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教师资?格,分类与?适用
?
! 第四条 — 教师?资格分为
》
! (》一)幼儿《园教师资格;
】
— (【二)小学教》师资:格;
! 《 (三)初级】中学教师和初—级职业学校文—化课、专《业课教师资格—(以下统称初级【中,学教师资格》。);
! 《 (四)—高级中?学,教师资格;》
,。
?
! (五)中等专【业学校、技工—学校、职业高级【中学文化《课、专业课教师【资格(以下统称【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!格):;
《
,。
! (:六)中等专》业学校、《。技工学?校、:职业高级中学实习】指导教师资》格(以下统称—中,等职业?学校实习指》导教师资《格,);:
,
:
:
《 (七【)高:等学:校,教师资格
】
,
: 成人教育的教!师资格按照成人【教育的层次依—照上款规定》确定类别
【
《 第五条 取!。得教:。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!本,级及: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!校,和其他教育机构【担任教?师;但是取》得中:等,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!师资格的公民—只能在中《等专业学校、技【工学校、职业高级中!学或:者初级职业学—校担任?实习指导教师—
! 高级中《学教师资格》与中等职业学校教】。师资:格,相互通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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