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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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第:一条 ? 为巩固和发展劳动!就业服务企》。业保:障其合法权益加强管!理促进城镇劳动就】业工作的开展制定本!规定
! 第二》。。条 劳动就业服】务企业是承担安置城!。镇,待业:人员任务、由—。国家和社会扶持、】进行生产经》营自救的《集体:所有制?经济组织《
】 前款所称—承担安置城镇待业】人员:任,。务是指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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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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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!就业:服,务企业开办》时从:业人员中《百分之六十以—上,(含百?分之六十)为城镇】待业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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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》二,)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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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劳动就业服务企】业存续?期间根据当地—就业安置任务和企】业常年生产经—营,情况按一定》比例安置《城镇待?业人员
! 本规定【所称城镇待业人【员是指城镇》居民中持有待—业证明的未就—过业的人员和曾就】。过,业又失业的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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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条 国《家对劳动就业服务】企业实?行扶持政策鼓励社会!各方面依法》扶持兴办各种形【式的劳动就业—服务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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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各级人》民政:府及其行业》主,管部:。门应:。当重视和加》。强对劳动就业服务企!业的领导《把巩固和发展劳动就!业服务?企业作为解决城镇】就,业问题的重要途径将!其纳:入 国民经济和【社会发展《计划:促进城镇《劳动就业工作—的开展
! 第四条 】 国家对劳动就】业服务企《业给予下列税收【优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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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征税年】限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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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新开办的》劳,动就:业,服务企业免》征所得税二》至三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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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享受政策】
—。 免税期满后!继续承担安置城镇待!业人员任务并达到】一定比例的享受相应!。的减免?税优惠;
【
《。 (三!)优惠税率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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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适当调》低劳:动就业服《务企业所得》税的税率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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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—述税:收优惠?的具体实施办法【由国家税《务,局商劳动部》等有关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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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条 国家在【开办条件、》物资供?应、固定资产和【流动资金贷款—。等方面对劳动就业服!。务企业予《以支持和照顾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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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第六条 国家【保护劳动就业—。服务企业的合—法权益禁止任—何机关?和,单位非?法改变?劳动就?。业服务企业的集【体所有制性》质、:干预企业《自主权和向企业【平调或者摊》派人力、《物力和?财力
【
: ?第七条 》劳动就业《服务企业必须贯彻执!行国家的《方针、?政策和法《。律、法规 坚持社会!主义:方向坚持以》安置待业人员为主】、安置效益和经济效!。益相结合的原则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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