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第,七章 法《律责任 !     第四】十条  违反本法】规定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:由劳动行政》主,管部门责令改正【可以并处罚款;情节!严重的提《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决定责令停》产整顿;《对主管人员和直接】责任人?员由其?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!管机关给予行政【处分: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未对职工进行】安全教育《、培训分《配职工上岗作—。业的;? : ?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(二)使用不—。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!。者行业安全标准【的设备、器材、防护!。用品、?安全:检测仪器的; 【 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(三)未按照规定】。提取或者使用—安全技术措施—装,箱费用的《。。;, 《 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? (四)《拒,绝矿:山,安全监督人员现场】检查或者《。在被:检查时?隐瞒事故《隐患、不如》实反映情况的; 】 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五)未按!照规定及《时、如实报告矿山事!。故的: —    第四十一条!  矿长不具—备安全专业》知识的?安全生产的特—种,作业人员未取得操】作资格证书上岗作】。业的由劳《动行政主管》部门责?令限期改正提请县级!以上人?民政府决定》责令停产调整配备】合,。格人员后方可恢复】生产: : :    》 第四十二条— , 矿山建设工程安】全设施的设》。计,未经批准擅自—施工:的由管理《矿山企?业的主管《部门责?令停止施工;拒【不执行的由管—理矿山企业的主管】部门提请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决定由有关》主,管,部门吊销其采矿许可!证和营业执照 】 ,     第】四十:三条  矿山建设】。工程的?安全设施未经验收】或者: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!生产的由《劳动行政主管部【。门会同管理矿山企业!的主:管部门责令停止【生产并由劳》动行政主管部门【处以罚款;拒—不停止生《产的:由,。劳动行政《主管部门提请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决定【由有:关主:管部门吊销》。其采矿许可证—。。和营业执照 —   【  第四十四条  !。已经:投入:生,产的:矿山企?业不:具备安?。全生产条件而—强行开采的由劳【动行政主管部门【会同管理矿山—企业的主管部门【责,令限期改进逾期仍】不具备安《全生产条件的—由劳动行政主—管部门提请县级【。以上人?民政:府,决定责令停产整【顿,或者由?有,关主管?部门吊?销其采矿许可—证或者营《业执:照 :   【  :第四十五条》  当事人》对行:政处罚决定不服的】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!通知之日起十五【日内向?作出处?。罚决定的机》关的上一级》机关申请复议;【当事人也可以在接】到处罚决定通知【之日起十五》日内直?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复!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!议申请之日起六十】日内作出复议—。。决定当?事,。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!可以在接到复—。议决:定之日起《十五日?。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!议机关?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!的当事人《可以在复议期满【之日起十五内向【人民: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!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!民,法院:起诉、又不》履行处罚决》定的:作出处罚决》定的机关可以申请】人民:法院强制执》行 : ? ,  :   第《四十:。六条  矿山企业】主管人员违章指挥】、强令工人冒险作】业因而发生重—大伤:亡事故的依照刑【。法第:一百一十四条的【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! 《     第—四十七条  矿山】企,业,主管人员对矿—山事故隐患不—采,取措施因而发生重】。大伤亡事故的—比照刑法第》一百八十七条的规】定追究?刑事责任 】     第【四十八条  —矿山:安全监督人员和安全!管理人员滥用职权】、玩忽职守、—徇私舞弊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;《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!政处分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