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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【 征收管理 【 —    《。第十二条 》。 税务机关依法【履行环境保护税【纳税:申报受理、》涉税:信,息比对、组织税【款入库等职责 ! :   ?  环境保护主管】部门依法负责应【税污染物监测—管理制定和》完善污染物监测规】范 《。 ,     第【十三条  》县级以上地方人【民,政府应?当加:强对环境保》。护税:征,。。收管理工作》的领:。导及时协调、—解决环境保》。护税征收管理工作中!的重大?问题  !   第《十四条 《 国务院税务—、环境?保护主管部门制定涉!税信息共享平台技术!。标准以?及,数据采集、存储、】传输:、查询和使》用规:范 :     !第十五?条  环境保—护主管部《门应当通过涉税信息!。共享:平台向税务机关交】送在环境保护—监督管理中获取的下!列信:息 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一)—。。排污单位的名称【、统一社《会信用代码以及【污染:物排放?。。口、排放污染物【种类等?基本信?息; 《   — ,  :   (二)排【污单位的《污染物?。排,放数:据(包括污染物排】放量以及大气—污染物、水污染物的!浓度值?等数据); —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排污单位【环,境违:法和受?行政处?罚情:。况,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。四)对税务机关提】请复核的纳税人的纳!税申:报数据资料异常或】。者纳税人未按—照规定期限》办理纳税申报—的复核意见; 【 ?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五)《与税务机关》商定交送的》其他信息 【 , ,    《 第十六《条  税务》机关应当通过涉【税,信息共?享平台向环境—保,护主管部门交送下列!环,境保护?。税,涉税信息 !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,(,。。一)纳税人》基本信?息;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二)纳》税申报信息;— :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三【)税款入库、减免】税额、欠缴》税款以及风险疑点等!信息; !   ?   ?  (四《),纳税人涉税违法【和受行政处罚情况;!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五)—纳税人的《纳税:申报数据资料—异常:或者:纳税:人,未按照规《定期限?办理纳税申报—的,信息; — ,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六)与环境保护主管!部门商定交送—的其他信息 — ?  ?  : 第:十七条  环境保】护,税,法第十七条》所称:应税污染物排放地】。是指 《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一—)应税大气污—染物、?水污染物排放口所】在,地;: 《。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(二)《应税固体废物产生】地; 【 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(三—)应税噪声产生地 ! :。 :     第十八】条  纳税》人跨区域《排,放应税?污染物税务》。机关对税收征—收管辖有争议的由争!议各方?按照有利《于征收管理的原则协!商解决;不》能协商?一致的报请共同的上!级税务机关》决定 ?  —   第十九条【  税?务机:关应:当依据环境保护【主管部门交送的排】污单位信息进行【。纳税人?识别 】   ? 在环境保》护主管部门交送的】排污单位信息中【没有对?应信息的纳税人由税!务机关在纳税人首次!办,理,环,境保护税《纳税申报时进—行纳:税人识别并将相【。关信:息交送环境保护主管!部门 》 :   ?  第?二十条  环—境保护?主管:部门发现纳》税人申报的应税【污染物排放信息或者!适用的排污》系数、物料衡算【方法有误的》应当通?知税务?机,关,处理: 《   《  第二十一—条  纳税》人申报的污染—物排放数《据与环境保护主管】部门交?送,的,。相,关数据不《一致:的按照环《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!的数:据确定应税污染【物的计税依据 !  《   第二十—二条:  环境保护—税法:第二十条第二—款所称纳税人的纳税!申报数?据资料?异常包括但》不限于下列情形【 , 《。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一—)纳税人当期申报】的应:税污染物排放量与上!一年同期相比—明显偏低且无正当】理由; 》 ? ,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二》)纳税人单》位产品?污染物?排放量与同》类,型纳税人相》比,明显偏低且无正【当理由 》 ,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三?条  税务机关、环!境保护主管部门【应,当无偿为《纳税人提供与缴【纳环境保《护税有关的辅导、培!训和咨询服》。务   !  第二十》四条  税务—机关依法实施环【境保:护,。税的税务检查环境】保护主?管,部门予以《配合 】。   ? 第二十五条  纳!。税人应当按照税收征!收管理的有关—规定妥善保管—应税:污染物?监测和管理的有关资!料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