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第五章》 管理?和监:督 : ?第二十九条 共同生!活的家庭成员无正当!理由:拒不配合最低—生活保障审》核确认?工作的县级人—民政:府民政部门和—乡,镇人民政《府(街道《办事处?)可以?终止审核确认—程序: 第三十条 最低!生活: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!。、收入?状,况和财产状况发【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!知乡镇人民政府【。(街道办事处) !第三十一条 乡镇人!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!)应当对最低生活】保,。障家庭的经济状况】定期核查并根据【核查情况及时报县级!人民政府《民政部门办理最低生!。活保障金增》发、减发、》停发手续《 :    《对短期内经济—状况变化不大的最低!生活:保障家庭《乡镇人民政府(街道!办事处?),每年核查一》次,;对:收,。入来源不固定、家】庭,成员有?劳动能力的最低生】活保障家《庭每半?年核查一次核查【期内最?低生活保障家庭【的经济状况没有明显!变化的?不再调整最低—生活保障金》额度 《 ,   ?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!前款规定的核—查期限可《以适当延长》。 第三十二条【。。 县级人民》政府民政部门—作出增发、减发、停!发最低生活》保障金决定应当【符合:。法定事由和规定程】序;决定减发—、停发最低生活【。保障:金的应当告知—最低:。生,活保障家庭成员【并说明理由 第】三十三条 鼓—励具备就业能力【的最低生活》保障家庭成》员积极就业对就业】后家庭人均》收入:超过当地最低生【活保障标准的—最低生活《保障家庭县级人民】政府民政部门—可以给予一定时间的!。渐,退期: :第三十四条 最低】生活保障《家庭:中有就业能》力但未就《业的成员应当接受】人力资源社》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介!绍的工作;无正当】理由连?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!的与其健康状况【、劳动能力等—相适应的工作—的县:级人民政府民政部】门,应,当决定?减发或者停》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!保障金 第三【十五条 《县级:。以上人民政》府民政部门应—当加强对最低生活保!。障审核确认工作【。的,监督检?查完善相关的监督检!查,制度 第三—十六条 县》级以:上,地方人民政府民政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!(街道办事处—。),应当:公开社会救助服务热!线受理咨询、举报和!投诉接受社会和【群众对最低》生活保障审核确【认工作的监督 】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!上地方人民政府民】政部门和乡镇人【民政府?。。(街道办事处)对接!到的实名举》报应当逐一核查并】及时:向举报人反馈—核查处理结果 第!三,十八条? 申请或者已经获】得最低生《活保障的家庭成【员对于民《政部门作出的—具体行?政行为不服的可以】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!者提起行《政诉讼 》第三十?九条 从事最低【生活:。。保障工作的人—员存在滥用职权、】玩忽职?守、:徇私舞弊、失职渎职!。等行为?的应当依法》依规追究相关—责,任对秉持公心—、履职尽责》但因客观原因出【现失:误偏差且能》够及时?纠正的依法依—规免于问责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