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二章 建《设单位的安全—责任: ? , 《 ,   第六条 【 建设?单位应当向施工单】位提:供施工现场及—毗邻区?域内供水《、排:水、供电《、供气、供热、【通信:、广播电视》等地:下管:线资料?气象和水文》观,测资料相《。邻建筑物《和构筑物、》地下工程的有关资】。料并保证资》料的真实、准—确,、完整 】。     建设单】位因建?设工:程需要向有关—部门或者单位—查询前款规定的资】料时有?关部:门或者单位应—当,及,时提供 》 :     第【七条 ? 建设?单位不得对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!工程监理等单位【提出不?符,合,建,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!。。、法规和强制—性标准规定的要求】不得:压缩:合同约定的》工期 》  《   第《八条 ?。 建设单位》在编制工程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】设工程?安全作业环境及安】全,施工措施所需费用】。 : 《 ,   第九条 【 建设单位》不得明示或者—。暗示施工单位购【买、租?赁、使用不》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!安全防护用具、【机,械设备?、施工机具及—配件、消防》设施:和器材 》     第!十条 ? 建设单位》在申请领取施—。工许可证时应当提】供建设工《程有:关安全施工措施的】。。资料 ? 《。  : ,  依法批准—开工报告的》建设工程建设单位】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!之日起?15日内将保—证,安全施工的措施【报,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!县级以上《地方人民政》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或者: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! : ,  ? ,  第十《一条  《建设单位应》当将拆?除工程?发包:给具:有相应资质等级的】。施工单位 【。。     建设!单位应当在》。拆除工程施工—。15日前将下—列资:料,报送建?设工:程所在地的县级【以上地方人》民,政府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或】者其他?有关部门备》。案  】 , ,     (一)】施工单位资质等【级证明; —。 ,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二)拟拆除建【筑,。。物、构筑物及可能危!及毗邻建筑》。的说明; 】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三)】拆除施工组》织方案; 】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(四)堆放、—。清除:废弃物的措施 !  《   实施爆破作业!的应当?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!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