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项目使!用林地审核审批【管理: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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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—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!管理办?法已经?201?5年2月15日国家!林业局局《务,会议审?。。议,通过:现予公布《自2015年5【月,1,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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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林业局【局长: ,赵树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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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3月3!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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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条 — 为:了规范建设项目使用!林地审核和审批严格!保,。护和合理《利用:林,地促进生《。态林业和民生林业】发,展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:国森林法、中华人】。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!、中华人民共—和国:森林法实施条例【制定: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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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条 本【办法:所称建设《项目使用林地是【指在林地上建造永】久性、临时性—的建筑物《、,构筑物以及其他改】变林地用《。。。途的建设行为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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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—(一)进《行勘查、《开采: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!占用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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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二)建设【项目:临时占用《林地
】 ? (—三)森林经》营单位在所》经营的?林地范围内修筑【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!的工程设《施占:用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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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条 建—设项:目应:当不:占或者少占林地【必须使用林地的应当!。符合林?地保:护利:用规:划合理和节约集约利!用林地
!。 建》设项:目使用林地》实行总?量控制?和定额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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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—。设,项目限?制使用生《态区位重要》和生态脆弱地—区的林地《。。限制使用天然林【和单位面积蓄积量】高的林地限制经【营性建设项目使【用林地
! 第四—条 占用和—临时占用林地—的建设项目》应当遵守林地分【级管理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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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(一)各类【建设项目不得—使用Ⅰ级《保护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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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 (二)国务】院批准、同意的建】设项目国务》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!民政:府,及其有关部门批准】的基:础设施?、公共事《业、民生建设项目】可,以,使用Ⅱ级《。及,其以下?保护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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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!)国防、外交建【设项目可以使用Ⅱ】级,及,其以下保《护林地?
! (—四)县(市、区)】和,设区的市、自治【。州人民政府及其【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!设施、公共事业、】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!用Ⅱ:级及其以下保护【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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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【)战略性《新,兴产业?。项,目、勘查《项目、大中型—矿山、符合相—关旅游规划》的,生态:旅游开发项目可以】使用Ⅱ级《及其以?下保护林地其他工矿!、仓储建设项目【和符合?规划的经营》性项目可以使用Ⅲ】级及:其以:下保护林《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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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】六)符?合,城镇规划的建—设,项目和符合乡村规】划的建设项》目可以使用Ⅱ级及】其以:下,保护林?地
【 】(,七):符合自然保护区、森!林公园?、湿地公园、风景名!胜区:等规划的建设项目可!以使用自然》保,护区:、森林公园、—湿地公园、风景名】胜区:范围内Ⅱ级及其以】下,保护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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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。 (八)公路】、铁路、通讯—、电:力、油气管线等【线性:。工程和水利》水电、航道工—程等建设项目—配套的?采石(沙)场—、取土?。场使:用林地按照主体建】设项:目使用?林地范围执行但不得!使用Ⅱ级保护林地中!的有:林,地其中?在,国务院确定的—国,家所有的重》点林区(以下简【称重点国有林区)】内不得使用Ⅲ级以上!保护林?。地中的有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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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九)上】述,建设项目以外的其】他建设项《目可以使用Ⅳ—级保:护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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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,本条第一款》第(二)、(三)、!(七)项以外—的建设项目使—用林地不《得使用一级国—家级公益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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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国家林?业局:根据特殊情况对具】体建设项目》使用林地另》有规定的从》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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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五条? 建设项目占【用林地的审核权【限按:照中华?人民共和国森—林法实施条例的【有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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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建设项?目占用林地经林业】主管部?门审核同意后—建设单位和个人应】当依照法律》。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!用,地,审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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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第六条? 建设项》目,临时占用林地—和森林?经营单位《在所经?营的林地范》围内:修筑直接为林业【生产服务的工程设】施占用林地的审批权!限由县级以上地【方人民政府林业主】管,部门按照省、自【治区、直辖市有关】规定:办理其中重点国有林!区内:的建设项目由省【级林:业主管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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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— 占用《林地:和临时占用》林地的用地单—位或者个《人提出使用》林地申请应当填写】使用:林地申?请表同?时提供下列材—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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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《(一)?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!或,。者,个人的身《份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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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建设项目!有,关批:准文件包括可行性研!究报告批复、核准批!复、备案确认文件】、勘查许可证—、,采矿许可证、—项目初步设计—。等批准文件;属于批!次,用地项目提供经有】关人民政府同意的批!次用地说明书并附】规划:。图
【 ? 《 (三)《拟使用林地》的有关材料包括林地!权属证书、林地权】属证书明细》表或者?林地证明;属—于,临时占用林地的提】。供用地单位与被使用!林地:的单位、农》村集体经济》组织或者《个,人签订的使》用林地补偿协议或】者其他?补偿证明材料—;涉:。及使用国有》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!业单位经营》的,国,有,林地:提供其所属主管部】门的意见《。材料及用地单位【与其:签订的使《用林地补偿协—议;属?于,符合自然《保护区、森》。林公园、湿地公园、!风景名胜区等规【划的建设项》。目提供相关规—划或者相关管—理部:门出具的符》合规划的证明材【料其中涉及自—然,保护区?和森林公园的林【地提:供其主?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!见材料
! : ? , (四《)具有相应资质的单!位作出的建设项目使!用林地可行性—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!查表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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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八条 】 修筑直接为林【业生产服《务的工程《设施的森林经营单】位提出使用》林地申?请应当?。填写使用林地申请】表提供相关批准文】件或者修筑》工程设施必要性的】说明并提供》工程设施《内容:、使:用林地面积等—情况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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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九条 《建设项目需要使用】。林地的?用地单位或者—。个人应当向林地【所在地的县级人民】政,。府林业?主,管部门提出申请【。;跨:县级行政区域的【分别向林《地所: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!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!请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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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条 ?县级人民政府林业】主管部门对》材料齐全、符合【条件的使《用林:地申请应当》在,。收到:申请之?日起10个工—作日内指《派2名以上》工作人员进行用地现!场查:验并填写使》用,林地现场查验—表
】 : 第十一条 — 县级人民政府林】业主管?部门对建设项目拟使!用的林地《应当:在林地所在地的【村,。(组)或者林—场范围?内将拟使《用林:地用途、范围、面积!等内容进行公示【公示期不《。少于5个《工作日但是依照相关!法律法规《的,规,定不需要公》示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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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?二条 按照规定需!要报:上级人民政府—林业主管部》门审核和审批的【建设项目《下级人民政》府林业主管》部门应当将初—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!料,报上级人民政府【林业主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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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查!意见中应当包括以】。。下内容:项》。目,基本:情况拟使用》林,地和采伐林木情【况符合林地》保护利用规划—情况使用林地定【额情况?。以及现场查》验、公?示情况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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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第十三《条 有审》核审批权《的林业主管部门对】申请材料不全或者】不符合法定形式的】应当一次性书—面告知?用地单位或者个【人限期?补正:;逾期未补》正的退还申请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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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 第十四条 符!合本办法第三条【、第四条《规,定的条?件,并且符合国家供地】。政,策对生态环境不【会造:成重大影响》。有审核审批权—的人民政《府林业?主管部门应当作【出准予使用林—地的行?政许可决定》按照国家规》定的标准预收—森,林植被?恢复费后向》用,地单位或《者个人核《发准:予,行政许可决定书【不符合上述条—件的有关人民政府林!业主管部门》应当作?出不予使用林地的行!政许可决定向用地单!。位或者个人核发不予!行政许?可决定书告知不【予许可的《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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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有》。审核:审,批权的人民政府林业!主管部门对用地单】位和个人提出的【使用林?地申:请应当在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行政:许可法规定》。的期限内作》出,行政许可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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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五条 建设项目!需要使用林地的用地!单位或者个人—应当一次申》请严禁化整》为零:、规避林《地使用审《核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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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建设项目批准文【件,中已经明确分期或者!分段建设的项目可以!根据分期或者分【段实施安排》按照规定权限分次】申请:办理使用《林地手?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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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采?矿项目总体占地范围!。确定采?取滚动方式开发的】可以根据《开发计划分阶段【按照规定权限—申请办?理使用林地手—续
【 , 公路、铁路、!水利水电《等建设项目配套【的移民安置和专项】设施迁建《工程可以《。分别具体建设项【目按:照规定权限申请办】理使用?林地手?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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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:需要国务《院或者国务院有关】部门批?准的公路、铁—路、油气管线—、水:利水:电等建设项》目,。中的桥梁、》隧道:、围堰、导流(渠】)洞、?进场道路《和输电设施》等,控制性单体工程【和配套工程根据有】。关,开展前期《。工作的批文可以由省!级林业?主管部门办理—。控制性单体》工程和配套工—程先行使用林地【审核手续整体项【目申请时应》当附具单《体工程和《配,套工程先《行使:用,林地的批文》及其申请材料—按照:规,定权限一次申—请办理?使用林地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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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六条 国】家或者省级重点的】公路、?铁路跨多个市(【县):已经完成报批材料】并且具备《动工条件的可以地级!市,为单位由具有整体项!目审核权限的人民】政府林业《主管部?。门,分段审核
【
大】中型水利《水电工?。程可以分别坝址【、淹没?区,。由具有?。整体:项,目审核权限的人民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分!别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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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十七条 》公路、铁路、输【电线:路,、油气管线和水利水!电、航道《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!。地的可以根》据施工?进展:情况一次或者—分批次由具有整体】项目审批权限的【人民政府《林业主管部》门审批临《时占:用,。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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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八条 —抢险救?灾等急需《使,用林地的建》设项目?依,据,土,地,管理:法律法规的有关【规定可?以先行使用林地用地!单位或者个》人应当在灾情结束后!6个月内补办使用林!地审核手《。续属: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!当恢复林业生产条件!依法补?偿后交还原》林地:使用者不再办理【用地审批手续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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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九条 —建设项目因设—计变更等《原因需要增》加,使用林地面》积的依据规定权【限办理用《地审核?审批手?续;需要改变使【用林地?位,。置或者减《少使用林地》。面,积的向原审》核审批机关申请办】理变:更,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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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条 公路【、铁路、水》利水电、航道—等建设项目临时占用!的林地在批准期限】届满后仍需继续使用!的应当在届满之【日前3个月由用【地单位向原审批机】关提出延《续临时占用》申请并且《提供本办法第七条】第(:三,)项规定《的有关补偿材料【原审批机《关应当按照本—。办法:规定的条件进行审】查作出延续行政许】可决定
! 第二十一条! 国家依法保护林!权权:利人的合法权—。益建设项《目使用林《地的应当《。对涉及单位和—个人的森林、林【木、林地依法—给予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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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二条 建—设项目?临时占用林》。地期满后用》地单位应当在一【年内恢复《被使用林地的林业生!产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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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【。级,人,民政府林业主管【部门应当《加强对用地》单位使用《林地情况的监管督】促用地单位恢复【林业生产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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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三条 【 ,上级人民政府—林业主?。。管部门可《以,委托下级《人民政府《林业主管部》门对建设项目使用林!地实施行政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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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二十四?。条 经审》核同意使用林地的建!设项:目依照有《关规定批准用—地后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林?业主管部门应—。当及时变《更林:地管理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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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五,条 经审核同【意使用林地的建【设项目准予行—政许可决《定书的?有,效期为两年建设【项目在?有效期内未》取得建设用地—批准文?件的用地单》位应当在有》效,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!审,。核,机关提出《延期申请原审—核,。同意机关应当—在准予?行政许可决》定书有效期届满【。前作出?。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!建设项目在有效期】内未取得《建设用地批》准文件也《未,。申请延期的准予【。行政许可决定书失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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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六条—。。 使?用,林地申请表、使【用林地现场查验表】式样由国《。家林业局《统一:规定
! 第二十七【条, :本办法所称Ⅰ、Ⅱ】、Ⅲ、Ⅳ级保—护,林地是?指依:据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批准的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】确定的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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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法!所称国家级公益林】林地是指《依据国家林业局、财!政部:的有:关规定?。确定的公益林—林地
! : 第二十《八条 《本办法所称“以上】”均包含本数—“以:下”均不包》含本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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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》十九条 《 本办法自201】5年5月《1,日起施?。。行国家林业局于2】001年1月4日发!布、2011年1月!2,。5日:修改:的占用征收征用林】地审核审《批管理办《法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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