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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产资【源开采?登记管理办法 】 】(1998年02月!。12日国务院令第】2,41号发布 —根据2014年0】7,月29日国》务院关于修改—部分行政法》规的决定修正—) :  】   第一》条  为了》加强对?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!保,护采:矿,权,人的合法权》益维护?矿产资源《开采:秩序促进矿业发【展根据?中华人民共和国矿】产资源法制定本办】法 【   ?。 第二?。条  在中华人民共!和国领域及管辖【的,。其他海域开采—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!办法 ? ?     第三】条  开采下列矿】产资源由国》务院地质《矿产主管《部门:审,。批登:记颁发采矿许—。可证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《一)国家规划—矿区和?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!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!资源; 《 ?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二)领海】及,中国管辖的其—他海域的矿产资源】; 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三)外【商,投资开采的矿产资】源; 》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四)本办法附【录所列的矿产—资源 》     开采!石油、天然气矿产】的经国?务,院指定的机关审【查同意后由国务院】地质矿产主》管部门登记颁发【采矿许可证 !     开【采下列?矿产资源《由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】市,人民政府地质矿【产主管部《。门审批登记颁—发采矿许可证 !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一)】本条第一款》、第二款规定—以外的矿产储—量规模?中型以上的矿产资】源; ?。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国务院地质矿产主!管部门授权省、【自,治区、?直,辖市人民政》府地质?矿产主管部》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!源 ? 《    开采—本,条第一?款,、第二款、第—三款规?定以外的矿产资【源由县级以上地方】人民政府负责地质】矿产管理工作的【部,门按照省、自治【区、直辖市人民代】。表大:会常务委员会—制定的管理》办法审批《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! ,  — ,  矿区范围跨县】级以上行《政区域的由所—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!上一级登《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!颁,发,采矿许可《证 【    县》级以:上,地方人?民政:府负责地质》矿产管理工作—的部门在审》批发证后应当—逐级: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!。责地质矿产管理【。工作的?部门:备案 】    第四条  !采矿权申请人在提】出,。采矿:权申请前应当根【据经批准的》地质: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!管理机关《申请划定矿区范【围  】   需要申请【立项设立矿山企【业的应当根据—划定的?矿区范围《按,照国家规定》办理有关手续 !     第】五条  《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!理采矿许可证时【应当向?登记管理机》关提交下《列资:料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申请—登记书和矿区—范,围,图;: :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?二)采矿《权申请人资质—条,件的证?。明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)矿产资源开】发利用方案》; : 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(四)依法设!立矿山企业的批【准文件?; 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(五)开采矿产】资源的?环境影响评价—报告; 【  ?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:六)国务院地质矿】。产主管部门规—定提交的其他—资料 》  《。   申请开采【国家规划矿区或者】对,国民:经济具有重要价【。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!源和国家实行保护】性开采的特定—矿种的还应当—提交国务院有关主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! , ?     申—请开采石油、天然】气的还应当提交国】务,院批准设立石—油公司或《者同意进行石油、天!。然气开采的》。批准文?件以及采矿企—。业法:人资格证明 】。 ,。     第六】条  登记管—理机关应当》自,收到申请之日—起,40:日内作出《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!记的决定并》。。通知采矿《权申请?人 ?     需!要,采矿:权申请人修改或者】补充本办法》第五条规定的资料】。的,登记管理机关—应当:。通知采矿权申请人】。。限期修改或者—补充  !   准予登—记的采矿《权申请人应当自收】到,通知之日《起30日内依照【本办法第《九条:的规定缴纳采—矿权使用费并依照】本办:法第十条《的规定?。缴纳国家出》资勘查形成的—。采矿权?价,。款办理登记》手,续领取采矿许—可证:成为采矿权人 】  》   不予登记的】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!采矿权申请》人说:明,理由 ? :    — 第七条《  采矿许》可证有效期按—照矿:山建设规模确定大】型,以上的采矿许—。可,证有效期最长—为30年;》中型的采矿》许可证有效期最【长为20年 —;小型的采矿许【可证有效《期最长为10年采】矿许可证有效—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!采矿权人应》当在采?矿许可证《有效期届满的30】日前到登记管—理机: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!   】  采矿权》人逾期不办理—延续登记《手续的采矿许可【证自行废止 ! ,     第八【条  登记管—理机关在颁发采矿许!可证后应当通知矿区!范围所在地的有关】县级人民政》府有关县级人民政府!应当自?收到通知之》。。日起90日内对【矿区范?围予以公告并可【以根:据采:矿,权人的申《请组织埋《设界桩或《者设置地面标—志 :     !第九条  国家【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!的制度采矿权使用费!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!逐年:缴,纳标准为《每平方公里每年【l000元 !    》 第十?。。条  申请国家【出资勘查《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!采,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!除依:照本办法第九条的】规定缴纳《采矿权使用费外【还应当缴纳国家出资!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!款,;采矿权价款—按照国?家有关规《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!以分:期缴纳 《 》    《国家出资勘查—形,。成的采矿权价款由】具有矿业权》评估资质的评估【机构:。进行:评,估,;评估报告报登记管!理机关备案 — , 《    第十一【条  采《矿权使?用费和国家》出资勘查《形成的采《矿权价款由》登记管理机关收取全!。。部纳入国家预算管】理具体管理使—用办法由国务院【。地质矿产主管部【门会同国务院—。财政部门、计划主】管部门制定 — 《     》第十二条《 , 有下列情形—之一:的由采矿权人提出申!请经省级以上人【民,政府登记管理—机关按照国务院地】。质矿产主《管部门会《同国务院财政部门】制定的采矿权使【用费和采《矿权价款的减免办法!审查批准可以减缴免!。缴采矿权使用费和采!。矿权:价款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一)开采边远贫【。困地区的《。矿产资源《的; 《。 ,。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二)开】采国:家紧缺?的矿种的; — ?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三【)因自然《灾害等?不可:。抗力的?原,因造成矿山企业严重!亏损:或者停?产的; 【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四)国—务院地?质矿产?主管部门《和国: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!其,他情形 《  —   第十三—条 : 采矿权可以通【过招标投标的方式】有偿取?得 —。    《 ,登记:管理机关依照—本办法第三》条规:定的权限确定—招标的矿区范围发布!招标公告提出投【标要求和截止日期】;但是?对境外招标的矿区】范围由国务》院地质矿产主管部】门,确定 —     登记】管理机?关组织?评标采取《择优原则确》定中标人中标人【。缴纳本办法第九【条,。。、第十条规定的费】用,后办理登《记,。手续领取《采矿许可证成为采】矿权人并履行标书】中承:诺的义务 》 》  :  第?十四条  登—记管理机《关应当对本行政【区域内的《采矿权人合》理开:发利用矿产资源、保!护环境及其他应当】履行的法《定义务等情》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!采矿权人应》当如实报告有关情况!并提:交年度报告》 —。    《第十五条《  有下《列情:形之一的采矿权人】应当在采矿许可【证有效?期内向登记管理【机关申?请变更?登记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)变更矿区范!围,的; ?。。   【。。      —(,二)变更主要开采】矿,种的:; ?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》。变更:开采方?式,的,。。; 【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)变更矿山—企业名称《的; 【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五):经依法批准转让采】矿权的 》 《    第》十六条 《 采矿权人在采矿许!可证有效《期内或者《有效期届满停—办、关闭《矿山:的应当自决》定停办?。或者关闭《矿山:之日起30内向【原,发证:机,关申请?办理采矿许可证注】销登记手续 【。 ?  :   第十七条 】 任何单位和个人】未领取采《矿许可证擅自—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!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!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!区范围采矿的擅自】开采国?家规定实行保护性】开,采的特定矿种的超越!批,。准的矿区范围采【矿的由登记管理机关!依照有关《法律、行政法规【的规定予以处罚【 《   《 , 第十?八条  《不依照本办法—规定提交年》度报告、拒绝接受监!督检查或者弄虚【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!管理工作的部门【按照国?务院:地,质,矿产主管部》门规定的权限责令停!。止违法行《为予以?警告可以并处—5万元以下》的罚款;情节—严重的由原发—。证机关吊销采矿许】可证  !  : 第十九《条  ?破坏或者《。擅自:移动矿区范围界桩】或者地面标志的由】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负责地》。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!门按照?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!部门: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!恢复;?。情节严重的处3【万元以下的罚—款   !  第二十条  】擅,自印制或者伪造、冒!用采矿许《可证:的由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负】责地质矿产管理工】作的部门按》照国务院地质—矿产主?管部门规定的权【限没收违法》所得可以并处1【0万:元以下的罚》款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究—刑,事责任 《 :  《。   第二十一条 !。 ,违反本办《法规定?不按期缴纳本—办法:规定应当缴纳—的费:用,。的由登?记管:理机关责《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!之日起每日加收【千分之二的滞纳金】。;逾期仍不缴纳的由!原,发证机关吊销采矿】许可证 — ,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:二条  违反本办法!规定不?办理采矿许可证变】更登记或《者注销登记手—续的:由登记管理机—关责令?。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!正的由?原,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!可证 《 : :。。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三条  》违反本?。办,法规定开采》石油、天然气矿产】的由:国务院地《质矿产?主管部?门,按照:本办法的有关规定】给予行?政处:罚 《 :    《 第:二十四条  —采矿权人被吊销采】矿许可?证的自采矿许可证被!吊销:之日起2《年内不得再申—请采矿权 —     第!二十五条 》 登记管理机关【工作人员徇私舞弊】、滥用职权、玩忽】职守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》究,刑事责任;尚不构】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!政处:分 : 》    《第二十六条  采】矿许可?。证由国务院地质矿】产主管部门统—一印制申《请登记书、变更【申请登记书和—。。注销申请登记书的】格式由国务院地质】矿产主管《部门统一制定 【 , ?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七条  办—理采矿登记手续应当!按照:规定:缴纳登记费收费标】准和管理、》使用办法《由国务?院物价主管部门【会同国?务,院地质?矿产主管《。部,门、财政部门—规,定   !。  第二十八条  !外商投?资开采矿产资源【依,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!;法:律、行政《法规另有特别规【。定的从其规定 ! ,     第【二十九条  中外合!作开采矿产》资,源的中方合作—者应:当在:签,。订合同后将合同【向原发证机》关备案 》     第!三,十条  本》办法施?行前已经取得—。采矿许可证的—由,国务:院地质矿产主管部】门,统一组织《换领新采《矿许可证 】     本办】法施行?前已经开办的矿山企!业应当自《本办法施行之日起】开始缴纳《采矿权使《用费并可以》依照本办法的—规定:申请减缴、免缴 】 : ?    第三十一】条  登《。记管理机关应当对颁!发的:采矿许?可证和吊销的采【矿许可证予以公告】    ! 第三?十二条  本办法所!称矿区范围是指经】登记管理机关依【法划定的《可供开采矿产资【源的范围、井巷工】程设施分布范围或者!露天剥离范围的立】体,空间区域 —    【 本办法《所称开采方式是指地!下,开采或者露天—开采  ! ,。  第三《十三条  》本办法?附录的修改》由国务?院地质矿产主—管部门报国务院【批准后公布 【 :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四条  本办法自!。发布之日起施—。行1987年4月2!9日国务院发布的全!。民所有制矿》山,企业采矿登记管理暂!行办法和19—90年11月—22日国务院—关于修?改〈全民所有—制矿山企业采—矿登记管理暂—行办法〉《的决定同《时废止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