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第十六章 审】判监:督程:序 《     !第一百九十八条  !各级人民《法,院,院长对本院已—经发生法律》效力:。的判决、裁定、【调解书发现确有【错误认为需》要再审的应》当提交审《判委员?会讨论?。决,定 :     !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!各级人?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!效力的判决》、裁定、调解书上】级人民法《院对下级人》民,法,院已:经发生法《律效:力,的判:决、:裁定、调《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!有权提审或者指令】下级人民《法院再审 !  :   第一百九十】九条  当事人对已!经发生法律效—力的判决、》裁定认为有错误【的可以向上》一级:人民法?院申:请,再审;当事人—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!事人双?方为公民的》案件也可以》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!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!的不:停止判决、裁—。定的执行《 ,    】 第:二百条 《 当事?人的申?请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!人民法院《应当:再审 【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,)有新的《证据:。足,以推翻原判决、裁】定的;?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二)!原,判决、裁定认定【的基:本事实缺乏证据证】明的; 【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。三)原判决》、裁定认定事实【的主要证据是伪造】的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(四)《。原判决?、裁:。定认定事《实的主要证据未经】质证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五)对》审理案件需》要的主?。要证据当事人因【客观原因不能自行】收,集书面申请人民法】院调查收集人—民法院未调》查,收集的; —  》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(六)原判—决、裁定《适用法律《确有错?误的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七)审》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!或者依法《应当回?避的审判人员没有】。回避的; 】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(八?),无诉:讼行为能力人未【经法定代理人代【为诉:讼或者?应当参加诉讼—的当事人因不能【归,责于本人《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!事,由未:参加诉讼的》;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九)违反】法律规定剥夺当【事人辩论权》利的; —。 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 (十)!。未经传票传唤—缺席判决的; !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十一】)原判决、裁定遗】漏或:者,超出诉?讼请:。求的;? 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(:十二)据以作出【原判决、裁定—的法:律文:。书被撤销《或者变更的;—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十三!。),审,。判人员审理该—案件时?有贪污受贿徇—私,舞弊枉法裁判行【为的 —     —第二百?零一条  当事人对!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!调解书?提,出证据证明调解【违反自愿原则或【。者调解协《。。议的内容《违反法律《的可以?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!审查属?实的:应当再审 】     第二百!零二条  当—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!效,力的解除婚姻关【系的判决、调解书】不得申请再审— , ,   —  第二百零三条】  当事《人申: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!审申请书等材料【人民法院应当—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!日起五日内将再【审申请书副本发【送对方当事人对方】当,事人:应当自收到再—审申请书副本—之日起十《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!;不提交书面意见的!不影响人民法院【审查人民法院—可以要求申请人【和对方当事人补【。充有关材《料询:问有关事项 】。     【第二:百零:。四条  人民—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!申请书之日起—。三,。个月内审查符合【本,法规定的裁定—再审;不符合本【法规定?的,裁定驳回申》请有特?殊情况需要延长【的由本院院长—批准  !  : 因当事人申—请裁定再审的案【件由中级人民法院】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!但当事人《依照本?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!规定选择向基层人】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!外最高人民法院、高!级,人民法院裁定—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!审或者交其他人【民法院再审》也可以交原审—人民:法,院再审 —   》  第二百》零五条? , 当事人申请再审】应,当在判决、裁定发】生法律效《力后六个月内—提出;有本》法,第二百条第》一项:、,第三项、《第十二项、》第十三项规》定,情形的自知道或【者应当知《道之日?起,六个月?。内提出 】。     第二百零!六条  按照审判】监督程序决》定再审的案件—裁定中止原判决、】。裁定、调解》。书的执?行但追索赡养—费、:扶养费、抚》。育费、抚恤金、【医疗费用、》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!不中:止执:行  】   ?第二百零七条  人!民法院按照》审判监督《程序: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!效力的判决》、裁定是《由第一审法院—作出的?按照第一《审程:序审:理所作?的判决、裁定当事】人,。可以上诉;发生法】。律效力的判决—。。、,裁定是由第二审【法院作出的按照第】二审: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!、,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!的判决、裁定;上级!人民法?院按照审判监督程】。序提:审的按照《第,二审程序《审理所作《的判决?、裁定是发生—法律效?力的判决、裁—定  】   人民法—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!另行组成《合议庭 !  :  :第二百零八条—  最高人》民,检察:院对各级人民—法院已经发生法【律效力?的判决、裁定上【级人民检察院对【下级人民法院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!。判决、?裁定发现《有本法第二百条【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!发现调解书》损害:。国家利益、社会公】共利益的应当提【出抗诉 【    》 地方各《级人民?检察院?对同级人《民,法院已经《发生法律效力的判】决、裁?定发:现有本法第二百【条规定情形之一的】或者发?现调解?书损:害国家利益》、社会公《共利益的可》以,向同级?人民法院提出—检察建议并报上级】人民检察《院备案;也可—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!院,。向同级人民法院【提出抗?诉 :     !各级人?民检察院对》审判监督程序以外】。的其他审判程—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!行为:有权向?同,级人: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! :   —  :第二百零九》条,  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当【。事人可以向人民检】察院申请《检察建议或者抗【诉 ?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一)人民!法院驳回再审申【请的; 《 :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(,二):人民法?院逾期?未对再审《申请作?出裁定的;》 — , ,。 ,     (三【)再审判决》、裁定有明显错【误的 ? 《。     人—。民检察?院对当?事人的申请》应当在三个月—内进:行审查作出提出【或者:不予提出检察建【议,或者抗诉的决定当】。。事人不得《再次向人《民,检察院?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!诉, — , ,  第?二百一十条 — 人:民检察院因履—行,法律监督《职,责提:出检察建《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!以向:当事人或《者案外人调查核【实,有关情况 【     【第二百一十一条【 , 人民检察院提【。出抗诉的案件接受】抗诉的人《民法院?应,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!起三十日内作—出再:审的裁定《;有本?法第二?百条:第一项?至第五项规》定情形之一的可以】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!审但经该下一级【人民:法院再审的除外 !。 ? ,    《第二百一十二条【  人民检察院决】定对人民法院的【判决、裁定、—调解书提出抗诉【的应当?制作抗?诉书 — :。    第二百一十!。三条 ? 人民检察院提出】抗诉的?案,件人民法院再审【时应当通知》人,民检察院派员—出席法庭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