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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二章? 水量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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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七条 黄河!水量:分,配,方,案由黄?河水利委员会—商十一省区》市人民政府制订经】国务院发《。展改革主管部门和】国务院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审查报国务】院批准?
】 :国务院批准》的黄河水量分—配方案是《黄河水量调度的【依,。据有关?地方人民政府—和黄河水利委—员会及其所属管【理机构必须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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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八条 制—订黄河水量分配方案!应当遵循下》列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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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:一)依据流域—规划和水中》长,期供求规划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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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】二,)坚:持计:划用水?、节约用《水;
! 》 (三)充—分考虑黄《河流域水资源条件取!用水现状、供需情】况及:发展趋势发挥黄【河水资源的》综合效益;》
— 【 (四?。)统筹?兼顾生活《、生产、生态环境用!水;:。
【 《 (五)正确处!理上下游、左右岸】的,关系:;
】 (六!)科学确定》河道输沙《入海水量《和可供水《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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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前款所称—可供水量是指在黄】河流域干、》支流多年平均天然年!径流量中《除必需的河》。道输沙?入海水量外可—供城乡居民生活【、,农业、工业及河道外!生态环?境用水的最》大,水,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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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! 黄:河水量分配》方案需要调整的应当!。由黄河水利委员【会商十一省》区市: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】经国务院发展改【革主:。。管,部门:和国务院水行—政主:管部门审查报国【务院批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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