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【六章 法律责—。任 》第七十八条 有下列!情形之?一的由公《。安,机关交?通管理部门处警告】或者二百元以下【罚款    【 ,(一)重型、中【型载货汽车、专项】作业:车、挂车《及大型客车的车【身或者?车,厢后部?未按照规定喷涂放】大的牌号或者—放,大的牌号《不清晰的;   !  (?二)机动车喷涂、】粘贴标识或者车【。身广告影响安全驾】驶的; 》    (三—)载:货汽车、专项作业】车及挂车未按照【规,定安装侧面及后下】部防护装置》、粘:贴,车身反光标》识的;  —   (四)—机动车未按照规【定,。期限进?行安全技术检验【的; 《  :  (五《),改变:车身颜?色、更换发动机、】车身或者《车架未?按照第十六》条规定的《时,限,办理变更《登记:的;     (!六):机,动车所有权转让后现!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!第,二,十五条规定的—时,。限办理转让登记的;!     (【七):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!更登记、《转让:登记未按照第十八】条、第二十七条规定!的,时限:到住所地车辆管理】所申请?机动车?转入的?;     (】。八)机?动车所有人未按【照第二?十,三,。条,规定申?请变更备案的 【 第七十九》。条, 除第十《六条、第二十—二条、?第二十三条》规定:。的情形?外擅自改变》机动车外形》和已登记《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!公安:机关交通管》理,。部,门责令恢《复原状并处警—告或者五百元以下】罚款 第八十【。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!者提供虚假材料【申请机?动车登?。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!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!不予登记处五—百元以下罚款;申请!人在: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!机动:车登记   【  对发《现申请人《通过机动车虚假交易!、以:。合法形?。式掩:盖非法目《的等手段在机动车】登记业务中牟取不】。正当利益的》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!。理 第八十一条 !以欺骗、贿赂等不】。正当手段取得—机动:。车登记的由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】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!证书:、,号,牌、行驶《证撤销机动车登记处!二千元以下罚—款;:。。申请人在三年内【不得再次申请机【动车登记 》  : ,  以欺骗》、贿赂等《不正当手段办理【补、换领机动车【登记证书《、号牌、行驶证和检!验合格标志》等业:务的由公《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!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!、号牌、行驶—。证,和检:验合格标志未收缴的!公告作废处二千【元以下罚款  】   组织、—参与实施第八十条、!。本条前两款行为之】一牟:取经济利益》的由公?安机关交通管理【部门处违法所—得三倍以上五倍【。以下罚款但最高不】超过:十万元 《 第八十二条— 省、自治区、【直辖市公安》厅,、局可以《根据:。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!本规定?的处罚幅度范围内制!定具体的执行—标准:    》 对本?规定的道路交—。通安全违法行为的】。。处理程序按照道路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】处理程?。序规定执行 — 第:八,十三条 《交通警察有下—列情形?之一的按照有关规】定给:予处分;对聘—用人员予以解—聘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 :     (—。一)违反规》定为被盗《抢骗、走私、非【法拼(组)装、【达到国家强制—。报废:。。。标,准的机动车》办理登记的;  !   (二)不按照!规定查验机动车【和审查?证明、凭证的—; ?    (三—)故意刁难拖延或】者拒绝办理机动车】登记的?;     【(四)违《反本规定增加—机动车登记》条件或者提交的【。证明、凭证》。的; ?   ?  (五《)违反第四十三【条的规定采》用其他方式》。确,定机动车号牌—。号码的;《 :。    《(六)违《反规定跨行政辖【区办理机动车登记】和业:务的;     !(七:)与非法中介串【通牟取经济》利益的; —    (八)【超,越职:权进入计算机—登记管?。。理系统?办,理机动车《登记和业务或者不按!规定使用计算—机登记管理系统办】理,机动:车登记和《业,务的;?   《  (九)违反【规定侵入计算—机登记管《理系统泄漏》、篡:改、买?卖系统数据或者泄漏!系统密码的; 】    (十)【违反规定《向,他人:出售:或者提供机动车登】记信息的; 【    (十—一)参与或》者变:相参与机动车安全技!术检验机构经营【。活动的; —    (十—二):利用职务上的便利】索,取、收受他人财物】或者牟取其他—利益的; —    (十—三)强令车辆管【理所违反本规定【办理机动车登记的 !   ?  交通警察未按】照第七十三条第三款!规定使?用执法记录》仪的根据情节轻重按!照有关?规定给予《处分: 第?八十四条 公安机】。关交:通管理部门有—第八十三条所列行】。为之一的按》照有关规定对—直,接负:责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?。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!应,的处分   【 , 公安机关》交通:管理:部,门及其工作人—员有第八《十三:条所列行为之一给当!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!依法承担赔偿责【任 :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