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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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任【务、:适用范围和基—本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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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一条 】 中华人民共和国】。民事:诉讼法以宪》。法为:。根,据结合?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!经,验和实际情况—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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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条 中华人—民,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!任务是保护当事人】行使诉讼《权利:保,证人民法院》。查明事?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!法律及?时审理民《事案件确认民事权】利义: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!行为保?护当事人的合—。法权益教育公民【自觉:遵守:法律维护社会秩序、!经济秩序保障—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!利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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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 人:民,法院受理公民之间】。、法人之间》、,其他组?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!之间:因,财产关系《。和人身关系提起【的民事诉讼适用【本法:。的规定
! 第四—条 凡在中华【人民共和国领域【内,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!守本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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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五条 》外国人、无国籍【人、外国企业—和组织在《人民:法院起?诉、应诉同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公》民、法?人和其他组织有同】等的诉讼《权利:义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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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国法】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!公民、法人和其他】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!加以限制的中—华人民?。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!国公:民、企业和组织的民!。事诉:。讼权利实行对等【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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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:六条 民》。事案件?的审判权由人—民法院行使》。
【 人民》法院依照《法律规定《对民事案件独立进】行审判不受行政机】关、社会团体和个】人的干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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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 —人民法?。院审理民事》案件必须以事—实为根据以法律为】准绳:
【 第八条 【 ,民事:诉讼当?事人有平等的—诉讼权利《人民法院审理—民事案件应》当保障和便利—。当事人行使诉—讼权:利对当事人在适用】法律上一《律平等?
】。 第?九条: 人民法院审理】民事:案,件应当根《据自愿?和合法的原则进【行调解;调解不【成的应当《及时判?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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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条 人【民法院审理民事案】件依照法律规—定实行合议、回避、!公开审?判和两审终审制度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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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!条 各民族公民都!有用本民族语言、】文字:进,行民事诉讼的权【利
!。 在少数民族【聚居:。或,者多民族《共同居?住的地区人民—法院应?当用当地民》族通用的语》言、文字进行审【理和发布法律文书】
— 人民法院应!。当对:不通:晓当地?民族通用《的语言、文字的诉讼!参与人提《供,翻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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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二条 人民法院审!理民事案件》时当事人《有权:。进行辩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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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! 民事诉讼—应当遵?循诚实信用原则【
! 当:事人有?权,在法律规定的范【围内:。处分自己《的,民事权?利和诉讼权》利
! 第十四条 】。人民检察院有权对】民事诉讼实》。行法律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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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五条 ! 机关、社》会团体、企》业事业单位对—。损害:国家、集体或者个人!民事权益的行为可】以支持?受损:害的单位或》者个人向人民—法,院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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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六条 民族自!治地方的人民代表】大会根据宪法和本】。法的原则结》合当:地民族的具体情况】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!。充,的规定自《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!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批《准自治?州、自治《县的规定报省或者】自,治区:的人民?代,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批》准并报?全国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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