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消!防,安全宣传教育—和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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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, ?。 第三十六条 【 单位?。应当通过《。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!的消:防安全
《。
【 宣传教》。育消防?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!员工应当《。至少每?年进行?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!传教育和培训内容】应当:包括
》
《 , (一)!有,关消防法《。。规、消防安全—制,度,和,。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!规程;
【
? (二!),本单位、本岗位的】。火灾危险《性和防火《措施;
》
! (《三):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!、灭火器材的使【用方法;
》
?。
: 《 (四)【报火:警、扑救初起火灾以!及自救逃生的知识】和技能
《
】 公众聚集》场,所对员?工的消?防安全培训》应当至?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!训的内?。容还应当包括—组织、引导在场【群众疏?散,。的知识和技能
】
】单,位应当组织新上岗】和进:入新岗位的》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!防安全培《训
?
》 : ,第三十七条 公众!聚集场所在营—业、:活动期间应当通【过张贴图画、广播】、闭路电视》等向公众宣》传防火?、灭火?、疏散逃生等常识】。。
! 学校、幼》儿园应当通》过寓教于乐等多种】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!行,消防安全常识教育】。
】 :第三十八条》 下列人员应当接!受,。消防安全专门—培训
! (】一,)单位的消防安全】责任人、消防安【全,管理人;《
《
: , ? (二)【专,、兼职消防管理【人员;
】
【。 (三)消防【。控制室的值班、操】作人员;
【。
,
》 : (四)其【他,依照:规定应当接受消【防,安全专?门培训的人员—
】 前款规定中的第!(三)项人》员应当持《证上: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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