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法律责任
【
?
,
》 第:。三十一条 》 违反本条例—规定接到对违反机关!事务管理《制度、标准行为【的举报不及时依法调!查处理的由》上级机关责令改正;!情节:严重:的由任免《机关或者监》。。察机关对责任人【员依法给予处—分,
,
》 : 第三《十二条 违反【本条例规《定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!令改:正并由任免》机关或者监察机【关对责任人》员给予?警告处分;情节【较重的给予》记过或者记大过处】。分;情节严重—的给:予降:级,或者撤职处分
【。
《
】 (:。一)超预算、超标】准开支公《务接待费、公—务用车购置和运行】费、因公出国(境)!。费或:。者挪用其他预算资金!用于公务接待、公务!用车购置和运—行、因公出国(境】)的:;
:
》 《 ? (二)采购奢【侈品、?超标准的服务或者】购建豪华办》公用房的;
】
【 (三)出租!、出借?办公用房改》变办公用《。房使用?功能或者擅》自租用办公用房的】;
—
《 《 (四)超编制、】超标准配《备公务用车》或者超标准租用【车辆或者为公务用】车增加高《档,配置、豪华内—饰或者借用、—占用下级单位、其】他单位车《辆或者接受企业事】。。业单位、个人—捐赠:车辆的;
—
— 《 (?五)超出《规定的项目或者标准!提供后勤服务—的;
—
《 《 (六)安—排,与本部门业务—工作无?关,。的出国?(境)考察或者【培训的?。
! 第三十三》条 机关事务管】理人员在机关事务管!理活动中滥用职【权、玩忽职守、徇】私,舞弊或者贪污受贿的!依法给予处》分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《责任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