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—章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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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!十八:条 :。
! 本规范所—称国家统一会—计制度是指》由财政?部制:定、或?者财政部与》国务院有关》部,门联合制定、或【者经财政部审核批准!。的在全国范围内统】一执行的会计规【章、准则、办法等规!范性文件《本规范所称会计主】管人员是指不设置】会计:机,构、只在其他—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!。人,员的单位行使—会计:机构负责《人职权的人员—本规范第三章第二】节和第三节关于【。填制会计凭》证、:登记会计帐簿的规】定除特别指出外一般!适,用于手工记帐实行会!。计电算化《的单位填制会—计凭证和《登记会计帐簿的【有关要求《应当符合财政部关】于会:。计电算化的有关【。规,定
】。 ?。第九十九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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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【、自治区、》直辖市?财政厅(局)、【。国务院各业务主管】部门可以根据本规】范的原则结合—本地区?、本部门的具体【情况制?定具体实施办法报】。财政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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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一百《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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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本规范》由财政部负责解【释、修改
】
《 :第一百零一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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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本《规范自发《布之日起实》。施1984年—4月24日财—政部发布的》会计:人员工作《规则: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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