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—登记档案管》理办法?
】
现发布婚姻登】。。记档案管理办法【自公布之日起施【行
》
》 : 第一条 为规】。范婚:姻登记档案管—理维护?婚姻当事人》的合:法权益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国》档案法和《婚姻登记条例制定】本办:法
】 第二条 】婚姻登记《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!在办理结婚登—记、撤销婚姻、离】婚登记、《补发婚姻登记—证的过程中形—成的具有凭证作用】的各种记录
—
》 第三条 !婚姻:登记主管《部门对?婚,姻登记档案》工作实行《统一领导《分级管?理并:接受同级地方档【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!督和指导《
! 第四条 》 婚姻登记》机关:应当履?行下列档案》工作:职责
【
, (!。一)及时将》。办,理完毕的婚姻登记】。材料收集、整理、】归档;
—。
? 【 (二)建立健【全,。各项规章制度确保】婚姻登记档案—的齐全完整;
!
! (三《)采用科学的管理】方法提高婚姻—。登记档案的》保管水平;》
【 : (四)】办理查档《服务出?具婚:姻登记记《录证明告知婚姻登】记档案的存放地【;
?
《 】。(五)办《理婚姻登记》档案的?移交工作《
— 第五条【 办理结》婚登记(含复婚【、,补办结婚《登记下同《)形成的《下列材料应当归【档
—
: ? : (?一)结婚登记审查处!。理表;
》
《 — , (二)《申请结?婚登记声明书或【者申请补办结婚登记!声明书;
】
! (三)香港特别】行政区居民、—。澳门特别行》政区居民《、台湾地《。区居民?。、出国?人员、华侨以及外国!人提交的婚姻登记】条例第五条》规定的各种证明【材料(含《翻译材料);
!
》 —(四:)当事人身》份证件(《从婚姻登记条例第五!条规定下《同)复印件;
【
》。 (!五,。)其他?有关材料
!
第—六条 办理撤销】婚姻:形成的下列材—料应当归档
【
?
, , (】一):婚姻登记机关关于撤!销婚姻?的决定;
—。
【 (二)】撤销婚姻申请书;】
【 《 (三)当【事,人的结婚证原件【;
?
》 (】四,)公:。安机关出《具的当事《人被拐卖、解救证明!或人民?法院作出的能—够证明?当事人?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!;
?
,
— (—五)当事《人身份证件》复印件?;
?
》 — (六)其他有关】材料
【
第七条】 ,。 办理?离婚登记形》成的下列材》料应当归档
】
! (一)》离婚登记审查—处理表;
】
— , , (二)申—请离婚?登记:声明书;
》
— : (—三)当事人结婚【证复印件;》
【。 (】四):当事人离婚》协议书?。。;,
?
《 : : ?(五)当事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】。;
》
? 《 (六)—其他:。有关材料《
:
】。。第八条 办理补发!。婚姻登记证》。。形成的下列》材料应?当归:档
—
? : (一—)补发婚姻》登记证审查处—理表;
【
: — (二)申请补领!婚姻登记《证声明书;
!
— (三—)婚姻登记》档案保管部门出【具的婚?姻登记?档案记录证明或其他!有关婚姻《。状况的证《。明;
—
: (!。。四)当事人身份【证件复?印,件;
—。
: , 【(五:)当事人委托办【理时提交的经公证】机关公证的当事人身!份证件复印》件和委托书受委【托人本人的身份【证件复?印件;
《。
?
? 》 (六)其他有】关材料
【
第【九条 婚姻—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!姻登:记性:质分:类婚姻登记》性质分?为结婚登记类—、撤销婚姻类—、离婚登记类—和补发婚《姻登记?证类四类
【
【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!效或者撤《销婚姻的判》决书副本归入撤【销婚姻类《档案
—
《 婚姻无效或者撤!销婚姻的应当在当】事人:原婚姻登记档—案的结婚登记—审查:处理:表的“备注》”栏中注明有关【情况及相应》的撤销婚姻类档案的!档号
—
《。。。 第十条 婚姻!登记材料的》立卷归档应当—遵循下?列原:则与方?法
】 : 《 (一)婚姻—登记材料按照—年,度归档
! 】(二)一对当事人】婚姻登?记,材料:组成一卷
—。
! (三)—卷内材料分别—按照:本,。办法第五、六、七、!八,条规定的顺》序排列
—
:
【 (四)以有利于!档案保?管和利用的》方法:固定案卷
【
:
: —。 (五)按本办法第!九,条的规定对案卷进行!分类并按照办—。理婚姻登记》的时间顺序排列
!
【 》(六)在卷》内文:件首页?上端的空白处加盖归!。档章(?见附件1)并填写】有关内?容归:档,章设置全《宗号、年度、室【编卷号、馆编卷【号和页数等项目
】
《
全宗号】档案:馆给立档单位—编制:的代号
》
— 年度案卷的所】。。。属年度
! 《室编卷号案卷—排列的顺序号—。每年每个类》。别分别从《。“,。1”开始《标注
! : 馆:编卷号?档案移?。。交时:按进馆?要求:编制
?
》 页数卷【内材料有文字的页】面数
! — ,(七)按室编卷号的!顺序将婚姻登—记档:案装入?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!。封面、盒脊和备考】表的:项目
【
, 档案—盒封面?应标:明全宗名称和—婚姻登记处名—称(见?附件2)《
:
?
档案盒盒!脊设:置全:宗号、年度、婚姻】。登记性质、起止卷】号和盒号等项目【(见附件3)—。。其中起止卷号填写】盒,内第一份案》卷和最?后一份?案,卷的卷号中》间用“”号连接;】盒,号即档案盒的排列顺!序号:在档案移《交,时按进馆要求—编制
】 ? 备考表置于盒内】。说明本盒档案—的情况并填写—整,理人、?检查人和日期—(见附件4)—
【 (】八)按类别分—别编制婚姻登记【档,案目录(《见附:件5)
《
【 , (九)】每年的婚姻登记档案!。。目录加封面后装订成!册一式三份》并,编制目录号》(见附?件6)?
,
》。 第十—一条 婚姻登记材!料的归档要求—
! (—。一)当年《的婚姻登记材料应】当在次年的》3月31日》前完成立卷归档;
!
— 《 (《二)归档的婚姻【登记材料必须—齐全完整案卷—规范、整齐复印【件一律使用A4规】格的复印纸复—。印件和照片应当【图像清晰;
】
:
】。。 (三)《归档章、档案—。盒封:面、盒脊、》备,考表等项目使用蓝】。黑墨水或碳素墨【水钢笔填写》;婚姻登记》档案目录应》当打印?;备考?表和:档案目?录一律使《用,A4规格《纸张
》
,
《 第十二条 使!用计算机办理—婚姻登记所形—成的电?子文件应当与纸质】。文件一并归档归档要!。求参照?电,子文件归档与—。管理规范(GB/T!18:894-《20:02)
《
《
》第十三?条 婚姻登记档案!。的,保,管期限为《100?年对有继续保存【价值的?可以延长《保,管期限直《至永久
》
第!。十四条 婚—姻登记?档案应当按照—下列:规定进?行移交
【
,
— , (?一)县级(含)以上!地方:人民政?府民政部门形成的婚!姻登记档案应当在】本,单位档案部门—保管一定时期后向同!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具!体移交时间由双【方商定
》
! (二》)具有办《理婚姻登记职能的】乡(镇)人》民政:府形成的婚》姻登记档案应—当,向乡(镇)档案【部,门,移交具体移交时间从!乡(镇)的规—定,
— : , 乡(镇)人民政】府应:当将:每年的婚姻登记档】案目录副本向上【一级:人民:政府民政部门报送
!
【 《 :(三) 《被撤销或《者合并的婚》姻登:记机关的《婚姻登记档案应【当按照前两款的【规定:及时移?交
【 《第十五条 》。。 婚姻登记档—案的利用应当遵【守,下列规定《
?
【 (》一)婚姻《登记档案保管部门】应,当建立档《案利:。用制度明确办理程】序,维护当事人的—合法权益;》
《
,
? —(二)?婚姻登记机》关可以利用本机关】移交的婚《姻登记档案;
】
?
? (三】)婚姻?当事人?持有合法身份—证,件可以查阅本人的】。婚姻登记《。档案;婚姻》当事人因《故不能亲自前—往查阅的可以办【。理授权委托》书委托他《人代为办理委托【书应:当经公证机关公【证;
!。 【(,四)人民法院、人民!检察院、《公安和安全部—门为确?认当事?人的:婚姻:。关系持单位》介绍信可《以,查阅婚姻登》记档案;律》师及其他诉讼代【理人在诉讼过程【。中,持受理案件的法院】出具的证明材料【及本人有效》。。证件可以《查阅与诉讼有—关的婚姻登记—档案;
【
,
, : , 《 (五?。),其他单?位、:组织和个人》要求查阅婚》姻登记档案的—婚姻:登记档案保管部【门在确认其》利用目的合理的情】况下:经主管领导》审核可以《利用;
! — (六)利用婚姻!登,记档案的单》位,、组织?和,个,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!。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!婚姻登记当事—人的合法权》。益,;
【 ? (七)婚!姻登记档案不得外】借仅限于《当场查阅《;复印的《婚姻登记档》案需加盖婚》姻登记档案保—管,部门的印《章方为有效
】
》 , ,。第,十六条 婚姻登】记档案的鉴》定,销,毁应当符合下—列要:求
! (一)!。婚姻登记《档,案保管部门》对保管期限到期的】档,案要:进行价值鉴定—对无保存价值的【予以销毁但》婚姻:登记档案目录应【当永久保存
!
》 : ?(二)对销》毁的婚姻登记档案】。应当建立销毁清册载!明销毁?档案的时间》、种类和数量并【永久保存
】
! (三)婚》姻登记档案保管【部门应当派》人监督婚姻登记档案!的销毁过程确—保销毁档案没有【漏销或者流失—并在销毁清册上签】字
》
? 第十七条 !本办法由《民政部负责解释
!
】。第十:八条: 本办法自公布】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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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附件?附,件1归?档章:式样
】 附》件2档案盒封面式】样
:。
》 《附件3档案盒—盒脊式?样
—
: ?附件4备考表—式样
—。
附件】5婚姻登记》档案目录式样
!
? , : 5a 结婚登记档!案目录
》
5!b 撤销婚姻档案目!录
—
, 5c 【。离婚登记档案目录
!
》 ? 5d 《补发:婚,姻,登记证档案目录
!
《 附件6【。婚姻登记档案目录封!面式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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