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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五章 管理—和监:督
第二【十九条 《。共,。同生活的《家,庭,成员无正当理由【拒不配合最》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!工,作的县?级,。。人民政府民》政部门和《乡,镇人民?政府:(街道办《事处)可以终—止审核确认程序【
第三十》条 最?低生活保《障家庭的人口状况】、收入状况和—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!应当:及时告知乡镇人【。。。民政府(街》。道办事处)
第三!十一条 乡镇人民】政府(街道》办事处)应当对最低!生活保?障家庭?的经济状《况定:期,。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!。及时报县级人民政府!民政部门办理最【低生活保障金增发】、减发、停发手续】
:。 ? 对短期内经济状】况变:化不大的最》低生活保障家庭【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!办事:处)每年核》查一次;对收入来】源不固?定、:。家庭:。成员有劳《。动能力的最》低生活保障》家庭每半年核—查一次核《查期内最低生活保】。障家:庭的经济状》况没有明《显变:化的不再调》整最低生活保障金】额度
— , 发生重《大突发事件时前款】规定的核查期限可】。以适当延长
【第三十二条 —县级人民政府民【政部门作《。出增发、减》发、停发最低—生活保障金决定应】当符合法定》事,由和规定程序;决定!。减发、停发最低【生活保障金的应当告!知最低生活》保障家庭成员并说明!理由:
:第三:十三条 鼓励具【备,就业能?力的最低生活—保障家庭成员—积,极就业对就》业后家?庭人均?收入超过当地最低】生活保障标准的【最低生活保障家庭】县级人?民,政府:民政:部门可以给予一定】时间:的,渐退期
》。第三十四条 最低】。生活保障家》。庭中有就业》能力但?未就业的成》员应当接受人—力资源?社会保障等有关【部门介绍的工作;】无,正当理由连续—。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!与其健康《。。状况、?劳动能力等》相,适应: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!府民政部门应当【决定:减发或者停发—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!障金
第》三十五条 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【民政部门应当加【。强对最低生活保【障,审核确认工作的监督!。检查完善相关的【监督检查制》度,
第三十六条【。 县级以上地方【。人,民政府民政部门和】乡镇人民政府(【街道办事处)应【。当公:开社会救助服务热】线受理咨询、举【报,和投诉接受社会和】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!审核确认工作的监】督
第三》。十七条 县级以【上地方人民政府民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!府(街道《办事处)对接到的实!名举报应当逐一核查!并及时向举》报人反馈核查处理结!果
第三十八【条 申请《或者已经《获,得最低生活保障的】家庭成员对于—民政部门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!不服的可以》依法申请行》政复议?或者:提起行政诉讼
】第三十九条 从事】最低生活《保障工作的人员存在!滥用职权、玩忽职】守、:徇私舞弊、失职【渎职等行为的应当依!法依规追究相—关责:任对秉持公心、【履职:尽责但因《。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!差且能够及时—纠,正的依?。法依规免于问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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