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登记档!案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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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,
现】发,布婚姻登《记,档案管理办》法自公布《之日起施行
】
,
》 第一条 为!规范婚姻登记—档案管理《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!法权益根据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】案法和婚姻》登记条例制定—本办法
—
第】二条 《婚姻登记档》案是婚姻登》记机:关在办理结婚—登记:、撤销婚姻》、离婚登记、补【。发婚姻登记证的【过,程中形成的具有【凭证作用的各种【记录
?。
》。 第三条 】 ,婚姻登?。记主管部门对婚【姻登记档案》工作实行统》一领导分级管理【并接受同级地方【档案行政《。管理部门的监督【和指导
! , :。 第四?条 婚姻登—记机关应当》履行:下列档案工作职责】
】 (一】。)及时将办理—完毕的婚姻登记【材料收?集、整?理,、归档;
!。
!。(二)建立健全各】项规章制度确保【婚姻登记档》案的:齐全完整;
【
—。。 《 (三)采用科学!的管理方法提高婚】姻登记档案》的保管水平;
!
,
— (四)办】理查档服务出具【婚姻登?记记录证明告知【婚姻登记《档案:的,。存放:地;
?
《。
, , — (五)办理婚【姻登记档《。案的移交工作
【。
《
第—五条 办理结婚】登记(含复婚—、补办结婚登记下同!)形成的下》列,材料应当《归档
】。 》 (一)—结婚登记审查—处理表;
—
》 《 (二)—申请:结婚登记《声明书或者申请【补办结婚登记声【明书;
【
? (】三)香?港特别行政区—居民、澳门特别行】政区居民、台湾地区!居民、出国人员、】华,侨以及外《国人提交《的婚:。姻登:记,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各!种证明材料(—含翻译材料);【
!。 (—四,),当事人身份证件(】从婚姻登记条例【第五条?规定下同)》复印件;
—
:
,
, —。 (?五)其他有关材【料
?
第!六条 ? 办理?撤销婚姻形成—的下:列材料应当归—档
—
—。 (《一)婚姻登记—机关关于《撤销婚?姻的决定;》
! 》(二)撤《销婚姻申请书—。;
》
,
!(三)当事》人的:结婚证?原件:;
》。
? 【(,四)公安机关—出具的当事》人被拐卖、解救【证明或人民法院作出!的能够?证明当事《人被胁?迫结婚的判决书;】。
《
》 (五【)当:事人身份证件复【。印件;?
【 : 》(,六)其他《有关:材,料
:。
【。 :第七条 办理离婚!。登记形成的下—列材:料应当?归档:
! (一)】离婚登记审》查处理表;》
—。 , (】。。二)申请离》婚,登记:声明书;
》
:
! (三)当事人】结婚证复印件;【
【 — (四)当事人【离婚协议《书;
?
》 (!五)当事人》身份证?。件复印件;
】。
【 : (六《。)其他有关材料
】
:
【第,八条 办理—补发婚姻《登记证形成的下列材!料应当归档》
:。
— (一】)补发婚姻》登记证审查》处理表;
!。
, 】(二)申请》补领婚姻登记—证声明书《;
《
》 (三)!婚姻登记档案—。保管部门出具的【。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!明或其他有关婚姻状!况的证?明;:
【 : (四【。)当:事人身份证件复【印,件;:
— , : ? (五)当事人】。。委托办理时提交的】。经公证机关公证的】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!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!本人的身份证件【复印件;
【
》 ? (六)—其他有关材料
【
《
》第九条 婚姻【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!姻登记性质》分类:婚姻登记性质分【为结婚?登,记类:、撤销婚姻类、离】婚登记类和补发婚姻!登记证类四类
】
?
人民【法院:。宣告:婚姻:无,效,或者撤销婚姻—。的判决书副本归入撤!销婚姻类档案
!
,。
? 婚姻》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!应当在当事人原【婚姻登?记档案?的结婚登《记审查?处理表的“备—注”栏中注》明有关情况及相【应的撤销婚》姻类档案的档号
!
》 第《十条 婚姻登记材!料的立卷归档应【当遵循下列原则与方!法,
! 》(一:)婚姻登《记材料按照年度【归档:。
》
— (二)一对】当事人婚姻》登记材料组成一卷】
! 《 (:三)卷?内材料分别按照本】办,法第五、六》、七、八《条规定的顺》序排列?。。
【 ? (四—)以有?利于档案保管—和利用的方法—固定案卷
—
:
! (五)按本办【法第:九条的规《定,对,案卷:进行分类《并按照?办理婚姻登记的时】间顺序排列
】
《。 — (六)在卷内文】件,首页上端的空白【处,加盖归档章(—见附件1)并填【写有:关内容归档》章设置全宗号—、年度、室编—卷号、馆《编,卷号和页数等—项目
?
— 全宗号档【案馆给立档单位编】制的代号
!
, ? 年度案卷的所属】年,度
:
【 , 室编卷号案卷【排列的顺序号每年每!个,。类别分别从“—1”开始标》注
—。。
》馆编卷号《档案移交时按—进馆要求《。编制
! 页数卷内材料!有文字的《页,面数
》
!。 (七《)按室编卷号的顺】序将婚姻登记档案】装入档案盒并—填写档案盒封面、盒!脊和备考表的项目】
?
【档案盒封面应标明】全宗名称和婚—姻登记处名称(见附!件2)
! 档案盒盒脊!设置全宗号、年度、!婚姻登记性质、【起,止卷号和《盒号等项目(见附件!。3)其中起止卷号】。填写盒内第》一份案卷和最后一】份,。案卷的卷《号中间用“”号连接!;盒:号即档?案盒的排《列顺序号在档案移交!时按进馆要求—编制
】 , : ,备考表?置于盒内《说明本盒档案的【情况并填写整—理人:、检查?人和:日期(见附件4)】
《
【 (《。八,)按类别分别编制】。婚,姻登记档案》目,录(见附件5)
!
】 (九)每年!的婚姻登记档—案目录加封》面后装订《成册一式三份并编制!。目录号?(见附件《6)
【
? , 第十一条 婚】姻登记材料的—归档要求
》
】 (一)当!年的:婚姻登?记材料应当》在次年的3月3【1日前?。完成立卷归档—;
?。
】。 《(二)?归档的婚姻登记【材,料必须齐全完整【案,卷规范、《整齐:复印件一律使—用A4规格的复印纸!复印:件和照片应当图【像清:晰;
! (】三,),归档章、档案—盒封面、盒》脊、备考《表等项目使》。。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!水,钢笔填写;》婚姻:登记档案目》录应当打印;备考】。表,和档案目《。录一律使用A4规格!纸张
】。 第十二条 ! 使:用计算?机办理婚姻登记【所,形成的?电,。。子文件应当与—纸质文?件一并归档归档要】求参照电《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!范(GB/》T18894-【2002《)
《
》 第十《三条: 婚姻登记档案】。的,保管期限为100】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!的可以?延长保管期》限直至永久
【
【 第十四条 — 婚:。姻登记档案应当按】照下:列规定进行移交
】
:
】 : (:一)县级(含)以】。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!部门形成《的,婚姻登记《。档案应当在本单位档!案部门保管》一定时?。期后向同级国—家档案馆《移交具体《移交时间由双方【。商定:
:
】 : (二)具有办理!婚姻登记职》能的乡?(镇:)人民政府形成的婚!。姻登记档案应当【向乡(镇)档—案部门移交具体【移交时间从乡—(镇)的规》定
—
, ? 乡(镇)》人民:政府应当将每年的】婚姻登记档》案目录副本向上一级!人民政府《民政部门报送
!
?。 ? (三【。) 被撤销或者合】并的婚姻登》。记,机关的婚姻登—记档案应当按照前两!。。款的:规定:及时移交
【
— 第十五条》 , 婚姻登记档—案的利?用应:当遵守下列规定
】
】 ? (一《。)婚姻登记档案保】管部门应《当建:立档案利用制度【明确:办理程?序维:护当事人的合—法权益;
》
! 《(二)婚姻登记机】关可:以,利用本机关移—交的婚姻登》记档案;
!
》 (三—),。婚姻:当事人持有》合,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!本人的婚姻登记档】案;婚姻当事人因】故不能亲自》。前,往查阅的可》以办理?授权委托书》委托他人代为办【理委托书应当经【公证机关公》证;
! (四!)人民法院、人【民检察院、公—安和安全部门为【确认当事人的—婚姻关系持单位【介绍信可以查阅【婚姻:登记档案;律—师及其他诉讼代理】人在诉讼《过程中持受理案【件的法院出具—的证明材料及本人】有效:证件可以查阅与【诉讼有?关的婚姻登记档案;!
》
】。 (五)其他单【位、组?织和个人要》求查阅婚姻登—记档案的婚》姻登记?档案保管《部,门在确?认其利用《目的合理《。的情况下经主—。管领导审核可以利】用;
! ? 《(六)利用》婚姻登记档案的单】位、组织和个人不得!公开: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!不得损?害婚姻登记当事人】的合法?权益:;
:
》 , 【(,七)婚姻登记档【案不得外借仅限于当!场,查阅;?。。。复印的?婚姻登?。记档案?需加盖婚《。姻登记档案保管【。部门的印章方为有】效
《
【。第十六条 》。。。 婚姻登记》档案的?鉴定:销毁应当符合下列】要,。求,
》
, 【 (一?)婚姻?登记档案保管部【门对保管期限到期】的档案要《进行价值鉴定对无】保存:价值的?予,以销毁但婚》姻登记档案目录应当!永久保存
】
》 ? , (二?)对销毁《的婚姻登记档案应】当建立销毁清册【载,明销:。毁档案的时间—、种类和数量并永】久保存
—。
】 : (三)婚姻登记档!案保:管,部门应当派》人监:督婚姻登记档—案的销毁过程—确保销毁《档案:没有漏销或者流失并!在销毁清册上签字
!
!第十七条 本【办,法由民政部负责解】释
》。
—第十八条 本办】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!
【 附件附件【1归档章式样—
:
【 附件2档案盒封面!式样
《
:
—附件3档案盒盒脊】式样:
《。。
《 附件4备考表式!样
?
《 附件—5婚姻登记档案目】录式样
—
— ,5a 结婚》登记档案目录
!
5】b 撤?销,婚姻:。档案目录
】。
,
5c 离!婚登记档《案,目录
—
5d !补发婚姻登记证【档案:目录:
?
【附件6?婚姻登记档案—目录封面式》样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