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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矿】山建设的安全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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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】 矿山建设工程】的安全设施必—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!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!。投入生?产和使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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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! 矿山建设工程【。的设计文《件必:须符合矿山安—全规程和行》业技术规范并按照】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!企业的主管部—门批准;不符合矿】山安全规程和—。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!批准矿山建》设工程安全设施【的设计必须有劳动】行,政主管部门参—加审查矿山安全规】程和行业《技术规范由》。国务院管理》矿山企业的主—。管,部门制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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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九,条 矿山》设计:下列项目必须—符合矿山安全—规程:和行:业技术规范》
! : (一)—矿井:的通风系统和供风量!、风:质、风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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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露天矿的!边,坡角:和,台阶的宽度、高度;!
【 —。 (三?)供电系统;
【
》 】(,四)提升、》运,输系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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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》五):防水、排《水系统和《防火:、灭:火系统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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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: (六)—防瓦斯系统和防尘】系统;
【
: : : :。 (七)有关矿】山安:全的其他项目
】
》 第十》条 : 每个矿《井必须有两个—以上能行人的—安全出口出口之【间的直线水平—距离必须《符合矿山安全—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!
— 第》十一条 矿山必须!有与外?界相通的、符—合安全要求的运输】和通讯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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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二条 【矿山:建设工程《必许按照管理矿【山企业的主管部【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!工矿山建设工程安】全设施竣工后—由管理矿山企业的】主管部?门验收并须有劳动】行政主管《部,门参加?;不符合《矿山安全规程和行】业技术规范的不得】验收不得投入生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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