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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矿产资源开】。采登记管理办法【 》 (199!8,年02月12日国】务院令?第241《。。号发布? 根据20》14年?0,7月29日国务院关!于修改部《分行政法规的—决定修正) 】 :。     【第一条 《 为:了加强?对矿产资源开采的】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!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!源开采秩序促进矿】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!定本办?法 》     第【二条  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】领域及管《辖的其他海域开【采,矿产资源必须遵【守本办?法 《     【第三:条  开采》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!院地质?矿产主管部门审【批登记颁发采—矿许可证 — 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一)【国家规划矿区和对】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!值,的矿区内的》矿产资源《; : , ,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二《)领海及《中,国管辖的其他—海域的矿产资源【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:外商投资开》采的矿产资源;【 》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)本办—。法,附录所列的矿—产资源? 《 ,   ?  :开采石?油、天然气》矿产的经国》务院指定的机—关审查同意后由国】务院地?质矿: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!采矿许可《。证 —    《 开采下列矿产资源!由省、?自,治区、直辖市人民】政府:地质矿产主》管部门审批登记颁】发采矿?许,可证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本条第一【。款、第?。二款规定《以外的矿产储量【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!资源; —。    —  :。   (二》),。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!部门授权省、—。自治区、直》辖市:人民政府地》质矿产主《管部门审《批登记的矿产—资源 【。     开采本】。条第一款、第二款、!第三款?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!。由县级以上》地方人民政府负【责地质矿产管理工】作的部门按照—省、自治区》、直:辖市人民代表大会】常,务委员会制》定的管?理办法审批登—记颁发采矿许可证】  【  : 矿区范围》跨县级以上行政【区域:的由所涉及行—政,区域:的共同上一》级登记管理》机关:审批登?记颁发采矿》许可证 — ?   ?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负责地质矿产】管理工作的部—门在审批发证—后应当逐级向—上,一级人民政》府负责地质矿产管】理工作?的部门?备案 《 《  :  第?四条  采矿权【申,请人在提出采矿权】申请前应当根—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!储量报告《向登记管理》机,关申请划定矿区范】围 ? ,     【需要申请立》项设立矿山企业的应!当根据划《定的矿区范》围,按照国家规定办理】有关手续 】   《  :第五条  采—矿权申请人申请【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!当,向登记管理》机关提交下列—资料 —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申:请登记书和矿区【。范,围图; 】 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二)采】矿权申请人资—质条件的证明; 】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三)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!案; ?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依法设立—矿山企业的》批准文?件; 【 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五)》开采矿产资源的【环,。境影响评《价报告; 】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(六)国【务院地质矿产主管】部门规定提交的【。其,他资料 《   【  申?请,开采国?。家规:划矿: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!有重要价值的—矿区内?的矿产资源和—国家实?行保护性《开采: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!提,交国务?院有关主管部—门的批准文件— — ,  : 申请开采石油、天!然气的还应当提【交国务院批准设【立石油公司》或者同意《进行:。石油、天然气开采的!批,准文件以及采矿企业!法人:。资格:证明: ?。     【第六条  登记管理!机关:应当自收到申—请,之日起40日内作】出准予?。登记或者《不予:登记的决《定并通知采矿—权申请人 》。 ?   《  :需要采矿《权申请?人修改或《者补充本办》法第五条《规定的资料的登记】管理机关应当通知采!矿权申请人限期修】改或者补充 — :     【。准予登?。记的采矿权申—请人应当自收到【通知:之日起30日内依】照本办法第九—条的规?定缴纳采矿》。权,使用费?并依照本办法—第,十,条的规定缴纳国家】出资勘查《形成的采《。矿权价款办》理登记手续领取采】矿许可证成为采矿】权人 【     不予登记!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!向采矿权《申请:人,说明理?由 【    第》七条  采》矿许可证有效—。期,按照:矿山建设规模确【定大型以上的采矿许!可证:有效:期最长为30—。年;中型的采矿【许可证有《效,期,最长为20年 ;小!型的采?矿许可证有效—。期最长为《1,0年:采,矿许:可证有效期》满需要?继续采矿的采矿【权人应当在采矿【许可证有效期届【满的30日》前到登记管》。理机关办理延续【登记手续 》  —   采矿权—人逾期不办理—。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!。许可证自行》废止:  【   第八条  】登记管理机关在【。颁发:采矿许可证后应【当通知矿区范围所】在地的有关》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县!级人民政《府应:当自:收到通?知之日?起90日《内对矿区范围予【以公告并可》以根据采矿权人的】。申,请组织埋《设界桩或者设—置,。地面标志 !     第九条 ! 国家实行》采矿权有《偿取得?的制度?采矿权使用费—。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!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!方公里每《年l0?00元 《 》。    第十条  !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!已经:探明矿产地的—采,矿权的采矿权申【请人除依《照,本办法?第九:条的规定缴纳采矿】权使用费《。外还应当缴纳国家出!资勘查?形成的采矿权价款】;,采矿权价款按照【国家有关规定可【。以一次?缴纳:也可以分《期缴:纳 》     国【家出:资勘查?形成的采《矿权价款由具有矿】业,权评:。估资质的评估机构】进,行,评,。。估;:评估报告报》登记管理机关备【案, , 《     第十一】条  采矿权—。使用费和国》。家出资?勘查形成的》采矿权价款由—登记管理《机关收取全部纳【入国家预算管理【具体管理使》用办法由国务院地质!。矿产主?管部门会同》国,务院财政部门、【计划主管《部,门制定 》 《  :  第十二条  】有,下列情形之一—的,由采矿权人提出【申请经省级》以上人民政》府登记管理》。机关:按照国务院地质矿】产主管部门会—同,国,务院财政部门制【定的采?矿权使用费》和采矿权价》款的减免办法—审查批准可》。以减缴?免缴采矿权使—用,费和采矿权价款 !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开?。采边远贫困地区【。的矿产资源的; 】 《 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《(二)开《采国:家紧缺的矿种的;】 , 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(三—)因:自,然灾害?等不:可抗力?的原因?造成矿山《企业严重亏损或者停!产的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四)国务院】地,质矿产主《管部门和《国务院财《政,。部门规定的其他【情,形 》  ?  : 第十三条  采矿!权,可以通过招标投【标的方式有偿取得 ! ?     登记】管理机?关依照本办法—第三条规《定的权限确定招【标的矿区范围发布招!标公告提出投标【要求和?。截止日期;》但是对境《外招标?。的矿区范围由—国务院地质矿产【主管部?门确定 】     登—记管:理机关组织评标【采取择优原则确定中!标人中标人缴纳本办!。法第九条、第十条】规定的费《用后办理登记手【续领取采矿许—可证成?。为采:矿权:人并履行《标书中承《诺的义务 !     》第十四条  —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!本行政区域》。内的:采矿权人合理开【发,利用矿产《资源、保护环—境及其他应》当履行?的,法定义务等情况依法!进行监督检》查采矿权人应当如】。实报告有关》情况并提交》年,度报告 《    】 第:十五条  有下列】。。情形:之一的?采矿权?人应当在采矿许可】证有效?。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!。。申,请变更登《记 ?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变更矿区范围的;!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)《变更:。主要开采矿》种的; 【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,(三)变更开采【方式的; 】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四)—变更矿?山,企业名称《。的;  !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五)【经依法批准转—让采:矿权的 》 《 ,   第十六条 】 采矿权《人在采?矿许可证有效期【内或者有效期届满停!办、关闭矿》山的:应当自决定停—办或者?关闭矿山之日起3】0内向原发证—。机关申请《办理采矿许》可证注销登记—。手续 【     第—十,七条  任何—单位和个《人未领?取采矿许可证擅自】采矿的?擅自进入国家规划】矿区和对国》。民经济具有》。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!采,矿的擅自开采—国家规定实》行保护性《开采的特定矿种的】超越:批准的矿区范围采】矿的由?登记管理机关依【照有关?。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!定予以?处罚 《 《    《第十八条  —不依照?本办法规定提交【年度报告、拒—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!弄虚作假的由—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】矿产管理工作—的部门按《照国务院地》。质矿产主管部门规】定的权限《责令停止《违法行为予以警【告可以并处5—万元以下《的罚款;情节—。严重的由《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!许可证 【  ?  : 第十?九条  破坏或者】擅自移动矿区范【围界桩或者地—面标志的由》。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负责地】质矿产管《理工作的部门按照】国务院地质矿—产主管部门规定的】权限责?令限期恢复;情节严!重的处3万》元,以下的罚款 【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?条  擅自印制【或者伪造、冒用【采矿许可证》的由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负】责地质?矿产: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!国务院地质矿产主】管部门规《定的权限没收违法所!得可以并处1—0万元以下》的罚款?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 【    — 第:。二十一条《  :违,反本办?法规定不按》期缴纳本办法规【定应当缴纳的费用】的由:登记管理《机,关责令限期缴纳并】从滞纳之日起每【日,加收千分《之二的滞纳金—;逾期仍《不缴纳的由原发【证机关吊《销采矿许可证 ! ?  : , 第二十二》条  违《反本办法规》定不:办,理采矿许《可证变更登记或者】注销登?记手续的由登记【管理机关责》令限期改《正;逾期不改正【的由原发证机关吊】销采矿许《可证 — ,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。三条  《。违反本办《法规定开采石—油、天然气矿—产,的由国务《院,地质矿产主管部【门按照本办法的有关!规定给予行政处罚】 :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四条  】采矿权人被吊销【采矿:许可证的自采—矿许可证被吊销【之日起2年内不得】再申请?采矿权 —  《   第《。二十五?条 : 登:记管理?机关工作人》员,徇私舞弊、滥用职】权、玩忽职》守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;尚不构成犯罪的依!法给:予行政处分 —     !第二十六条  采】矿许可?证由国务院地质【矿产主管部门统一印!制申请登记书、【变更申请登记书和】注销申请登》记书的格《式由国务院地质矿】产主管部门统—。一制定 》     】第二十七条  办】理采矿?登记手续《应当按?照规定缴纳登记费收!费标准和管理—、使用?办法:由国务?院物价主管部门会】。同国务院地》质矿产主管》部,门、:财政部门规》定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八条 ! 外商投资》开采矿产资源—依照本办法的规【定办理;法律、行政!法规另有特》别规定的从》其规定 【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九条》  中外合》作开采矿产资源的中!方合作者《应当在签订合—同后将?合同向原发证机关备!案 ?     第!三十:条 : 本办法《施行前已经取得采矿!许可证的由国—务院地?质矿产主管部—门统一组《织换领新《采矿许可证 — ? :    本办法【施行:前已经开办的矿山】企业应当自本办法施!行之日起开始—缴纳采矿《权使用费并可以依照!。本办法的规定申请】减缴、免缴 【     第!三十一条  —登记:。管理机关应当对颁】发的采?矿许可证和吊销的】采,矿许可证予以公【告 — , ,   第三十二条 ! 本办?法所称矿《。区范围是指经登记】管理:机,关依法划《。定的可供开采矿产】资源的?范围、井《巷工程设施分布【范围:。或者露天剥》。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!。域 :。 》  :  本办法所称开】采方式是指地下【开采或者露》天开采 》 :    》 第:三十三条  本办法!附录的修改由国【。务院地质矿》产主管?部门报国务》院批准后《公布 —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四条 — 本办法自发布之日!起施行1《987年4月2【。9日:国务院发布的全【民所有?制矿山企业》采矿登?记管理?暂,行办法和1990】年11月22—日国务院关于修改〈!。全民所有《。制矿山企业》采矿登?记管理?暂行办法〉的决【定同时废止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