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【七,章 司法协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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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百七—十,六条 ? ,。根,据中华?人,民共和国《缔结或者参》加的国际《条约:或者按照《互惠原则人民法院】和,外国:法院:。可以相互请求代为】送达:文书、调查》取证以及进行—其他诉讼行》。。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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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!事项有损于》中华人民共和—国的主权、安全或】者社:会公共利益》的人民?法院:不,予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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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百七十七条 — 请求和提供司法】协助应当依照中华】。。人民共和国缔结或】者参加的国》际条:约,所,规定的途径进行【;没有条约关系的通!过外交途径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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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外?国驻中华人民—共和:。国的使领馆》可以向?该,国公民送达文书和】调查:取证但?不得违反中华—人民共和国的法律】并不得采取强制【措施:
— , 除前款—规定的情况外未经中!华人民共和》国主管?机关准许《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!人不得在《中华人民共》和国领域内送—达文书、调查取【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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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。二百七十八条 】外国:法院请求人》民法院提供司法【协,助的请求书及其所】附文件应当附有中文!。译本:或者国际条约—规定:的其他文字文本【
】 人民法院—请求外国《法院提?供,司,法协助?的请求书及》。其所附文件》应当附有该国文【字译本?或者国际《条约:规定的其《他,文字文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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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百七】十九条 人民法】院提供司《法协助依照中华【人民共?和,。。国法律规定的—程序进?行外国法院请求【。采用特?殊方式?的也可?以按照其请求—的特殊方式》进行:。但请:求采用的《特殊方式不得—违,反中:。华人民?共和国法《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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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百八?十条 人民法【院作出的《发生法律效力的判】决、裁定如果被【执行人或《者其财?产,不在中?华人:民共和?。国领域内当》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!由当事人直接向有】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!请,承认和?。执行也可以由人民】法院依照中华人【民共:和,国缔结或《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!规定:或者按照互惠—原,则请求外国法—院承认和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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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华人民共和国涉】外仲裁机构作出的】发生法律效力的【。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!执行的如果被—执行人或者》其财产不在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】域内:应当由?当事人直接向有管】辖权的外国法院【申请承认和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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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第二《百,八十:一,条 : 外国?。。法院作出的发—。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】、裁定需要》中华人民共和国【人,民法院承认》和执行?的可以由当》事人直接《向中:华人民共和国有【管辖权的中级人民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】行也可?以由外国法》院依照该国与中【华,人民共和国》缔结或?者参加?的国际条《约的规定或》者按照互惠原—则,请求人民《法院承认和执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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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百八十二条 — 人民法院对—申请或者《请求承认和执行【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!生法律?效力的判决、—裁定依照中华人【。。民,共和国缔结或者参】加的国际条》约,或者按照《互,惠原则进《行审查?后认为不违》反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法律的基本原【则或者?。国家主权、安全【、社会公共利益【的裁定承认其效【力,需要执行《的发:出执行令《依照本?法的有?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!人民共和国法—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!家主权、安全、社】会公共利益的不【予承认和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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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百八十三《条 国外仲裁【机构的裁决需要中】华人民共和国人【民,法院承认《和执行的《应当由当事人直接】向被:执,行人住所《地或者其财产所【。在,地的中级人民法【。院申:请人民法院应—当依照中华人—。民共:和,国,缔结或者参》加的国际条约—或者按照互惠—原则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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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百八十四条 本!法自:公布之日起施—行中华?人民共和《国民事诉《讼,。法(试行)同时废】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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