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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会【见监狱在押》罪犯规定 ! 司法部关!于,。印发律师会见监狱】在押罪犯规定的【通知 ? : , 《 :司发:通,〔2:017〕124号】 【 各省、自治区!、直辖市司》法厅(局)》新疆生产《建设:兵团司法局、监狱局! ? , 律师会!见,监狱在押罪犯规【定已经2017年】11月2《4日司法部部长办】公会议审议通过现】印发你们请认真贯】彻执行 】。 司法部】。 , 》 2》017?年11月27—。日 ? 】律师会见监狱在【押罪:。犯规定 】     第一!条  为了依法【保障律师执业—。及在:押罪:犯的:。权利根据中华—。人,民共和国刑事—。诉讼法、中》华人民共和国监【狱法和?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律?师法以及《。有关规定《制定本规定 【  》   第《二条  监狱依法保!障律:师会见在押罪犯的】权利:律师会见在》押罪犯应当》遵守监?狱管理的有关规【定,   】  第三条  监】狱应当公开律师【会见:预约方式为律师会】见提供便利》律师会见在》押罪犯应当在监狱】内进行监狱应当合】理安排律《师,会见场?所方便律师会见、阅!卷等事?务, :。 :  ?   第四条 【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律师接受《在押:罪,犯,。。委托或?。者法律援《。助机构指派可以【会见在?押罪犯 》 ,    —。 ,    (一—)在刑事诉讼程序】中担任辩护人或者代!理人:; 》 :    《。。    (二)在民!事、行政诉讼程【序中担任代理人; ! 》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(三)!代理调解、仲裁; ! , ?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四》。)代理各类诉讼案】件申诉; 》 , 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(五《)提供非《诉讼法律服务; ! ? ,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(六)解答有关!法律询问、》代写诉讼文》书和有关法律事务】其他文书 【     其他!案件的代理律师需要!向监狱在押罪犯【调,查取证的可以会见在!。押罪犯 》 ,     罪犯!的监护人、近亲【属可以代为委托【律师 ? ?     第五】条  律师需要会见!在押罪犯可》。以传真、邮寄或者】直接:提交的方式,向【罪犯所在《监,狱提交下列材料的】。。复印件并于会—见之日向监狱出示】原件: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一)律师【执业证书《;, 《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律师事务所证】明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 罪》犯本人或者其—监护人、近亲—属的委托《书或者法律援—助公函或者另—案调查取证》。的相:关证明文件》  【   监狱应当留】存律师事务所—出具:。的律:师会见在押罪犯【。证明原件 — , ?  :  :罪犯的监《护人:。、近亲?属代:为委托律师的律师第!一次会见《时应:当向罪犯本人—确认:。是否建立委托关【系,   】  第六条 — 律:师会见?在押罪犯《需要助理随同—参加的律师》应当向监狱提交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!师助理会见在押【。罪,犯,的,证明和律师执—业证书或者申—请,律师执业人员实【习证 《 :  ?  : ,第七条  律—师会:见在押?。罪犯需要翻译人员】随同参?。加的律师应》当提前向监》狱提出申《请并提交能够证明其!翻译人?员,身份的证明文件【 :   —  监狱应当—及时审查并在—三日以内作》出是否批《准的决定批》准参加的应当及时通!知,律,师不批准参加的【应当向律师书面说】明理由 》  》   随同》律师参加会见—的翻译人《员应当持监狱批【准通知书和本—人身份证《明参加会见 — ,。  》   第八条 【 监狱?收到律师提交的本规!定,第五条所《列的材料后对—于,符合本规定第四【条规定情《形的应当及时安排】会见能当时安排的】。应当当时安排;【不能当时安排—的监狱应当说明情】况在四十八小时【内安排会见 —  —。  : 第九?。条  在押罪犯可】以委托一至》。两名律师委托两名律!师的两名律师可以共!同会:见也可以单独会【见律师可以带—一,名,律师助理协助—会,见   ! , 第十条 》 律师?会见在押罪》犯应当遵守》监狱的作息时间监狱!应当保障律师履行职!责需要?的会见时间和—次数 —    》 第十一条  律】师会见在押罪犯时】监狱可以根据案件情!况和工作需要决定】是否派警察在场 】。。   【  :辩护律师会见—被立案侦查》、起诉?、,审判的在《押罪犯时不被—监听监狱不得派警察!。在场 】    第十二【条  律师会—见在押?罪犯认为监狱—及其工作人员阻【碍其依法行使—执,业权利?。的可以向监》狱或者?其上级?主管机关投诉—也可:以向其所执业律师】事务所所在》地,的,市级:司法行政机关申请维!护执业权利情况紧】急,的,可以向事发地的司】法行政机关申请维】护执:业权利 — , :。    第十三条】。  律师会见在押罪!犯应当遵守》监狱管理的有关规】。定,恪,守,律师:执业道德和执—业纪律不《得有下列行为 !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一) 传递!违禁物品; !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)— 私自?为在押罪犯》传递书信、钱—。物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三)《 将通讯《工具提供给在押【罪犯使用《。。。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): 未经?监,狱和在?押罪犯同意对会【见进行?。。。录音:、录像?和,拍照; 【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五)!实施:与受委?托职责无关的—行为; —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六?)其他违反法律、】法规、规章》以及:妨碍监狱管》理秩序的行为— ?    — 第:十四条  监—狱发现律《师会见在押罪犯过程!中有第十三条规【定,行为的应当》警告并责令改正警】告无效的应当中止会!见监狱可以向律【师所:在律师?事务所的《主管司法行政—机关或者律师协会】通报 》   》  第十五条 【。 本规定所称律师】助,理是指辩护、代【理律师?所在律师《事务:所的其?他律师或申请律师执!业实习人《员所称近亲》属,是指:夫妻、父母、—子女、同胞兄—弟姊妹?   】  第十六条—  本规定自发布之!日,。起施:行司法?部200《4年3月《19日印发的律师会!见监狱?在押罪犯《暂行规定(司发通】〔2004〕3【。1号)同时废止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