语言文字 【     【第,六条  民族乡人】民政府依照法律【、法规和国家有关】规定结合本乡—的具体情况和民族】特点因地制宜地【发展经?济、教育、》科技、文化》、卫生等项事业【 : , ,     第【。七条  民族—乡人民政府在本行政!区域各族人民—中进行爱国》主义、社会主义和民!族,。政策、?民,族团结的教育不【。断巩:固,和发展平等、团结、!互助的?。社会主义民族关系】 —    第八条  !民族乡财《政由各省、自治区】、直辖市人民政府】按照优待民族乡的】原则确定 》   【  民族乡的—上,一级人民政府—在编制财政》预算时应当给民族乡!安,排一定的机动财力乡!财政收入的超收【部,分和财政《支出的节余》部分应当全部留给民!族乡:周转使用 】     第九条!  信贷部门应【当根据?法律、法规和国【家其他有关规定对】经济发展水平较【低的民族乡》用,于生产建设、—资源:开发和少数民—族用品生《产方面的《贷,款给予?照顾:   】 ,。 第十条  县【级以: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!依照税收《法律、法规的规【定,及税收管理权—。限可以采《取减税、免税措施扶!持民族乡经》济的发展 【 ,    》 第十一条  县】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!政府在分配支援【经济不发《。达地区专项资金及其!他固定或者临时专】项,资金时对《经济发展水》平较低的《民族乡给予照顾 】 《     县—级以上地方各级人】民政府在《分配扶贫专项物资时!应当照顾贫》困民族?乡的需要 】   《  第十二条—  民族乡依照法律!、法规?和国家其他》有关规定管》理和:保护本乡的自然【资,源,并,对可以由《本乡开发的》自然资源优先合理】开发利用 — ,   》  在民族乡依【法开发资源、兴【办企:业应:当照顾民族》乡的利益和当地【人民群众《的生产、生活在配套!加工产品的生产和】招收当地少数民【族人员方面做出合理!安排:。。    ! 第十?三条: , 县:。级以上地《方各级人民政府应】当帮助民族》乡加强农业、林【。。业、:牧业、副《业、渔业和水利、电!力等基?础设施的建》。设扶持民族乡—发展交通事业 】 ,     【第,十四条  县—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!政府应当在师资、】经费、教学》设施等?方面采取优惠政【策帮助民族乡发展】教育:事业提高教》。育,质,量, :    【 民族乡《根,。据实际情况可以兴】办小:学、中学《和,初级职业《学校;牧区》、山区以及经济困难!的民族乡在上级人民!政府的帮助》和,指导下可以设立以寄!宿制和助学》金,为主的学校 】 , ,     民—族,乡的中?小学可以《使,用,当地少数民族通【用的语言《文字教学同》。时,推广全?国通用的普通话使】。用民族语言文字【教学的中小》学其教育行》政经费、教职工编】制可以?高于普通学》校 —    《 民族乡《在上级?人民政府的帮—助和指?导,下积极开展扫—盲工:作   !  县级以上地方】各级: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!地实际情况在有关大!中专院校和中—学中设立民族—。班尽可能使民族【乡有一定数量的学】生入学 —   》。  第十五》条  县《级以上?地方各级人民—。政府应当《帮助民?族乡开展《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!工作组?织和促进科》学技术的交流—和协作 《 ,    【。 第十六条  县】级以上地方各级【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帮!助,民,族乡创办广》播,站、文化馆(站)等!文化设?施丰富各族人民的文!化生活保《护,和继承具有》民族特点的优秀文】化遗产 !    第十—。七条  县级—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!府应当积极帮助民族!乡发展医药卫生事业!扶持民族乡办好卫生!院(所?)培养和使用少【数民:族医疗保健人员加】。强对地方病》、多发病、常—见病的?防治积极《开展妇幼保》健工作 】     第十八条!  民族乡应当积】极,做好计划生育工【作搞好优《生优育优教提高人】口素质 !   ? 第十?九条: ,。 民:族乡应当在上级人民!政,府的帮?助和指导下采取各种!措施加强对少—数民族干部的培养】和,使用 【。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条  民《族乡:应当采取多种形式】和提供?优惠待遇引》进人才参加》本乡的?。社会主义建》设事业 !   ? 县级以上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!当采取调派、聘任】、轮换等办法组织教!师、医生、科—技人员等到民族乡】工作  !   县级以—上地方各级》人民政府对长期【在边:远地区的民族乡【。工作的教师、医生和!科技人员应当给予】优惠:待遇 —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一条》  少?。数民族聚居镇的行政!。工作可以参照本【条例执行《 》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?二条  辖有民【。族乡:的省、自治》区,、直辖市人民政府】可以根?据本:条例制定实》。施办法 !。  : , 第二十《三,条 : 本条例由》国家民族事务委【员会负?责解释 【  ?   第二十—四条 ? 本条例自发布之日!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