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车管【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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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一条? 为了加强—对警车使用的管【理保障公安》机,关、国家安全机关、!监狱:、劳动教养管理机关!的人民警察》和人民法院、人【民检:察院的司法警察依法!执行紧?急,职务:。根,据中华?人民共和《国人民警察法、中】华人:民共和国道路交通】安,全法及?其实施条《。例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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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条: :本规定所称警—车是指公《安机关、国家安【全机关、监狱、劳动!教,养管理机关》和人民法院、人民检!察院用?于执行紧急职—务的机?动车辆警车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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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公安】机关用于《执行侦查、》警卫、治安、交【通管理?的巡逻?车、勘察车、护卫车!、囚:车以及其他执行职】务的车?辆,;
! (二)!国家安全机》关用于执《行侦查?任,务,和其他特殊职务的车!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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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, (三)监狱【、,劳动教?。养管理机关用于【。押解罪犯、运送【劳教人员的囚车【。和追缉逃犯的车辆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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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【人民法院用于押解】犯罪嫌疑人和—罪犯的囚车、—刑场指挥车、—法医勘察车和死刑】。执行车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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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五)》。人民检察院》用于:侦查刑事犯》罪案件?的现场勘察》车和:押解犯罪嫌》疑人的?囚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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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条 警车车型!由公:安部:统,。一确定汽车为—大,。、中、小、微—型客车和执》行紧急救援、现【场处置等专》门用途的车》辆;摩托《车为二?轮摩托车和》侧三轮摩托车—
! 第四条 警车】应当采用《全国统?一的外?观制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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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警车》外观制式采》用白:底由专用的图—形、:车徽、编号、汉字“!警察”和《部门的汉《。。字简称以及英文【“PO?LICE”等—要素构成各要素的】形状、?颜色、规格、—位,置、字体、字号【、材质?。等应当?符合警车外观制式涂!装规范和涂装—。用定色漆等行业标准!
! 公安机关、—国家安全机》关、监狱《、劳:动教:养管理机关和—人民法院、人民检】察院的部门》汉字简称分》别为“公《安”、“《国安”、《“司法”和“法【院”、“检察—”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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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五条 警车应【。当安装固定式警用标!志灯具汽车的标【志灯具安装在—驾驶:室顶部?;摩托车的》标志灯具安装在后轮!右侧警用《标志灯?具及安装应当—符合特种车辆标志】灯,具的国家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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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条 】警车应当安装警用警!报器警车警报器【应当符合车用电【。子警报器《。的国:家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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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七条【。 警车号牌—分为汽车、摩托车两!。种均为铝《质材:底色:为白底反光号牌应当!。符合警车号牌式样和!机动车号牌的行业标!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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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八条 省、【自治区、直辖—市公安?厅、:局对警车实行定编管!理统一确定警—车的:编号并建立管—理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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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九条 【公安机关、国家【安全机关、监—狱、劳动教》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!院、人民《检察院申请办理【。警车注册登》记应当填写》警车号?牌审批表提》交法:定,证明、凭证由—本部门所在的设区的!市或者相当于同级】的主:管机关?汇总后送当地同级】公安机关审查后【报省、自治区、直】辖市公安厅、局审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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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条 ?省、:自治区、直辖市公】。安厅、局交》通管:理部门负责办—理警车登记业务【核发警车号牌、【行驶证和登》记证书警车》的登记?信,息应当进《入,全,国公安交《通管:理信息?系统
】。 领取警车】牌证前已有民用机动!车牌证?的应当将民用机动】车牌:证交回原发证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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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条 】警车号牌的安装【应当:符合民用《机,动,车号牌的安》装,要求其中《汽车号牌应当在车身!。前、后部各安装一】面;摩托《车号牌应《当,在车身?后部安装《一,面
】 第十二条【 省、自治—区、直?辖市公安厅、局【交,通管理?部门办理警车注【册登记时《应当:对申请警车》号,牌的机?动车进?行审:查审查?内容除按民用机动】车要求外还应当【审查警?车车型、外观制式】、标志灯具和警报器!是否符?合有关规范》和标准
! 第十三条 ! 警:车应:当按照法律、法规规!定进行机动》车安全?技术检验省、自【。治区公安《。。机关交通管理—部门可以委托设区】的市公安机》。。关,交通管理《部门核发机动—车检:验合格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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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四条 【公安机关、国—家,安全机关、监—狱、劳?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!民法院、人》民检:察院应当严》格,管理本部门的—警车警车《除执行本《规定第二条所列任】务外不?得,。挪作他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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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车【应当:由警:车所属单位》的人民警《察驾驶?驾驶警车时应当【按照规?定着制式警服(【驾驶汽车可》不戴警帽驾驶摩【托车应?当戴制?式警用安全头盔【)持有机动车—驾驶证和人》民警察?证驾驶实《习期内的人民警【察不得?驾,驶警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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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警】察驾驶警车》到异地执行》职务:的,应当遵守有》关,办案协作的规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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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五条【 , 警车在《道路上?行驶应当《。遵守中华人民—共和:国道路交通安—全法及其实施—条例和其他有关法】规的规定服从交【通警察的指挥和检】查
】 ?第十六条 —警车执行下列任【务时可?。以使用警用标志【灯具、?警,报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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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《(一)赶赴刑事【。案件:、治:安,案,。件、:交,通事故及其》他,突发:事件:。现场:;
【 《 (二)【追捕犯罪《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!、,劳教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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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】追缉交通《肇事逃逸车辆和人】员;
】 【 (四)押》解犯:罪嫌疑人、》罪犯和劳教人员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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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五)执行警卫【。、警戒和《。治安、交《通巡逻等任》务
】 第《十七条 除—护卫:国,宾车队、《追捕现行犯》罪嫌:疑人、赶赴突发【事件现场外驾驶警车!的人民警察在使用】警用标志《灯具、警报器时应】当遵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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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:)一般?情况下只使用警用】标志灯?具;:通过车?辆、人员繁杂—的路段、路口或者警!告其他车辆让行时可!以断续?使用警报器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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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: ? (二?)两辆以上警车列队!行,驶时前车如使—。用警报器后》车不得再使用警【报器;
! : 》 (三)在公安机关!明令禁止鸣》警报器?的,道路或者区域内不得!使用警报器》
》
第十【八条 警车执【行,紧急:。任务:使用警用标》志灯具、警报器【时享有优先通行【权;:警车及其护卫的车】队在确保安全的原】则,下可以不受行驶路】线、行驶方》向、行驶速度—和交通信《。号灯、交通标志标线!的限制
】
遇使【用警用标志灯具、警!报器的警车及其【护卫的车队其—他车辆和人员应当立!即,避让;交通警察【在保证?交,通安全的前》提下应当提供优【先通行的《便,利
【 第十—九条 《警,车,牌证遗?失或者损坏的应【当及时按申办—途径报告原发牌机】关申请?补发:
! ,警,车转为民用机动【车的应当《拆除警用标志灯具】和警报器清除车身警!用,外观制式收回警车号!牌并办理相关变【更、转移登记手续】
【。 警车》达到国?家规定的强制报废】标准的应当》按,照法律、法规—规,定报废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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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条 《 严:。禁转借警车》严禁伪?造、涂改、冒领【、挪:用,警车牌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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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《一条 公安—机关、国家安全【。机关、监狱、劳动教!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!院、:人民检察院应—当制定本部门—警车的使《用管理规《定并对本部门警车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】进行监?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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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安机关《警,务督察部门》应,当对:公安机关警车—的管理和使》用情况进《行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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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? 公?安机关交通》管理部门《在执勤执法、核【发机动车检》。验合:格标志等工》作中应当对警车外】观制式的完》整性进行检查并对】违反警车管》理,和使用规《定的行为《向有关部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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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:二条 对》非法涂?装警车外观制—式非法安装警用标】志灯具、警》报器:。非法生产、买—卖、使用以及伪【造、涂?改、冒领警车牌证】的,依据中?华人民?共和国人民》警察法、中华—人民共和国道路交】。通,安全法和中华人【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!罚法的有关规定处】罚强制拆除、—收缴警用标志灯具】、警报器和警车牌】证并:予以治安处》罚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?追究当事人的—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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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三条 — 违:反,本,规定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依》。据,中华人民共和—国人民警察法和中】华人:民共和国道路交通】安全法及相关规【定对有关人员—给予: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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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(一)?不按规定审批和【核,发警车?牌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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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】。不按规?定涂装全国统一【的警车外《观制式?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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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, ?(三)驾驶警车时不!按规定?。。着,。装、携带机》动车驾驶证、人【。民,警察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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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四)滥用—警用标志灯具、【。警报器?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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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(五)?不按规定使用警【车或者转《借警车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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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, 》 : (:六)不按规定办【理,。警车变?更、转移登记—手续的;
》
:
? 【。 (:。。七)挪用、转借警】车牌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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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 (八)其他违反】本规定的行》为
! :第二十四条 本规!。定自:发布之日起施行【。公安:部1995年6月】29日发《布的警车管》理规定(公安部令第!27号)同》时废止?公安部此《前发:布的其他规定与本规!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!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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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!.警:车号牌审批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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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2.警车》号牌式样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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