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十,六章 审判监—督程序
!
,
》第一百九十》八条:。 :。各级人民《法院院长对本院【已经发生法律—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、!调解书发现确有错】误认为需要再审的】应当提交《审判委员会》讨论决定
】
? 最《高人民法院对地【方各:级,。。人民法院已经发【生法律效力的—判决、?裁定:、调解?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!级人民法院已经发】生法律效《力的判?决、裁定、调解【书发现确有错—误的有?权,提审:或者指令下》级,人民法院再审—
,
【 :第一百?九十九?条 当事人对已】经发生?。法律效力的判—决、:裁定认为有》错,误的可以《向上一?级人民法院申请【。再审;当《事人一方人数众【多或者当事人—双方为公民的—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!民法院申请再—审当事人申》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!、裁:定的执行
》。
,
,
? 第》二百条 当事【人的:。申,请符合?下列情形之一的【人民法院应当—再审
《
【。 : (一)—有新的证据足—以推:翻原:判决、裁定的;
!
?
】 (:二)原判决、—裁定认定《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!证明的;《
【 《 : (三?),原判决、裁定认【定事实的主要证据】是,伪造的;
】
: 【 (四)原判决【、裁定认定事实的】主要证?据未:经质证的《;
:
】 ? (五)对审理】案件需要的主—要证据当事人—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!收集书面申请人民】法院调查收集人【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!;
—
【 :(六)原判决、裁定!适用法律确有—。错误的;
】
【 ?(七)审判组—织,的组成不《合法或者依》法应当回避的—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!;
】 《 ?(八)无诉讼行为能!力人未经《法定代理《人代为诉讼》或,者应当参《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!能归责于本人或者】其,。诉讼代理人的事【。由未参加诉》讼的;
《
— ,。。 (九)!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!事人辩论权》利的;
—
!。。 (十)》未经:传票传唤缺席判决】的;:
— (!十一)原判决、裁】定遗:漏或者超出》诉讼请求的;
】
:
《 , 》(十二)据以作【出原判决、裁定的法!律文书被撤销或者】变更的;
!
【 (十三)审判人!员审理?该,案件时有贪污—受贿徇私舞弊枉法】裁判行?为的
》
第】二百零一条 当事!人对已经发》生法律效力的调【解书提?出证据证《明调解违《反自愿原《则或者调解协—议,的,内容违反法》律的可以《申,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!查属实的应当再审】
! 第二百零》二条 ? 当事人对已—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!除婚姻关系》的,判决、调解书不得申!请再审
【
第【二百:。零三条 当—事人申?请再审的应当—。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!。料,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!再审申请书之日【起五日内将再审【申请书副本》发送对方当事人对】。方当事人应当—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!本之日起十五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】;不:提交书面《意见的不影响—。人民法院审》查人:民,法院可以《要求申请人和—对方当事人补—充有:关材料询问有关事】项
》。
—第,二百零?四条 人民法【院应:当自收到再》审,申请书之日起—三个月?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!。。的,。裁定再审;》不符合本法规—定的:裁定驳回申》请有特殊《情,况需要延《长的:由本院院长批—。准,
,
《
》因当:事人申请《裁定再审的案件由】。中,级人民法院以上【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!事人依照本法—第一百九十九条【的规定选择向基层】人民法院申请—。再审的除外最高【人民法院、高—。级人民法院裁—。定再审的《。。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!。交其他人《民法院再审也—可以交?原审人民《法院再审
》
?
《 第?二百零五条 — ,。当事人申请》再审应当《在判决、裁定发生法!。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!出;有本法第二百条!第一项、《第,三项、第十二项、】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!自知道?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!六个月内《提出
?
】 ,第二百零六条 按!。照审判监督程序【。决定再审《的案件裁定中—止,。原判:决、裁定、调解【书的执行但追索【赡,养费、扶养》费,、抚育?费、:抚恤金、医》疗费用、劳动报酬等!案,件,可,以不中止执行—。
《
—第二百零七条 】。人,。民法院按照审判【监督程序再审的案】。件发生法律效—力,的判决、《裁定是?由第一审法院作出】的,按照第一审程—序审理所作的判决、!裁定:当事人可以上诉;发!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】、,裁,定是:由第二审法》院作出的按照第【二审程序审》理,所作的判《决、裁定是》发,生法律效力的判【。决、裁?定;上级人民法院按!照审:判监督?程序提审的按—照第二审程》。序审理所作的判决、!裁定是发《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】、裁定
【
》 人民法《院审理再审案—。件应当另《行组成?合议庭?
:
第!二,百零八条 最高】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!民法院?已经发生《法律:效力的?判决、裁定上—级人民检察院对下】级人民?法院已?经发生法律效力的】判决、裁定发现有本!。法,第二百?条规定情形》之一的或者发现调】解书损害国家利益、!社会公?共利:益的应当提出抗诉
!
?
: 《地方各级人民检【察,。院对同级《人民法院已经发【。生,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!定发现有本法第【二百条规定情形之】一的或者发》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!益、社会公共利益的!可以向同级人民法】院提出?检察:建议并?报,上,级人民检察》院备案;也可以提】请上级人民》检察院向《同级人民法》院提出抗诉
【
】各级人民检》察院对?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!其他审判程序—中审:判人员的《违法行为有权—向同级人民法院提】出检察建议
【
,
:
: , 第?二,百零九条 有下列!情,形,之一的当事人—可以向?人民检察院》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!诉
》。
】 (一)人民法】院驳:回再审申请的;【
— , 【(二)人民》法院逾期未对再【审申请作出裁定的】;
《
】 (三)再审判!决,、裁定有明显—。错误的?。
,
:
人民!检,。察院对当事人的【申请应?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!查作出?提出:或者不予提出检察】建议或?者抗:诉的决定当事—人不得再次向人【民检察院申请检察】建议或者抗诉
【
《
: 第二百一十条! :人民检察院》因履行?法律监督职责提【出检察建议》或者:抗诉的需要可以向】当事人?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!。有关情况《
》。
《 第二百一十一【条 : ,人民检察院提—出抗诉的案件接受】抗诉的人《民法院?应当自收到抗—诉书之日起三十日】内作出再《审的裁定;有—本法第?二百条第一》项至第五项规定情】。形,之一的?可以:交下一级人民法院】再审但经《该下一级人民法院】再审的除外
—
!第二:百一十二条 — 人民检察院决【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!。、裁定、调解书提出!抗诉的?应当制作抗诉书【
?
? 第二百【一十三条 人民】检察院提《出抗诉的案件—人,民法院再审时—应当通知人民检【察院派员出》席法庭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