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洋倾【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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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1990年9【月25?日国家海《洋局令第2号公布 !根据2016年1月!5日国土《资源部第1次部务】会,议,国土资源部关于【修改和废止部分【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!正 根据20—17年12月27日!国土资源部》第4次部《。务会议国土资源部关!于修改?和废止部分规—章的决定第二—次修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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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】 根据中华人【民,共和国?海洋环境保护法【。第,四十:七条的规定》。为实:施,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!倾废管理条》例,(以下简称条—例)加?强海洋倾废》管理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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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条 本办法适!用于任何法》人、自然《人和其他经济实【体向中华人民共【和国的内海、领海、!大陆架和其他一【切管辖?海域倾倒废弃物【和其他物质》的活:动
《
第三!。条 国家海—洋局:及其派出机构(【以,下,。简称海区主管部门)!是实施本《办法:的主管部门
】
? 第四条 】 为防止或减—轻海洋倾废对海洋】环境的污染损害向海!洋倾:。倒,的废弃物及其—。他物质应《视其:毒性:进行必?要的预处理》
【 ?第五条 废弃物】依据其性质》可分为一、二、三类!废弃物
【
一【类废:弃物是指列入条例附!件一的物质该类废】弃物禁止向海洋倾】倒除非在陆地处置】会,严重危及《人类健康而海洋倾倒!是防止威胁的唯一】办法时可《以例外?
》
《 二类废弃物是指】列入条?例附件二的物质和】附件一?第一、三《款属“痕量》沾,污”或能够“迅速】无害化”的物质
】
》 《三类废弃物是指未列!入条例?附件一、附》件二的?低毒、无害的物【。质和附件二第一款其!含量:。小于“显著量—”的物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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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, 第六条《 未列入条例附】件一、附件二的【物质在不能肯定【其,。海上倾倒是无害时】须事先进行评—价确定该物质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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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《条 海洋》倾倒区分为》。一、二、《三类倾倒区试—验倾倒区和临时倾倒!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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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一、二、三类倾倒区!是为处置《一、二、三类—。废,弃物而相应确定【的其中一《类,倾倒区是为》紧急处置一类废弃】物,而确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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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试验:。倾倒区是为倾—倒试验而《。确定的(使用—期不超过《两年)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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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临时倾倒区是】因工程需要等特殊原!因而:划定的一次》性专用倾倒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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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八条 《一类、二类倾—倒区由?国家:海洋局组织》选,划
! :三类倾倒区、—试验倾倒区》、临时倾《倒区由海区》主管部门组织选【划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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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九条 】 一、二、三类【倾倒:区经商有关部门后由!国家海洋局报国【务,院批准国家海洋局公!布
【 试验倾倒区!由海区主管部门(】分局级)商海—。区有关单位后报【国,家海洋局审查确定并!报,国务院备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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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】倾倒区?经试:。验,可行商有《关部门后再报国务】院批准为《正式:倾倒区
! 临时倾倒】。区由:海区主?。管部门(《分局:级)审查批准报国家!。海洋局?备案使用期满立【即封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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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—条 海洋》倾废实行许可证制】度
》
》 倾倒许可证—应载:。明倾倒单《位,有效期限和废弃物的!数量、种类、—倾倒方法《等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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倾倒许】可证分?为紧急?许可证、《特别许可《。。证、普通许》可证
【
?。 第十《一条 凡向海洋倾!倒废弃物的废—弃物:所有者及疏浚—工程单位《应事:。先向主管部》门提出倾倒》申请办?理倾倒许可证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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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弃】。物所有者或疏浚工】程单位?与实施倾倒作业单位!有合:同约定依合同—规定实施倾倒—。。作,业单位也可向主【。管部:门,申请:办理倾倒许可—证
!。 , 第十二《条, 申?请倾倒?许,可证应填《报倾倒废弃》物申请?书
?
】第十三条 主【管部门在《收到申请《。书后两个月内—应予以答《复,经审查批准的—应签发倾倒许—可证
《
— 紧急《许可证由《国家海洋局签发或】者经国家海》洋局批准由》海区主管部门—签,发,
】 特别许可证、普!通许可证由》海区:主管部门签发
【
【 第十四条 【 紧急许可证为【一次性使用》许可:证
《
【特别:许可:证,有效期?不超过六个月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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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!通许可证有效—期不超过一年—。
! 许:可证有效期》满仍需继《。续倾倒的应在—有效期满《前二个月到发证主】管部门办理换—证手续
【
? : 倾倒许可》证不得转让;倾倒许!可,证使:用期满后十五—日内:交回发证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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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五条 —申请倾倒《许,可证和更换倾倒【许可证应《缴,纳费用?具体收费项》目和收费标准由国】家物:价局、国家海洋【局另行规定》
《
第【。十六条? 检验工作由【海区:主管部门委托检【。验机:构依照有关评—价规范开展
—
【 第?。十七条 一类【废弃:物,禁止向海《上倾倒但在》符合本办法第—五条第二款规定【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获!得紧急许《可证到指《定,的一类倾倒区倾倒】。
! 第十?八条 二类废弃】物须申请获得特别许!可证到?。指定的二类倾倒区】倾倒
【
第十【九条 三类废弃】物须申请获得普通】许可证到《指定的三《类倾倒区倾》倒
】 第《。二十条 含有条】例附件一《、二所?列物质?的疏浚物《。的倾倒按《“疏浚物《分类标准和评价【。程序”实施管理
】
》 ? 第二十一》条, 向海洋处置船】舶、:航空器、平台和其】他海上人工构—造物须获《得海区主管部—门签:发的特别许可—证按许可《证的:规定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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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二十二条 油污水!和,垃,圾回收船对所回收】的油污水《、废弃物《经处理后需要—向海洋倾倒的应【向海区主《管部门提出申—请取得倾倒》许可:证后到指《定区域倾《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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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《二十三?条 向海洋—倾倒军事废弃—物,的应由军队有关【部门:。按本办?法的规定向》海区主管部门申【请按许可证的要求倾!倒,
《
第【。二十四条 》 为开展科》学研究需向海洋投放!。。物质的单位应按本办!法的规定程序向海区!主管部门《申请并附《报投放试验》计划和?海洋环?。境,影响评估报告—海区主管部门—核准签发《相应类别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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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二十—五条 ?。 所有?进行倾倒作》业的船舶《。。、飞机和其他载运工!具应持有倾》倒许可证(》。或许可证副》本)未?取得许可证的船舶、!。飞,。机,和其他载运》工具不?得进:行,倾倒
》
《 第二十六条】。 , 进行倾倒作业的船!。舶、飞机《和,其他载运工具在装载!废弃物时应通知【发证主管《部门:核实
》
》 利用《船舶运载出港—的应在离港前通知】就近港务监督核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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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凡在军港!。装运:的应通知军队有关】部门核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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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如发现实》际装载与《倾倒许可证注明内】容不符则不予放行并!及时通知发证—主管部门《处,理
《
第二!十七条 进行【倾倒作业《的船舶、飞机和其他!。载运工具应将作业】。情况如?实,详细填写在倾倒【情况记录表和航行日!志上并在返港后【十五日内将》记录表报发》证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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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八—条 ?“中国海监”船【舶、:飞机、车辆》负责:海上倾倒活动的监视!检查和?监督管理必要时海洋!监察人?员也可登船》。或随:倾废船舶或其他载运!。工具进行监督检查实!。。施倾倒作业的—船舶(或其他—载运:工具)应为监察人员!履行公务提供方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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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九】条 主管部—。。门对海洋倾倒区【进行监测《如认定倾倒区不宜继!续使用时应予以封闭!并报国务院备案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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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主管部门在—封闭倾倒区之前两个!月向倾倒单位发出通!告倾倒单位须—从倾倒区封闭之【。日起终止在该倾倒区!的倾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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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条 !。 为:紧急避险、救助【人命而未能按本办法!规定的程序申请【倾倒的或《未能按倾倒许可证要!求倾倒的倾倒单位应!在倾:倒后十日内向海【区主管部《门,提交书?面报告报告内容应】包,括倾倒时间和地点】倾倒物质特性—和数量倾《倒时的?海况和气象》情况:倾倒的详细过程倾倒!后采取的措》施及其他事项等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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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器!应在紧急放油后十】日,内向海区主管部门提!交书:面报:告报告内容应包括】航空器国籍》、所有人、机号【、放油?时间、地点、数【量、高度及具体【放油原因等》。
【。 第三》十一条 因不可】抗拒的原《因而弃置的船—。舶、航空器》、平台和其他载运工!具应尽可《能地关闭所》有油:舱(柜)的阀门【和通气孔防止—溢,油弃置后其所—。有人应在十日—内向海区主管—部门和?。就,近,的港务监督报告【并根:据要求进行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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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?三十二条《 向海洋弃置船】舶、航空器、—平台和其他海上人】工构造物前》应排出所有》的油类和其他有害物!。质
】 第三十三条】 需要《。设置海上《焚烧设施应事先向海!区主管部门申—请申请?时附报该设施详细技!术资料经海》区主:管部门批《准,后方可?。建,立,设施建成后须经海区!主管部门检验—核准
】 实施焚烧】作业的单位应—按本办法的》规,定程序向海区主【管,部门申请《海上焚烧许》可证
! 第《三,十,四条: 违反条例—和,本实施办法造成或】可,能造:成海洋环境污—染损:害的海区主》管部门?可依照?条例第十《七条:、第二十条和第二】十一:条,的规定予以处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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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获【得主管部门》签发的倾倒许可证】。擅,自,倾倒:和未:按批:准的:条件或区域》。进行倾倒《的按条例第》二十条?。有关:规定处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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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五条 对处罚】不服者?可在收到《行政处?罚决定之《日起十?五,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!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!请复议对复议结果】不服:的从收到复议决定】之日起?十五日内向人—民法院起诉;—当事:人,也可在收《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!五日内直接向—人民法院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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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!事人逾?期不申请复议—也不向人《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!处罚决定的由作出】处,罚决:定的机关申请—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】
! 第三十六》条 违反》条例和本实施办法】造成:海洋环境《污染损害和公—私财产损失的肇【事者应承担赔偿责】。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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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三十:七,条 赔偿责任包】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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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【。受害方为清除、治理!污染:所支付的费用—及,对污染损害所采取】的预防措施所支付的!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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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污染!对公私财《产造成的《。经济损失对海水【水质:。、生物?资源:等的损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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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】为处理?海洋倾废引起的污】染损害事件》所进行的调查—费,用
》
《 第三十八—条 赔偿责任和赔!偿金额的《纠,纷当事人可依照民】。事诉讼程《序向人民《法院提起诉讼—;也可请求海区主】管部门进行调解【处理对调解不服的】也可以向《人民法院起诉;涉外!案件还?可以按仲裁程—序解决
【
: ?。 第三十九条—。 因?环境污染损害赔偿】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!为三: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!当知道?受到污染损害时计算!
》
:。 , 赔偿纠纷—处理:结束后受害方不得就!同一:污染事件再次提【出索赔要求
—
《
第—四十:条 由于战—争行:为、不可抗拒—的自然?灾害或?由于第三者的过失】。虽,经及时采取合理【措施但?仍不能避免造成【海洋环境《污染损害的可免除】倾倒单位的》赔偿责任
—
— , 由于第三》。。者的责任造》。成污染损害》的由第三者承—担赔偿责任
【
】因不可抗拒的—原因而?弃置的船《。舶、航空器、—平台和其他载运工】具不按本《办法第三《十一条?规,定要:求进行处置而—造成污染损害的应】。承担赔?偿责任
【
海【区主管部门对免除责!任的条?件调查属实后—可做出免除赔偿【责任的决定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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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十一条》 , 本办法《下列用语的》含义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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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1.“内海—”系指领海基线内侧!的全部海域(—包括海湾、》海峡:、海港、河口—湾);领海基线【与海岸之间的海【域;被陆地包围【或通过狭窄水道连】。接海洋?的海:域
《
? 2》.“疏浚物倾—倒”系指任何通过或!利用船舶或其他【载运工具有意地在】海上:以各种方式抛—弃和处?置,。疏浚物“疏浚物”系!指任何疏通、挖深港!池、航道工程和【建设、挖《掘港口、《码头、海《底与岸边工程所产】生的泥土、沙砾【和其他物质
【
《 :。 3?. “海上焚烧”】系指以热摧毁—。。方,式在海上《用焚烧设施》有目的地《焚烧有害《废弃物的行为但不包!括船舶?或其他海上人工构造!物在正常《操作中所附》带发生的此类行为】
】 4?。.“海上焚烧—设施”系《指为在海上》焚烧:目的作业的船舶【、平台或人工构造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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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5.“废弃物—和其他物《。。质”系指为》弃置的?。。目的向海上倾倒【或拟:向海上倾《倒的任何形式和种】类的物质与》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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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6.“《迅速无害《化”系指列入条例附!件一的某些物质能通!。过海上物理、化学】和生物过《程转化?为无害并不会—使可食用的》海洋生物变味或危】及人类健康和—家畜家禽的正常生长!。
【 7.“痕量】。沾污”?即条例附件一中【。的“微含量”系指列!入条:例附件一《的,某些物质《在海上倾倒不会产】。。生有害影响特—别是不会对海洋【生物或人类健康产】生急性或慢性效应】不论这类毒性—效应是否是由于【这类物质在》海洋生物尤其是可】食用的?海洋生物富》集而:引起的
【。
—8.“显《。著量”即《条例附件《二,中的“大量”系【指列入条《例附件二的某—些物质的海上倾倒】经生:物测定证明对海洋】生物有慢《性,毒,。性效应则认为该【物质的含《量,为显著量
【
? 9.“【特别管理措施”系】指倾倒非“痕—量沾污”又不能“迅!速无害化”的疏浚物!时须:采取的一《些行政或技术管理措!施通过这些》措施降低《疏,。。浚物:中所含附件一或附】件二物?质对环境的影响【。使其不对人类健【康和生?物资源产生危—害
! 第四十二条 !本办法由国家—。海洋:局负责解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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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十三条》。。 本办法自发布之!日起开始施行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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