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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使用林地!审核审批管理办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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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》设项目使用林地【审核:审批管理办法已【经2015年—2月1?5日国?家林业局局务会【议审议?通过现?予公布自2》015年5月—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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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》林业局局《长 赵树《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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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》015?年3月31》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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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一条 》 ,。为了规范建设项目使!用林地审核》和审批严格保护【和合理利用林地促进!。生态林业和民—生林业发展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国》森,林法、中《华人民共和国行【政许:可法、中《华人民共和国森【林法实施条例制定本!办法
! 第二条 】本,办法所?称建设项《目使用?林地是指《在林地上建造永【久性、临时性的建筑!物、构筑物以—及,其,他改:变林地?用途的?建设行为包括—
】 : (一—)进行?勘查、开采矿藏和】各项建设工程占用】林地
【
— (二)建设项!目临时占用》林地
! ? , : (三)森林经营单!。位在所经营的—林地范围内》修筑直接为林业生】产服务的工》程设施占用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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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条 —建设项目《应当不占或者少【占林地必须使用【林地的?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!用规划合理》和节约集约利用【林地:
【 建设项目使】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!和定额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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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【设项目?限,制,使,用生态区位》重要和生《态脆弱地区的林地】限制使用《天,然林和单位》面积蓄积量高—的林地限制经—。营性建设项》目使用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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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】 占用和临时【占用林地的建—设项目应当》遵守林地分级管理的!规定
!。。 《 (一)—各类建?设项目不得使用Ⅰ】级保护林地
【
— ? : (二)国务院批准!、同意?的建:设项目?国务院有关部门【和省级?人民政府《及其有关部门批【准的基础设施、公】共事:业、:民,生,建设项目可以—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!。。护林地
【
】 , (三?)国防、《外交建设项目可【以使用Ⅱ《级,。及其以下保护林【地
】 , (四)!县(市、区)和【设区的市、》自治:州人民政《府及其有关部—门批准的基础—设施:、公:共事业、民生—建设项目《可以使?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!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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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】目、勘查项目、大中!型矿山、符合相【关旅游规划的生【态旅游?开发项目可以使【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!林地其他工矿、【仓,储建设项目和符合】规划的经营》性项目可以》使用Ⅲ级及其以下】保护:林地
【
— (六》)符合城镇规—划的建设项目和符】合乡村规划》的建设项目可以【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!护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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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(七)符合自然【保护区、森林公【。园、湿地《公园、风景名胜区】等规划的《建设项目可以使【。用自然保护区、森】林公:。园、湿地公园、风景!名,胜区范围内Ⅱ级【及其:以下保护林地
【
】。 》(,八,)公路、《。铁路、通讯、电力、!油气管线等线性【工程和水利水电【、航道?工程等建设项目配】套,的采石(沙)场、】取土场使用林地按照!主体建?设项目使用林地【范围执行《但不得使用Ⅱ—。级保护林地中的有】林地:其中在?国务院确《定的国家所有的【重点林区(》以下简称重点国有林!。区)内不得使—用Ⅲ级以上保护【林地中?的有林地
】
— (九)【上述建设项目以外】的其他建设项目可】以,使用Ⅳ级保护林【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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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本条第一款第—。(,二)、(三)、(】七)项以外的建设】项目使用林地不得使!用一级?国家级公益林地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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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国:家林业局根据特殊情!况对具体建》设项目使用林地【。另有规?定的从其规定—
》。
:。 第《五条 《建设:项目占用《林地的审核权限按照!。中,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!实施条?例的有?关规:定执行
【
—建设项?目占用?林地经林业主管部】门审核同意后建【。设单位和个人应【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!定办理建设》用地审批手续—
【 第《六条 建设项目】临时占?用,。林地和森《林经营单位》在所经营的林地【范围内修筑直接【为林业生产服务的】工程设施占》用林地的审批—权限由县级以—上地方人民政—府林业?主管部门按照省、自!治区:、直辖市有》关,规定办?理其中重点国有林】区内的建设项目由省!级,林业主管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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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七条 占》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!地的用地《单位:或者:个人提出使》用林地申请应当【填写使用林地申【请表同时提供下【列材料
》
— (一)!。用地单位的》资质证明或者个人】的身份证明》
》
】。 (二)建设—项目有关批准—文,件包括?。可行性研《究报告?批复、?核准:批复、备案确认文】件、勘查《许可证、采矿—许可证、《项目初步设计等【批准文?件;属于批次用地】项目提供经有—关人:民政府同《意的批次用》。地说明书并附规划】图
! (三)!拟使用林地的有关】材料包?括林:地权属证书》、林地权属》证书明细表》或者林?地证明;《属于临?时占用林地的提供】用地单位与被—使,用林地?的单位、农》村集体经《济组织或者个人签】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!议,或者其他补》偿证明材料;涉及】使用国?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!事,业,单位经营的国有【林地提供其所属【主管:部门:。的意:见材料及用地单位与!其签订的使用林地】补偿协议;属于【符合:自然保护《区、森林公园、【湿地:公园、风景名胜区】等规划的建设项【目提供相关规划【或者相关管》。理部门?出具的符合》。规划:的证明材料》。其中涉及自然保护】区和森林公园—的林地提供其—主管部门或者机构】的意:。见材料
》
】 ,。 (四)具【有相应资质的单位】作出的?。建设项?。目使用林地可行性】报告或者林地现状】调查表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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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八条》。 修筑《直接为林业生产服】务的工?程设:施的森林经营—单位提出使用—林,地申请应当》填,写使:用林地申《请表提供《相关批准文件—。或者修筑工》程设施必要性—的说明并提供—工程设施内》容、使用林》地,面,积等情况说明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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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九条 建—设项:目需要使用林地【的用:地单位或者个人应】当向林地《所在地的县级人民】。。政府林业主》管部门提《出申请;《跨县级行政区域【的分:别向:林地所在地》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!主管:部门提出申请
【。
— 第十条 县!级人民政《府林业主管部门【对材:料齐全、符合条【件的使?用林地申请》应,当在收到《申请之日起10个工!作日内指派》2名以上《工作人员进行用地】现场查验并填—写使用林《地现场查验表
】
】第十一条 县【级人民政府林—业主管?部门对?建设项目《。拟使用的林》。地应当在林地所在地!的村(?组)或?。者,林场范围内将拟使用!林,地用途?、范围、面积等内】容进行公示公示【期不少于5个工【作日但是依照相关法!律法规的规定不需要!。公,示的除?外
! 第十二》条 按照规—定需要报上级人民政!。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!和审批的建设—项目下级人民政府】林业主管部门—应,当将初步《。审查意见和全部【材料:报上级人民》政府林业《主,管,部门
【
审查意见!中应:当,包括以?。下内容?:,项目基本情况拟使用!林地和采伐林木情】况符合林地保—护利用规划情况使用!林地定额情况以及】现场查验、公—示情况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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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三条《 有审核审批权】的林业?主管部门对申—。。请材料不全或者【不符合法《定形式?。的应当一《。次性书面告》知用地单位或—者个:人限:期补正;逾期未【补正的退还申请材】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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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四:条 符合本—办法第三条》、第四条规定的条件!并且符合国家供地政!策对生态环境不会】造,成重大影响有审【核审:批权的人民政府林】业主管部门》应当作出准予使用】林地的行政许可决】定按照国家规—定,的标准预收》森,林植被恢复费后【向用:地单位或者个人【核发准予行政许【可决定?书不符合上述—条件的?有关人民政府—林业主?管部门应当作—出不予使《用,。林地:的行政?许可决定向用地【单位或者个人—核发不予行政—许可决定书告—。知,。不予许可的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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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有审核审批权的【人民政府林》业主管部门》对用地单位和—个人提出的使用【林地申请应》。当在:中华人民共和国【行政许可法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!政许可?。决定
!。 : 第十?五条 建设—项,目需要使用林地【的用地单位》或者:个人应当一》次申:。请,。严禁化整《为零、规《避林地使用审核审批!
【 ?建设项目批》。准文件中已》。经明确分期或者分】段建设的项目可以根!据分期或者》。分段实?施安排按照规定权限!分次申?请办理使用林地【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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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采矿—项目总体占地范【围确定采取滚—动方式开发的可以】根据开发计划分阶】段按照?规定权限申请办【理使用林地》手,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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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路、!铁路、?水利水电等建—设项目配套的—移民安置和》专项设施迁建—工程可以分别具【体建设项目按照【规定权限申请办理】使用林地手续—
】。 需?要国务院或者国务院!有关部?门批准的《公,路,、铁路?、油气管线、—水利水电等建设项目!中的桥梁、隧道、】围堰、导流(渠【)洞、进场道—路和输电设》施等控?制性单体工程和【配套工程根据—有,关开展?前期工作的批—文可以由省级林业主!管部门办理控制性单!。体,工程和配套》工程:先行使用林地审核手!续整体项《目申请时应当附【具,单体工程和》配套工程先行使用】林地的批文及其【申请材料按》照规定权限》一次申?请办理使用林地【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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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十》六条: 国家或》者省级重点》的,公路、铁路》。。跨多:个市(县)已经完】成,报批材料并且—具备动工《。条件的可以地级市】。为单:位由具有整体项目】审核权限的人民政】府,林业:主管部门分段审【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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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大?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可!。。以分别坝址、淹没区!由具有整体项目审核!。权,限的人民政府林【业主:。管部门分别审核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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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七条 公!。路,、铁路、输电线路】、油:气管线和水利水电、!。航道建设项目临时占!用林地?的可以根据施工【进展情况一次或【者分批次由》具,有整体项目审批权】限的人民政府—林业: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!用林地
】
第—。十,八,条 抢险》。。救灾:等急需使用林地【的建设项目依据土地!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!规定:可以先行使用林地用!。地单位或者个—人应当在灾情结【束后6个月内补办】使用林地审核手续】。属于临?时用地的《灾后应当恢复—林业生?产条件依《法补偿后交还—原林:地使:用者不再《办理用地审批手【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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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十:九条: , 建设?项目因?设计变更等原因需】要增加使用》林,地面积的依据规定】。权,。限办理用地审核审批!。手续;需要改变使】用林地位置或—者减少使用林地面】积的向原《审核审批机关申请办!理变更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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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《条 公路、铁路、!水利水电、航—道等建设项目临【时占用的《林地:在批准期限届满【后仍需继续使—用的应当《在届满之日》前3个月《由用地单《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!延续临时占用申【请并且提供本办法第!七条第?(三)项《规定的有关补偿材料!原审批?机关应当按照本办】法规定的条》件进行审《查作出延续》行政许?可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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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第二十一条— 国家依法—保护林?权权:利人的合法权益【建设:项目使用林地的【应当对涉及单位和】个,人的森林、林—木、林地依》法给予?补偿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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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二条 — 建设项目临—时占用林地》期,满,后用地单位应当【在一年内《恢复被使用林地的林!业生产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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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县?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!。部门应当《加强对?用地:单位使用林地情况的!监管督促用地单位恢!复,林业生产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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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:三条: 上级人民政府林!业主管部门可以【委托下级人民政【府林业主管部门对】建设项目使用—。林地实施行》政许可?
】 第二十四条 】 经审核同意—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!依照有?关规:定批准用地后县级】以上:人民政府《林业主?管部门?应当及时变更林地】管理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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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五条 经【审核:同意使?用林地?的建设?项目:准予:行政许可《决定书?。的有:效期为两年建设项】目在:。有效期内未取得【建,设用地?批准文?件的用地单位应当】在有效期届满—前,3个月向原》审核机关提出—延期:申请原审核》同意机关应当—在准:予行政许可决定【书有效期届满—前作出是否准予延期!的决:定建设项《目在有效《。期内未取得建设用地!批准文件《也未申请《延期:的准予行政许可【决定书?。失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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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六条 使【用林地申请》。表、使用林地现场】查验表式《样由国?家林业局统一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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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第,二十七条 —本,办法所称Ⅰ、—Ⅱ,、Ⅲ、Ⅳ级保护林】地是指依据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!的林地保护》利用规划确定的【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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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本办法所称国家】级公益林《林,。地是:指依据国家林—业,局、财政部》的有关规《定确定的公》益林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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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八条 本》。办法所称“》以上”均《包含:本数“?以下”均不包含本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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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二十九《条 本办法自2】015年5月1日】起施行?国家林业《。局于2?001年1》月4日发布、—。2011年1月25!日修改的占用征收征!。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!办法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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