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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部【关,于规范生父母有【特殊困难《。无力抚养的子—女和社会散》。居孤儿收养工作的】意见 【  《   民《政部关于规》范生父母有特殊困】难无力抚《养,的,子女和社会》散,居孤儿收养工作【的意见 《    】 民发〔201【4,〕2:06号?。   】  各省、自治区】、直:辖市:民,政厅(局《) 》     为【规范生?父母有特殊困—难无力抚《养的子女《和社会散居孤儿(以!下,简称两类儿童)的】收养工作《切,实维护被收养—儿童的合法》权益根据中华—。人民共?和,国收养法及中—国公民收养子女登】记,办法、外国人—在中华人《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!记办法?及相关规定》现,就两类儿童收—养提出如下》意见 【  :   一、坚—持两类儿童》收养工?作原则 !。 ,。   收《养应当有利于被【。收,养未成年人的—抚养、成长》要落实?儿童利益最》佳的原则把》“一切为了孩子【”的要求贯穿于【。收养工作《始终让儿童回—归家庭得到》父母的?关爱和良好的教育要!坚持国内收养优先】。的原则鼓励、支【持符合条件的国内家!。庭收:养研究创制亲属【收养的政《策措施积《极引导国内》家庭转变收养观念】帮助大龄和残—疾儿:童实现国内》收养同时积》极稳妥地开展涉外】收养:工作要遵循平—等自愿的原则充分尊!重被收养人和送养】。。人的意愿切实维护】其合法权益》对送养年满十周岁】。以上未成《年人的要征得其本人!同意告知《送养:人送养的权利—。义,务让其?知,晓送养后的法律后果!方便其?行,使选择权《利他人不《得诱:使或强迫监护人【送,养要坚持依法登记的!原则强化对》收养登记工作人员】的管:理,约,束不:断,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!法办事能力》严格依法依》规办理收养登记 !    【 ,二,。、明确送养人和送养!意愿 】    生父母有】。特殊: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!由生父母作为送【养人生父母》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!为能力?且对被收养》人有严重《危,害可:能的由被收》养人的监护》人作:为送养人社会散居】孤儿由其监护人作为!。。送养人社会散居孤】儿的监?护人依法变更为【社会:。福利机构的可—以由社会福》利机构送养》送养人?可以向民《政部门提出送养意】愿,。民政部门《可以委托社》会福利机《构代为接收送养【意愿  !。   三、严格【规范送?养材:料 【    提》交送养材料时送【。养人可以直接向【。。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民政部门提交】也可:以,。由,受委托的《。社会福利机构转【交,受委:托的: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协!助送养人按》照要求提交送养证明!材料 【   ? , 送养人应当提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!料,本人及被收》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!居民户口簿或公安】机关出?具的户籍证明—生父母或监》护人同意送》养,的书面意《见(见附件1)并根!据下列情况提交相关!证明材料《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)生—父母作为送养—。人的应当提交下列证!明材:。料 ?     1!.生父母有特殊【困难无力抚养子【女的证明;》 《     2【.生父母与当地【卫生和计划生育部】门签订的《计划生育协议 !     生父!。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!。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!所在单?位或者村(居)【委会根据《下列证件、证—明材料之一出具的能!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!困难无?力,抚养的?相关证明: 【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1)?县,级以:上,医疗机构《出具的重特大疾病】证明;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, (2)县级残疾】人联:合会出具的重度【残疾证明; 【 ?。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3)?人民法院判处—有期徒刑或无—期徒刑、死刑—的判:决书: 》     生—父,母确因?其他客观原因—无力抚养子》女的乡?镇人民政府、街【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!证明可以作为生父母!有特殊困《难无力抚养的证【明,使用 【    《  :。   (《二)如生父母一【方死:亡或者下落不明的送!养,人还应当提交下列】证,明 —  : ,  1?.死亡?证明、公安机关或】者,其他有关机关—出具的下落不明的】证明; !    2》.经公证的死亡或】者下落不明一—方的父母《。不行使优先》抚养权的书面声【。明(:见附件2) 】 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三)生父】母以外?的监护人《作,为送养人的》应,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!。 ? ?    1.生父】。母的死亡证明或【者人民?法院出具《。的能够?证,明生父母双方均【不具备完全民事【行为能力的文书;】 : :     —2.监护人》所在单位或村—(居)委《会,出具的监《护人实际承担监护责!任的证明; !     3.其!他有抚养义务的人】。(祖父?母、外祖父母、成】年兄姐)出具的经】公,证的同?意送养的书面意见(!见附件3) 【     】生父母均不具—备,。完全民事行为—能力的还应当—提交生父母所—。在单位、村(居【)委会、医疗—。机,构、司法鉴》定机构或者其他【有权机关出具—。的生父母对被收养】人有严重危害—可能的证明 】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四)【涉外送养的》送养人还《应当提交《下列材料: 】 :     1.【。被收养人照片—;, ,    】 2.县级以上【。。医疗机构出具—。的被收养人体—检报告; 】。     3【.,被收养人成长报【告 :    】 体检报告参照关】于社:会福利?机构涉外送养—若干规定(民发【。〔200《3〕11《2号:)办理被收养人成长!报告:应全:面、准确地反映【儿,童的情况《包括儿童生父母简】要情况、儿》童成长发《育情况、生》活习惯、《性格:爱好等7《岁以上儿童》的成长报告应—。。着,重反映儿童心理发】育、学习、与人交】。往、道德品行—等方面的情况 】 ,    —。 四、依法办理收养!登记 《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(一)中国公—民收养?两类儿童登》。记  】   中《国公:民收养两《类儿童?登,记,的办理按照中—国,公民收养子女登【记办法及相关—规定执?行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二)外—国人收养两类—儿童登记 】     —外国人收养两—类,儿童登?记的办理《。由,省,级人民政《府民政部《门对:送养人提《交的涉外《送养材料进行审查】认为符合法律规定】的填写生父母有特殊!困难无力《抚养的子女和社会】散居孤儿涉外—送养审查意见表【(见附件4)并【向中国儿《童福利和收养中【心报送同时附两套】上述涉外送养材料的!复制件以及被—收养人照《片   !  中国儿童—福利:和收养中心为被【收养人选择到外【国收养?人后:。向省级人民政府【民政部?门发出涉外送养【通知由?省级人?民,政府民?政部门书面通知送】养人或者由受—委托的社会福利机构!代为:转交送养人 —     !送养人接到书面【通知后省《级人民?政府民政部门和受】。委托的社会福利机】构,应,当积极协助送养人】做好交?接工作?并指导送养人将收】养人的情况如—实,告诉7周《岁以:上被收养人帮—助送养人做》。好被:收养人的心理辅【。导 》     受【委托的社《会福:利机构可在自—身条件?允许时应当》。事人一方要求指定】人员陪同送养—人和被收养人办理收!养登记 《 , :     外国】人收养两类儿童的其!他事宜参照关于【社会福利机》。构涉外送养若干规】定(民发〔200】3〕112号)执行! ?   》  五、做好两【类儿童收养工作的相!关要求 】     》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!门要加强《对,受托社?会,福利机构指导督【促做好宣传引导工】作依法保障两—类儿童?收养工作的健康【开,展要切实加强对【被收养人的》身份审核受委托的】社会福利机》构要对被收养人【和送养人的情况进】行,实地调查走访重点了!解是:否符合两《类儿童的送养条【件注意做好调查笔】录、材料保》存,等工作严防弄虚作】假,有条件的地方—可通过?政府购买服务、引入!社会工作者》等方式开展收—养评估工作》对被收养人和送养人!的,情况进行《了解把握各》级人民政府》民政部?门要加强《对送养?证明:材料的审查》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! ?  ?   ?。附件 《   —  1.生父—母或监护人》。同意送养的书—面,意见: —    2》.死:亡或:下落不明一》方的:父母:不行使优《先,抚养权的书》面声:明 》     —。3,.其他?有抚养义务的人同】意送养的书》面意见 ! , ,  民政部 】 :     201】4年9月2》8,日,  【  : 附件1 !     生—父母或监护人同意】送养的书面意见 】    】 本人 身份证【号 是(儿童姓名)! (性?。别  年 月 日生!。。身,份证号 )的监护】人与该儿童是 【 ,    【 关系?按照中?华人民共《和国收?养法第十一条的【规定我自愿》将上述儿童送养【。。(包括涉外送养)】并做出?声明如?下本人自愿送养【该儿童并《。未受到任《何,威胁:、强迫;本人知道此!收养将?建立养父母与被【收养儿童间永久性】的父母?子女:关系;本人知道出具!该书面意见的后【果特别是收》养将导致 (儿童】姓,名)与本人的法律关!系终止的后果 !   》  下列内容由【声明人亲笔抄录本】人保证已完全知【晓、理解并同意上】述声明?并永久性地放弃我】作,。为,监护人的所有权【利本人承诺严格遵】守该书面意见规定的!事项绝不反》。悔 ?  》。   声明》。人(签字) —   【  年 月 日【    ! 附件2 》。 , 《。    死亡或下落!不明一方的父母不行!使优先抚养权的书】。面声明 】     本人 】身份证号 》是(□死亡 □下落!不明)一方 —的,父,亲/:。母亲 本人知悉(】孙,子女/外孙子女姓名!)   !  将?被其父亲/母亲【(姓名) 送养按照!中华人民《。共和国收养法第【十八条的规》定本人不对(儿童姓!名) ?行使优先抚养权【同意将该儿童送养 !    】 ,下列内容由声明人】亲笔:抄录本人《保,证,已完:全知晓、理解并同意!上述声明并永久【性,放弃我优先抚养【(儿童姓《名) ?    】 的权利本人承诺】严格遵守《该书面意见规定【的事项绝不》反悔  !   特此声—。明 》     —声明人(《签字) 》  》   年 月 日】 , ?。   《 , 附件3 》。 》   ? 其他有抚养义务】的人同意送养的书】面意见 】     本人【 身份证号 是(】。儿童:姓名:) (性别  年 !月 日生《。身,份证号 )的(亲】属,关系:) 按照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婚姻法第【二十八?和二十九条的规定】本人是上述》儿,童的其他有抚养【义务的人按照中华人!民共和国收养—法第:十,三条“监护》人送养未成年—孤儿的需征得—有抚养义务人—的同意”及中国公】民收养?子女登?记办法第六》条第一款第》(二)项、外国人在!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收:养子女登记办法【第五条第二款第(四!)项的?规定同?意将其送《。养 《     【下列:内容:由声明人亲笔抄录】本人保证已完—全知晓?、,理解:并同意上述声明本人!承,诺,严格遵守该书面意见!规定:的事项绝《不反悔 【   《  特此声》明 —   ?  声明人》(签字) 【     年】 月 ?日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