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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四章 第二审程】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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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】六十四条《 , 当事人不服—地方人民法院第一】审判决的有权—在判:决书送达之日起十】五日内?向上一级人民—法院提?起上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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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!不,服地:方人民法院》第一审裁定》的有权?在,裁定书送达之—日起十日内向上一】级人民法院提起上】诉
【 《第一百六《。十五条 上诉应】当,递交上诉《状上:诉状的内容》应当:包括当事人的姓名】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!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!他组织?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!人的姓名;原—审人民法院名称、】案件的编号和—案由;上《诉的请求和理由【
【 第一百—六十六条 —。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!人民法?院提出并按照对方】当事人或者代—表人的人数提出副】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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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当事人直—。接向第二审人—民法院?上,诉的第二《审人民法院应—当在五?日内将上诉状—移交原审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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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】六十七条 》 原:。审,人民法院收到上诉】状应当在五日—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!对方当事《人对方当《事人:。在,收,到之日起十五日内】提出答?。辩状人民法》院应当?在收到答辩状之日】起五日?。内将副本送达—上,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!出答辩?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!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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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原:审人民法院收到【上诉状、答辩状应】当在:五日内连同全部【。案卷和证据报送第】二审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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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!六十八条 第二审!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!。。请求的有《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!行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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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》一百六十九条 】第二审?人,民,法院对上诉案件应】当组成合议庭开庭】。。审理经过阅卷、调】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!有提出新的事实、】证据或者理由合【议,庭认:为不需要《开庭: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!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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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审人民》。法院审?理上诉?案件可以在本院进】行也可?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!原审人民法院—所在地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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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一百七十条 第】二审人民法院对【上诉案件《经,过审理按照下—列情形分《别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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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一)!原判:决、裁定认定事实】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!以判决?。。、裁:定方式驳回上诉维】持原判决、裁定;】
! (二【)原判决、》裁定认定事实错误】或者适用法》律错误的以》判决、裁定》方式依法《改判、撤销或者变更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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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】原,判决:。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!裁定:撤销原判《决发回原审》人民法院重》审或者查清事实【。后改判;《
】 《 (四)》原判决遗漏当—事,。人或者?违法缺席判决等【严,重,违反法定程序的裁】定撤销原判决发【回原:审人民?法院重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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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审人】民法院对发回—重,。审的案件《作出判决《后当事?。。人提起上诉》的第二审人民法院】不得再?次发回重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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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百—七十一?。条 第二审人民法!院对:不服第一审人民【法院裁?。定的上诉案件的处】理一律?使用裁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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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百七十—二条 第二审【人民法?院审理上《诉案件可以进行【调解调解达成—协议:应当制作调解—书由审判人员、书记!员署名?加盖人民法院印【章调解书送》。达后原审《人民法?院的判决《。即视为?撤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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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一百七十《三条 第二审人】民法院判决宣告【前上诉人申请撤【。回上诉的是》否准许由第》二审人民法院裁【定
】 第一百七十】四条 第二—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!案件除依照本章规】定外适用第一—审普通?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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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百七十五》条 第二审人民法!院的判决、裁定【是终审的判决、裁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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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: 第一百七十六条 ! 人民法院》审理对判决的上【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!立案之日起三—。个月内审《结,有特殊情况需要延】长的由本院》院长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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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人民法院审理【对裁定的上诉案件】。应当在第《二,审立案之日起—三十:日内作出终审裁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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