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 建标库

第六章附则

    第六十一条  军队律师的执业管理,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。

    第六十二条  本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。此前司法部制定的有关律师执业管理的规章、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的,以本办法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