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第,五章 管理和监督】
第二十九】条 共同生活的家】庭成员无正当理【由拒不配《合最低?生活保?障审核?确认工作《。的县:级人民?。政,府民:政部:门和乡镇人民—政府(街《道办事处)可以【终止审核确认程【序
第三》十条 ?最低:生活保障《家庭的人《。口状况、收入状【况和财产状》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!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!。(街:道办:事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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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三十一条 》乡镇人?民政府(街道办【事处)应当》对,最,低生活保障》家庭的经《济状况定期核查并根!据核查情况》。及,时报县级人民政府】。民政:部门办?理最低生活保障金】增发、减《发、停发手续
! 对短》期内经济《状况变化不》大的最低《生活保?障家庭?乡镇人民政》府(街道办事处【)每年?核查一次《。。。;对收入来源—不固定、家庭成员有!劳动能力的最低【生活保障家庭每半】年核查一次核查期内!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!经济状况没》有明显变化》的不再调整最低生活!保障金额度
! 发?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前!款规定的《核查期限可以适当延!长
第三十二条 !县级人民《政府民政部门作【出增发、减发—、停:发最低生活保障【金决定?应当符合法定事由】和规定程序;决【定减发、停发最低生!活保障金的应当告知!最低生活《保,障家庭成员》并说明?理由:
第三十三条 鼓!励具备就业能力的】最低生活《保障家庭成员积极就!业对就业《后家庭人均收入超】过当地?最低生?活保障标《准的最低生活保障】家庭县级人民政府】民政部?门可以给予》一定时间的》渐,退期
第》三十四条 最低生活!保障家庭《中有就业能力—但未:就业的成员》应当接受人力资源】社会保障等有关【部门:介绍的工作;无【正当理由连续3次】拒绝:接受介绍的与其【健康状况、劳动能力!等相适应《的工作的县级人民】。政府:民政部门应当决【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!人的最低《生活保障《金
第《三十五条《。 ,县级以上《人,民政府民《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最!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!工作:的,监督检查完善相关】的监督检《查制度
》第三十六条 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!。府民政部门和—。乡,镇人:民,政府(街道办—事处)应当公—开社会救助服—务热线?受理咨询、举报和投!诉接受社会和群众对!最低生活保障审核】确,认工作的监督
】第三十七条》 县级以上地—。方人民政《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!民政府(街道—办,事,处)对接到的实【名举报?应当逐?一核查并及时向举】报人反馈核》查,处理结果
第三】十八条 申》请或者已经获得最低!生,活,保,。障的家庭成员对于民!政部门?作出:的具体?行政行为不服的可】以依法申《请行政复议》。或者:提起行政《诉,讼
第三十九条】 从事最《低生活保障》工,作的人?。员存在滥用职—权、玩?忽职守、徇私舞弊、!失职渎职等》行为的?应当依法依规追【究相关责任对秉持公!心、履?。职尽责但因》客观原因出现失【误偏差且能够及时】纠正的依法依规免于!问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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