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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矿山【安,全的:监督和管《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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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三条 县【级以上各级》人民政府《劳动行政主》管部门对矿山安全】工作行使下列监督】职责
】 》 (一)检查】矿山企业和》管理企?业的主管部》门贯彻执行矿—山安全法《律、法规的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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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【参,加,矿山建?设工程安《全设施的设计审查】和竣工验收;—
! , ? (三)《检查矿山劳动—条,件和安?全状况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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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。 (四)检查】。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!育、培训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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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—。)监督矿山企业【提取:。和,使用安全《技术措施专项费【用的情况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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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六!)参加并监督矿山事!故的调查和处理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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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七)法】律、行政《法规规?定的其他《监督职责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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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第,三十四条 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矿!山企业?的主管?。部门对矿山安全工】作行使下列管理【职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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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。 (?一)检查矿山企业贯!。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!、法规的情况—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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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?审查批准《矿山建设工程安全】。设,。施的设计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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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三?)负责矿山建—设工:程,安,全,。设施的竣《工验收;《
— — (四)组织【矿长和矿山企—业,安全工作人员的培】训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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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(五?)调查和处》理重大矿山事故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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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 (六)法律、【行政法规《规,定的:其,。他管:理,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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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五条 ? 劳动行政主—管部门的矿山安全】监督:人员有权进入矿山】企业在现场检查安全!状况发现有危机职】工安:全的紧急险》。情时:应当要求矿山—企业立即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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