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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民政部关于规—范生父母有特—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!女和社会散居孤儿】收养工作的》意见:
《
》 民政部关于】规范:生父母有特殊困难】无力抚养的》子女和社会散居【孤儿收?养,工作的意见
【
— 民发〔》20:。1,4〕20《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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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各省、自治!。区、:直辖市民政厅—(局)
! 为》规范生父母》有特殊困《难无力抚养》的子女和社会—散居:孤儿(以下简称两】。类儿童)的》收养工作切实维【护被收养儿童的合】法权益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?国收养法《及中国公《民收养子女登记办】法、外国《人在中华人民—共,和国收养子》女登记办法及—相,关规定现就两类儿童!收养提出如下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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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—、坚持两类》儿童收养《工作原?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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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收?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!未成:年人的抚养、成长】要落实儿童》利益最佳《的原则把“一切【为了孩子《”的要求贯穿于【收养:工作:始终让儿童》。回归家庭得到父母】的关爱和良好的教育!要坚:持国内收《养优先的《原,则,鼓励、?支持符合《条件的国内》家庭收养研》究创制?亲属收?养的政策措施—积极引?导国内家庭转—变,收养观念《帮助大龄和》残疾儿童实现—。国,内收养同《时积极稳妥》地开展涉外收—养,工作要遵循平—等自愿的原则充分】尊,重被收养《人和送养人的意【愿切实维护其—合法权益对送—养年:满十周岁以上未成】年人的要征》得其:本人同意告知送养】人送养的权利义务】让,其,知晓送养后的法律后!果方便其行使选择权!利他人?不得诱使或强迫【监护人送《养,要坚持依法登记的】原则强?化对收养登记工作】人员的管理》约束不断增强法律】意识提高依法办【事能力严格依法依规!办理收养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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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二、明《确送养人和送—养意愿
】
? 生父《母有特?殊困:。难无力抚养的子女】由生父母作为送养】人生父母均不—。具备完全民事行【为能力且对被收【养人有?严重危?害可能的由》被收养人《的监护人作》。为送:。养人社会散居孤儿】由,其监护人作为送养人!社会散居孤儿的【监护人依《法变:更为社会福利机构】的可以由社会福利机!构送养送养人可以向!民政部门提出送【养意:愿,民,政部门可以委—托社会福利机构代为!接收送养意》愿
—
三、严】格规范送养材—料
】 提交》送养材料时送养人可!以直接向县级以上】人,民,政府民政部》门提交也《可,以由:受委:托的社会《福利机构转交受委】托的社会《福利机构《应当协助送养人按】照要求提交送—养证明?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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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养】。人,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!证明材料本人及被收!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!居民户口簿或公【安机关出具的—户籍证明生父—母或监护人同意【送养的?书面意见(见附件1!)并根据下列情【况提交相关证—明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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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生!父母作?为送养人的应当提】交下列证明材—料
! 1.生父母【有特殊困难无—力抚养子女的—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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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2.生父母—与当地卫生和计【划生育部门签订的】计划生?育,协议
! 生父母有特殊!困难无力抚养—的证明是指生父【母所在单位或—者村(居)委会根据!下列证件、证明材料!之一出?具的能够《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!难无力抚养的相【关证明:
】
: 《 (1)【县级以上《医,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!疾病证明;
!
? 》 (2)县级残疾!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!残疾:证明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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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3)人民法院判!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!刑、死刑的判决书
!。
【 生父母确因【其他客观原因—无力抚养子女的【乡镇人民政府—、街道办事处出具的!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!父母有特《殊困难无《力,。。抚养的证明使用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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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如生父!母一方死亡》或者下落不明的送】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!证明
! 1.死—亡证明、公安机关或!。者其他有《关机:关出具?的下落不明的—证明;?
! 2.经公》证的死亡或者下落不!明一方的父母不【行使优先抚养权【的书面声《明(见附件2—。)
—
《。 (三)生!父母以外的监护人作!。为送养人的应当提】交下列证明材料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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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1.生父母的死亡!证,明或者人民法院出具!的能够证《明生父?母,。双,方,均不具备完全民事】行为能力的文—书;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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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2:。.监护人所》在单位或村(—。居):委,会出具的监护人实】际承担监《护责任的证》明;:。
】 3.其他有抚养!。义务的人(》祖,父,母、:外祖父母、成—年兄姐?)出具的经》公证的?同意送养的》书面:意见(见附件3)】
【 生父母—均不具?备完全民事行为能】力的还应《当提:交,生父母所《在单位、村(居【)委会、医疗机构】、司法鉴定》机,构或者其他有权机】关出具的生父母对被!收养人有《。严重危害可能—的证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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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》 (四)—涉外送养《的,送养人还应当提【交下:列材料:
—
【。 1.?被收:养人照片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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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2.县级》以,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被!收养人体检报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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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。 3.被收养人!成长:报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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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检!报告参照关于社会福!利机构?涉外送养若干规定(!民发〔20》03〕112—号)办理被》收养人成长报告【应全:面、准确地反映儿童!的,情况包括《儿,童,。生父母简要》情况、儿童成长发】育情况、生活—习惯、性《。格爱好等7》。岁,以,上儿童?的成长报告应着重反!映儿童心理发育、】学习、与人交往、】道德品行等》方面的情况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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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四、依法办》理收养登记
!
— (一)【中国公民收养—两类儿?童登记
—
中】国公民收养两类儿童!登记的办理按照【中国公?民收:养子女登记办法及】相关规定执》行
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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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— (二)外国人收】养,两类儿童登记—
! 外国人收养两【类,儿童登记的办—理由省级人民—政府民政部门对【送养人提交的—涉,外送养材料》进行审查认为符【合法:律规定的填写生父】母有:特殊困难《无力抚?养的子女和社会散】居孤儿涉《外送养审查意见表(!见附件4)》。并向中国儿童福利】和收养中心报—送同时附两套上述涉!外送养?材料的复制件以【及被收养人照—片
【 中国儿【。童福利和收》养中心为被》收养人选择到外国收!养人后向《省级:人民政府民政部【门发出涉外送养通知!由省级人《民政府民政部—。。门书面?通知送养人》或者由受委托的【社会福利《机构代为转》交送养人
—。
— 送养人接到【书面通知后》省级人民政府—民政部门和受—委托:的,社会福利机构应当】积极:协助送养人做好交】接工作并指导送养】人将收养人的情况如!实告诉7周岁以上被!收养人帮助送养人做!好被收养人的心理】辅,。导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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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受委托的社会!福利机构可在—自身条件《允许时应《当事人一方要求指】定人员陪同送养人和!被收养人办》理收养登记
【
:
外国】人收养两《类儿童的其他事宜】参,照关于社会福—利,。机构涉外送》养若干规定(民发】〔2003〕112!号)执行
【
? ? 五、做好》两,类儿童收养工—作的相关要求
【
,。
《 《各级人民政府民【政部门?要加:强对:受,。托社会?福,利机构指导督促做】好宣传引导工—作依法保障两类【儿童收?养工作的健》康开展?要切实?。加强对被收养人【的身份?审核受委托的社会】福利机构要对被收】养人和送养人—的,情,况进行实地》调,查走访重点》。了解是?否符合两类儿童【。的送养条件注意【做好调查《笔录、?材料保存等工作严】防,弄,虚作假有条》件的地方可通过政】府购买服务》。、引入社会工作【者等方?式开展收养评估工作!对被收?养人和送养人的情况!进行了解把握各级人!民政府民政部门要】加强:对送养证明材料【的审查依法办—理收养登记
!
附件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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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1.生父母或】监护人同意》送,养的书面意见—
,
》 2.死亡或!。下落不明《一方的父母不行使】优先抚养权的书面】声明
?。
【 , ,3.其他《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!送养的书面意见【
】 , 民:政部:
】 2014—年,9月28日
【
】附件1
》。。
生!父母:或监护人同意—送养的书面意见
!
》。 本人 身份证!号 是(儿童姓【名) (性别 年!。 月 日生身—份证号 )的监护】人,与该儿童《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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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系按照!。。中华人民共》和国:。。收养法第《十一条的《规定我自愿》将上述?儿童:。送养(包括涉外送养!)并做出声明如下】本,人自愿送《养该儿?童并未受到任何【威胁、强迫;本人知!。道此收?养将建立养父母【与被收养儿童—间,永久性的《父,母子女关系;本人】知道出具该书面【意见的后《果特别是《。收养将导《致 (儿童姓名)与!本人:的法律关系终—止的后果
【
下列!内容由声明人亲【。笔抄录本人保证已完!全知晓、理解并【同意:上述声明《并永:久性地放弃我作【为监护人的所有权利!本人承诺严格遵【守,该书面意见规定的】事,项绝不反《悔
《
《 声明》人(签字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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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年 月 日
【
!附,件2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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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死亡或下落【。不明一方的父母【不,行使优先《抚养权的《书面声明
—
【 本人 身份证号 !是(□?死,亡 □?下落不?明)一方《 的父亲/》母亲 ?本人知悉(孙子【女/外孙子女姓名】)
:
!将被其父亲/—母亲(姓名) 送养!按照中华《人民共和国收—养法第十《八条:的规定本人》。不,对(儿童姓名)【。 ,行使:优先抚养权同意将】该儿童送养
!
下列】。内容由声明人亲笔抄!录本人保《证已完全知晓、【理解并同意上述声】明并永久性放—弃我优先《抚养:(儿童姓《名)
】。 的权利本人!承诺:严格遵守该》书面意见《规定的事项绝不反】悔
【 : 特此声明—
】 声明人(—。签字)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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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】月 日
》
— :附件:3
!。 其他有》抚养义务《的人同意送养—的书:面意见
【
《 本人 》。身份证号 是(儿童!姓名) 《(,性别: 年 月》 日:生身份证号 —)的(亲属关系【) 按照中》华人民?共和:国婚姻?。法,第,二十:。八和:二十九?条的规定本人是上】述儿:。童的:。其他有抚《养义务的人按照中】华人民共和》国收养法第》十三条“监护—人送:养未成年孤儿—的需征得《有抚:养,义务人的同意”【及中国?公民收养《子女登记办法第【六,条第一款第(二)项!、外:国人在中华人民共】。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!法第五条第二款第(!四)项的规》。定同意?将其:送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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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下列内容由声【明人亲笔抄录本【人保证已完全知晓、!理解:并,同意上述声明本人】承诺严格遵守该【书面意见规定—。的,事项绝?不反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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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】此,声明
! 声《明人(签字)
】
【 年: ,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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