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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民政部【关于规范生》父母有特殊困难【无力抚养的》子女和社会散居孤】儿,收养工作的意—见 !    民政—部关于规范生父母有!特殊困难无力抚养】的子女和社会—散居孤?儿收养工作的—。意见 》 ?    民发〔20!1,4,〕,206号《。  【   ?各省、自治区、【直辖市民《政厅(局) 【  》   ?为规:范生父母有》特殊困难无力抚养】的子女?和社会散居孤儿【。(以下简称两类儿童!)的收养工作—切实维护被收养儿】童的:合法权益根据中【华,人,民共和国收养法及】中国公?民收养子女登记办】法、外国人在中华人!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!记办法及相关—。规定:现就两类儿童收养提!出如下意见 【 ,     一、!坚持两?类儿童收养》工作原则 ! , ,   收养应当【有利于被收养未成】年人的?抚养、?成长要落实儿—童利:益最佳的原则把“】一切为了孩子”的要!求贯穿于收养工作】始终让儿童回归家庭!得到父母的关—爱和良好的教—育,要坚持国内收养优】先的原?则鼓励、支持符合条!件的国?内家:庭收养研《究创制亲属》收养的政策措施积】极引导国《内,家庭转变收》养,观念帮?助大龄和残疾儿童】实现国内收养—同时积?极稳妥地《开展涉外《收养工作要遵循平等!自愿的原《则充分尊重被收【养人和送养》人的意愿切实维护】其合法权益对送【养年满十周岁以【上,。未成年人的要征得其!本人同意告知送养人!送,养的权利义务—让其知晓《送养后的法》律后果方便其行使】选择权利他人不得】诱使或强迫监护人】送养要坚持依法登记!的原则强化对收养登!记工作?人员的管理》约束不断增强—法律:意识:提高依法办事—能力严格依法依规】办,理收养?登记 ? :   》  二、《明确送养人》和送养意愿 — , 《   ? 生父母《有特:殊困难无力》。抚养的?子女由生父》母作为送养人生父】母均不?具备完全民》。事行为能力且—对被收养人》。有严重危害可能的】由被收?养人的监《护,人作为送《养人社会散居孤儿】由其监护《人作:为送:养人社会散居孤儿的!监护人依法变—更为社会福利机构】的可以由社会—福利机构送养送【养人可?以向民政部门—提,出送养意愿民政【部门可?以委托?社会福利《机构代?为接收送养意愿【 ? : , ,   ?三、严格规范送养材!料,  【   提交》送养材料时送养人】可以直?接向县级《以,。上人民?政府:民政部?。门,提交:也可以?由受委托的社会福利!机,构转交受委托—的社会福利机构【应当协助《送养人按照要—求提交送《养证明?材料: , 》    送》养人应当提交—。下列证件和证明材】料本:人及被收养人的【。居民身?。份,。。证和居?民户口?簿,或公安机关出—具的户籍证明生【父母或监《。护人同?意送养?。的书面意《见(见附《件,1)并根据》下列情?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! :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:(一)生父母—作为送养人的应【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! 》     1.生父!母有特殊《。困难无力抚》养子女的证明; !     】2,.,生父母与当地卫生和!计,划生育?部门签订《的计:。划生育协议 —    】 生:父母有特殊困难【无力:抚养的证《明,是指生父母所—在单位或者村(【居)委会根据下【列证件、《证,。明材料之《一出具的能够确【定生父母有特殊【困难无?力抚养的相》关证明:《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1)县级《以上医疗《机构出?具的重特《大疾病证明; ! 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2)县级!残疾:人联合会出具的重】度残疾证明;— ,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》。3)人民法院判处】有期徒刑《或无期徒《刑、死?刑的判?决书 【   ? , 生父母确因其他】客观原因无力抚【养子女的乡镇人【民政府?、,街道办事处出具【的有关证明可以【。作为生父母有—特殊困?难无力?抚养的证《明使用 】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二【)如生父母》一方死亡或者下落】不,明的送养人还应【当提交下《列证明 》  》   1.死亡证】明、公安《机关:或者其他有关机【关出具的《下,落不明的证明; ! :  ?   2.经—公,证的:死亡或者下》落不明一方的父【母,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!书面声?明,(见附件《2)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生父母以外的】监护人作为送—养,人,的应当提《交下列证明材—料   !  1.生》父,母的死亡证明或者人!民法院出具的能够】证明生父母双—方均不?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!力的:文,书; 《 ?     2—.,监护人?。所在单位或村(【居):委会出具的》监护人实际承担监】。护责任?的证明; 】     3.】其他有抚养》。义务的人(祖父【母、外祖父》。母、成年兄姐)出】。具的经公证》的同意送养的书面意!见(见附《件3) !    生父母【均不:具备完全民事—行为:能力的还应当—提交:生父母所在单位、】村(居)委会、医疗!机构、司法鉴定机】构或者其他有权机关!出具的生父母对被】收养人有严重危害】可能的证明 —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四)涉外送养的送!养人还应当提交下】列材料: —   —  1.被收—养人照片; —  —  : 2.?县级以上医疗机构】出具的被收养人体】检报告; 【     3】.被收?。养人成长报告 】 《 , ,  体检报告—参照关于社会福【。利机构涉外送养若干!规定(民发〔200!3〕112》号):办理被?。收养人成长报告应全!面、准确地反映【儿,。童的情况包括儿童生!父母:简要情况、儿童成长!发,育情况、生活习惯、!性格:爱好等7岁以上【儿童的?。成长报告应着重反映!儿童:心理发育《、学习、与人交【往、道德《品行等方面的情况 ! 》    四、依【。法办理收《养登记 —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一)!。中国公民收养两类】儿童登记 】     —。中国公?民收:养两类儿童登—记的办?理按照中国公—民收养子女登—记办法及相关规【定执行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二)外国人收养两】类儿童登记 ! ,    《 外国人收养两【类儿童登记的—办理由省级人民【政府民政部门对【送养人提交》的,。涉外送?养材料进行审查【认为:符合法律规定的填】写生:父母有特《殊困难无力》。抚,。养的子?女和:社,会散居?。孤儿涉?外送养审查意—见表(见附件—4)并向中国儿【童福利和收养中心报!送同时附两套—上述:涉,外送养材料的复制】件,以及:被收:养人照片 【 :  : ,  中?国儿童福《。。利和收养中》心为被?收养人选《择到外?国收:养人:后向省级人民政府】民政部门《发出涉?外送养通知》由省级人民政—府民政部门书面通知!。送养人或者由—受委:托,的,社会福利机构代【为转:交送养人《。 》    《 送养人接到书【面通知后省级人民政!府,民政部门和受委【托的社会福利机【构应当积极协助送】养人做好交接工作并!指导送养人将收养人!的情况如实告诉7】周,岁以:上被收养人》帮助送养人做好被收!养,人的:心理辅导 》   【  受委托的社会】福利机构可在自身】条件允许时应当事】人一方?要求指定《人员陪?同送:。。养,。人和被收养人—办理:收养登记 》。     !外国人收养两类儿童!的其他事宜参—照关于社《。会福利机构》。涉外送养若干—规定(民《发〔200》3〕112号)执】行 【    五、做【好,两类:儿童收养工作的相关!要求  ! ,  各级《人民政府民》政,部门要加强对受【。托社会?福利机构指导—督促做好宣传引导工!作依法保障两—类儿童收养工—作的健康开展—要切实加强对被收】养人的?身份审核受》委托的社会》福,利机构要对被—收养人和送养人的情!况进行实《地调查走访重点了】解是否符《合,两类儿童的送养【条,件注意?做好调查笔录、【材料保存等工—作严防弄虚作—假有条件《的地方可通过政府购!买服务、引入社【会,。工作者等《方式开展收养评【。估工作对被收养人】和,送养人的情况进行】了解把?握各级人民政府【民,政部门要加强对送养!证明材料《的审查依法办理收养!登记 》 , : ,   附件》 《 :    《1,.生父母或监—护人同?意送养的书面意【。见 《 ?    2.—。死亡或下《落不明一方的—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!权的书面声》明  】   3.其他有抚!养义务的人同意送】养的书面意》见 ?  》。 ,。  民?政部: ? :     20【14年9月》28日 《 《     附件1 ! 》    《生父母或监护人【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!  【   本《人 身?份证号 是(儿童】姓名) (性—别  年 》月 日生身份证【号 )的监护人【与该儿童是 — :  《   关《系按照中华人民【共和:国收养?法第十一条》的规:定我自愿将上述儿】童,送养(?。包括涉?。外送养?)并做出声明如下】本人自愿送养—该儿童并未受到【任何:威胁、强迫》;本人知道》此,收养将建《立养父母与被收【养儿童间永久性的】父母:子女关系《;本:人知道出《具该书面意见的后】果特别是收》养将导致《 (:儿童姓名)与—。本人的法律关系终】止的后果 【。 ?。    下列内容】由声明人亲笔—抄录本人保证—已完:全知晓?、理解并同意上述】声明并永《久性地?放弃我作为监护人的!。。所有权利本人承【诺严格遵守》该书:面,意,。见规定的事项—绝不反悔 !     声明人(!签字) !   ? 年 月 日 】。   —  附件2 !     死亡】或下落不明一—。方的父母不》。行使优先抚养—权的书面《声,明 —     本人 】身份证号《 ,是(□?死亡 □下落不明)!一方 的父亲/母】亲, 本人?知悉(孙《子女/外孙子女姓】名) 【     将被其父!。亲/母亲(》姓名) 送养按照】中华人民共和国收】。养,法第十?八,条的规定本》人不对(儿童姓名】) 行使优先—抚养权同意将—该儿童送《。养 【  :  下列《内容由声明人亲笔抄!录本人?保证已?完全知?晓、理解并同—意上述?声明并永久性放【弃我优先抚养(儿】童姓:名)  ! ,  的权利本人承】。诺严格?遵,守该书面意见规定】的事项绝不反悔 !     】特,此声:明 —     声明人(!签字) 》 ,     年 !月, 日  !   附件3 【 》    其他有抚养!义务的人同意送养】。的书面意见 】     本人! 身份证《号 是(《儿童姓名《) (性别》  年? ,月, 日生身份证号 )!的(亲属关系) 】按,照,中华人?民共和国《婚姻法第《二十八和《二十九条的规定【本人是上《述儿:童的其他有抚—。养义务的人按照【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!法第十三条“监护】人送:养未成年《孤儿的需征》得有抚?养义务人的同意”及!中国公?民收养?。子,女登记办法第六条第!一,款第(二)项、外国!人在中华人民共【和国收养《子女登记《办法第五《条第二款第(四)项!。的规定同意将其【送,养 《     下列!内容由声明》人亲笔抄录本—人保证已《完全知?晓、理解并同意【上述声明《本人承诺严格—遵守该?书面意见规定的事】项,绝不反悔《 》  :。   特此声明 】   【  :声明人(签字—) 《。。  《   ?年 月 日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