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执?业注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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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七条 护士执业】应当经执《业注册?取,得护士执业证—书
【 申请—护士执业注册应【当具备?下列条件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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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具有完【全民事?行,。为能: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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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。 ?(二)在中等职业】学校、?高等学校完成国务】。院教育主管》部门:。和国务院卫生主【管部门规定的普【通全日制3年以上】的护理、助产专【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!学、综合医院—完成8个《月以上护理》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!学历证?书;
!。 》 (?三)通过国务院【卫生主管部》门组织的护》士执业?。。资格考?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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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四)符!。合国务?院卫生主管部门规】定的健?康标准
! ?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!。应当:自,。通过护士执》业资格?。考试之日起3—年,内提出;逾期—提,出申请的除应当【具备前?款第(一《)项、第(》。。二)项和第(四)】项规:定条件外还应—当在符合《国务:院卫生主管部—门规定条《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!受3个月临床护【理培训并考核合格】
! 护士?执业资格考》试,。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!。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!事部门?制,定
【 第八条 !申请:护士执?业注册的《应当向拟执业地省】、自治区、直辖【市,。人民政府卫生主【管部门提《出申请收到》申请:的卫生主管部门应】当自收到申》请之日起20—个工作日内做—出决定对《具备本条例规定条】件的准予注》册并发给护士执【业,证书;对不具备【本条例规《定,条件的?不予注册并书—面说明理《由,
【 ?护士执业《注,册有效期为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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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】。 护?。士在其?执业注册有效期内】变更:执业地点的应当向】。拟执业地《省、自?。治区、直辖市人【民政府卫生主—管部门?报告:收到报告的卫—生,主管部门应当自【收到报?告之日起7个—工作:日内为其办理变【更,手,续护:士跨:。省、自?治区、直《。辖市变?更执业?地点的收《到报告的卫生—主管部门还应—当向其?原执业?地省、自《治区、直辖市—人民政府《卫生:主管部门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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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十条 护士执业!注册有效期届满需】要继续执业的应【当在护士《执业注册有效—期届满?前30日《向执业地省》、自治区、直辖【市人民政府卫—生主:管,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!到,申请的卫生主—管部:门对具备本》条例规定条件—的准予?。延续延续执业—注册:有效期为5年;对不!具备本条例规定【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!面说: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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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士!有行政?许可法规《定的应当予以注【销执业注《册情形的原注册部】门应当?依照行?政许:可法的规定注销其】执业注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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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一条 县级】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卫生主管部门—。应当建?立本:行政区域《的护士?。执业:良好记录和不良【记,录并将该记录—记入护士执业信【息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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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护士执业良好记!。录包括护士》受到的表《彰、奖励以及—完成政府《指令性任务的—情况等内《容,护士执业不》良记录包括护士【因,违反本条例以及其】他卫:生管理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或者诊疗—技术规范的规定受】到行政处罚、—处,分的情况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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