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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,矿产资?源开采登记管理办】法 ? 《 : (1998年0!2月1?2日国务院令第【241号发》布 根据2014】年,07月2《9日:国务院?关于修改部分行政】法规的决定修正) ! , , ,     】。第一:条  为了加—强对矿产资源开【采的管理保》护采矿权《人的:合法权益维护—矿产资源开采秩序】促进矿业发》展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矿产资源法】制定本办法 — ,。。     】第二条  在中【华人民共《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!他海:域开采矿产》资源必须遵守本【办法  !   ?第三条  开采【。下列:。矿产资源《由国:务院:。地质矿产《主,管,部门:审批登记颁发—采矿许可证 !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一)国【家规划矿区和对【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!。。值的:矿区内的矿产资【。源; ? 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《(二)领海及中【国,管辖的其他》海域的矿《产资源;《 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三)外【商投资开《采的矿产资源; !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(四)《本办法附录所列的】矿产:资源  !   开采石油、天!然气矿产的经国务】院,指定的机关审查同】意后由国务院—地质:矿产主管部》门登记颁发》采矿许可证 【     】。。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!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!人,民政:府地质矿产主管【部门审批登》记颁发采矿许可证】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本条第—一款、第《二,款,规定以?外的矿产储量规【模,中型以上的》矿产资源; 【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(二《。)国务院《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!权省、自治》。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!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!批登记的矿产资【源   !  开?采本条第一款、【第二款、《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!产资源?由县:级以上地《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!。矿产管理《工作的?部门按?照省、?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!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:制定的管《理办法?。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!可,证 —     矿—区范围跨县级以上】行政区域的》由,所涉:及,行政区域《的共同上一级登记】管理机关审批登【记颁发采矿许可【证  】   县级》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负责地?质矿产管理工作的】部门在审批发证【后应当逐级向上一】级人民?政府:负责地质矿产管【理工作?的部门备案 !     第【。四条  采矿—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!权申请前应当根据】经批准的地质勘查】储量报告《向登记管理机关【申请划定矿区范围】  【   需要申请【立项设立矿山企【业,的应当根据划—定的矿区《范围: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!关手:续 《 ,     第【五条  采》矿权申请《人申请办理采矿许】可,证时应?当向登?记管理机关提交【下列资料《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)申《请登:记书和矿区范—围,图; 《 《  :   ?   (二)—采矿权申《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!;   !。      (【。三):矿产:资源开?发利用方案》; ?      !  : (:四,)依:法设立矿山企—业的批准文件;【  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五《)开采矿产资源【的环:。。境影:响评价报《告; 《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六!)国务院地质矿【产主管部门规—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!    】 申请开采国—家规划矿区或者对】国民经济具有—重要价?值,的,矿,区,内的矿产《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!性开采的《特定矿种的还应【当提:。交国务院《有关主管部门的批】准文件 】     申—请开采石《油、天然气的还应】当提:交国务院批准设【立石油公司或—者同意进行石油、】。天然气开采》的批准文件》以及采矿企业法【人资格证明 【 ?     第六条】  登记管理—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!之日起4《0日内作出》准予登?记或者不予》登记:的决定并通知—采矿权申请人— ? :   ?  需?要采矿权申请—人修:。改或者补《。充本办法第五—条,。规,定,的资料的登》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!采矿:权申请人限期修【改或:者补充 》  》   准《予登记?。。的采矿权申请人【应当自收到通知【之日起30日内【依照本办《法,第九条?的规定缴纳》采矿权使用费并依照!本办法第十条的规】定缴纳国《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!矿权价款《办理:登记:手续领取采矿许可】证成为采矿》权,人 — , ,   不予登记【的登记管理》机关应当向采矿权】申请人说明理由 】  — ,  第七条  采】。。矿,许可证有效期按照矿!山建设规模确定大】型以:上的采?矿许可证有效期最长!为30年《;中:型的采矿许可证有效!期最长为20年 ;!小型的?采矿许可证有—。效期最?长为10年采矿【许可证有效期—满需要继《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!当在采矿许》可证有效《。期届满的《30日前到登记【管理: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!续 : ,     采!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!续登记手续的采矿】许可证自行废止 ! 《    第》八条  登记管理机!关在颁发采矿—许可证后《。应当:通知矿区范围所在地!的有:关县级人《民政:府,有关县级人民政【府应当自收到通知】之日起9《0日内对矿区范【围,予,以,公,告,并可以?根据采矿权》。人的申请组织埋【设界:桩或者设置地—面标:。志 【    《第九:条,  国家实行采矿权!有偿取得的制度采】矿,权,使用费按照矿—区范:围的面积逐年—缴纳:。标准:。为每平方公里每年】l0:00元 !    《第十条 《 申请国家》。出资勘查并已经探】明矿产地的采矿【权的采矿权申—请人除依照本办法】。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!矿权使用费外还应】当缴纳国家出资勘查!形成:的采矿权《价款;采矿权价款按!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!一次缴纳也》可以分期缴纳 !。     国家!出资勘查形成的【采矿权价款由具有矿!业权:评估资质的》评估机构《进行评估;评估报告!报登记管理》机关备案 ! , ,   第十》一条:  采矿《权使:用,费和国家出资勘查】形成的采矿》权价款由登记管【理机关收取全—部纳入国《家预算管理》具,体管理使用办法【由国:务院:地质矿产主管部【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!门、:计划主?。管部门制定 【 ,     【第十二?条,  有下列》情形:之一的由采矿权人提!出申请经省》级以上人民政府登】记管:理机关按照国—务院地质矿产—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!财政部门《制定的采矿权—使用费和采》。矿权:价,款的减免《办法审查批准可【以减:缴免缴采矿》权使用?费和采矿权价—款,。 ?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一)开采!边远贫?困地区的矿产—。资源的;《 ?  《 ,。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)开》采国家紧缺》的,矿种的; 】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因自然》灾害等不可抗力的】原因造成矿山企业】严重亏损或》者,停产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,四)国务院地—质矿产主管部门和国!务院财政部门规定】的其:他情形 !    第》十三条? , 采矿权可以—通过招标投标的【方式有偿取得 】     登!记管理机关依照本办!法第三条规》定的权限确》。定招:标的矿?区范围发布招标公告!提出投标要求—和截止日期》;但是对境外招标】的矿区范围由—国务院地《质矿产?主管部门《确,定 ? :     登【记管理机关》。组织评?标采取择《优原则确《定中标人《中标人缴纳》本办:法第:九条、第《十条:规定的?费用后办理登记手续!领取采?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!人并履?行标书中承诺的义务!    ! 第:十四条  登记管】理机关?应当对本行政区域】内的采矿权人合理开!发利:用矿产资源、—保护环境及其他应】当履行?的法定义《务等情况依法进行监!督检查采《矿权人应《。当如实报告有关情况!并提交年度报告 】 :     第】十五条  》有下列情形》之,。一的采矿权》。人,应当在采《矿许可证《有,效期内向登记管理】机关:申请变更《。登记 》 , ,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一)变更【。矿,区范围的; 】   》 ,。  :   (二)变【。更主:要开采?矿,种,。的; 【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三【),变更:开采:方式的; —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四)《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!。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五)!经依法批准转让采】矿权:的  】   第十》六条  《采矿权人《在采矿许可证有【效期内?或者有效期届—满停办、关》闭矿山的应当自决】定停办或《者关闭矿山之日【起30?内向原?发证:机关申请办理采【矿许可证注销登【。记手续 《 : ,   《  第十七条  任!何,单,。位和个人未领—取采矿?许可证擅《自采矿的擅自—进,。入国家?规划矿区和对国民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】的矿区?范围采矿的擅自【开采国家规定—实行保护性开采【的特定?矿种的超《越批准的矿区范【围采:矿的:由登记管理机关依】照有关法律》、行政?。法规的规定》予以处罚 — ,。   》  第十八条—  不依照本办【法规定提交年度报】告、拒绝接受监督检!查或者弄《虚作:假的由?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!地质: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!按照国务院地质【矿产主管《部门规?定的权限《责令停止违》法行为予以警告可】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!。罚款;?情,节严重的由原发证】机关吊销《采矿:许可证 — ?    第》十九条  破坏【或者擅自移》动矿区范围界桩或】者地面标志的由【县级以上《人,民政府负《责地质矿产管理【工,。作的部?门按照?国务院?地质矿?产,主管部门《规定的权《限责:令限期恢复》;情节?严,重的处3万元以下】的罚款 》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条— , 擅自印制或—者伪造、《冒用采矿许可证的】由县级?以上人民政》府负责?地,质矿产管理工作【的部门按照国—务院地质矿产—主,管部门规定》的权限没收》违法所得可以—并处10万元以下的!罚款;构成犯—罪的依?法追究刑《事责任 《  —   第二十—。一条  违反本办法!规定不?按期缴纳本办法规定!应当缴纳的费用的由!登,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!缴纳并?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!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!;逾:。期仍不?缴纳的由《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!许可证 】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二条  《。违,反本办法规定—不办理采矿许可【证变更登记》或者注?销登记手续的由登记!管理机关责令—限期改正;逾期不】改正的?由原发证机》关吊销采矿》许,可,证   !  第二《十三条  违—反本办法规》定开采石《油、天然《气矿产的由国—务,院地:质矿产?主管部门按照本【办法的有关规—定给予行政处罚 】 《  :  :。 第二十四条  】采矿权人被》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自!采矿许可《证被吊销之》。日起:2年内不《。得再申请采矿权 ! ?  :   第二》十五条  登记管】理机关?工作人员徇私舞弊】、,。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!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《任;尚?不构成?犯罪的依法给予行】政处分 】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六条 ?。 采矿许可证由国】务院地质《矿产主管《部门统一《印制申请登记—书、变?更申请登记书和【。注,销申请登记书的【格式由国《务院地?质矿产?。主管部门《统一制定《 :     第!二十七条  —办理采矿《登记手?续应当按照规定缴】纳登记费收费标【准和管理《、使用?办法由?国务院物价》主管部门《会,同,国务院地质》矿产主管部门—、财政部门规—定 :  —   第二十—八条  《外商投资开采矿产资!源依照本办法—的规:定,办理;?法律、行政法—规另有?特别规定的从—其规定 》 《   ? 第二十九条  中!外合作开采矿产资源!的中方合作》者应当在签订合同后!将合:同向原发证机关备】案 —     第三十条!  本办法施—。。行前:已经取得采矿许可】证的: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!。管部:门统一组织换领【新采矿许可证 【。 《     本办【法施行前已经开办的!矿山企?业应当?自本办?法施行?之日起开始缴纳采矿!权,使用费?并可以依照本办【法的规定申请减缴】、免缴 ! ,   第《三,十一条  》登记管理机》关应当对《颁发的采矿许可【证和吊销的》采矿许可证予—以公告 !   ? 第三十二条  】本办法?所称矿区《范围是指经登记管】理机关依《法划定的可供—开,采矿产资源的范围、!井巷工程设施分【布范围或《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!体,空间区域 !  :   本办法—所称开采方式是指】地下开采或》者露天开采 【     】第三:十三条?  :本办法?附录的修改由—国务院地质矿产【主管部门报国务【院批准后公》布 —   ?  第三十四条  !本办法自《发布之日起施行1】987年4月29】日国务院发》布的全民《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!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!1990《年11月2》2日国务院》关于:修改〈全民所有制】。矿山企业《采矿:登记:管,理暂:行办法〉的决定同时!废止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