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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洋—倾,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! , 《 (—19:90年9《月25日国家海洋】局令第2号》。公布 根据2016!年1月5日国—土资源部第1次【。。部务会议国土资【源部关于修改—和废止部《分规:章,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!根,据,。201?7年:1,2月27日》国土资源《部第4次《部务:。会议国土资源部【关于修?改,和废止部分规章【的决定第二次修【正,) 】     第一条】  根据中华人【民共和国海洋环【。境保护法第四十【七条的规定为—实施: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海,洋倾废管理条例(】。以下简称《条例)加强海洋倾】废管理制定本办法 ! ,    【。 第二条  本【。办,法适用?。于任何法人、自然人!和其他经《济,实体向中华人民共】和国的内海、领海、!大陆架和其他一切】管辖海域《倾倒废弃物和其他】物质:的活动 !    《第三条  》国家海?洋局及?其,。派出机?构(以下《简,称海区主管》。部门)是实施—本办法的《主管部门 !   ?。  第四条》  为防止或—减,轻海洋倾废对海洋环!境的污染损害向【。海洋倾倒的》废弃物及其他物【质应视其毒性进行】必要的?预处理 !    第五条  !废弃物依据其—性质可?分为:一、:二、三类废弃—。物   !  一?类废弃物是指—列入条例附件一的】物质该类废》弃物禁止向海洋倾倒!除非在陆《地处置会严重—。危及人类健康而海】洋倾倒是防止威胁的!唯一办?法时可以例外 ! ,   《  二类废弃物是】指列:入条例附件二的物】质和附件一第一【、三:款属:“痕量沾《。污”或能够》“迅速无害》化”的物质 】。 ?    三类废【弃物是指未列入【条例附?件一、附件二的【。低毒、?无害的物质和附件二!。第一款其《含量小于“显著【。量,”的物质 》。。  —   第六条 【 未列入条》例附件?一、附件二的物质】在不能肯《定其海上倾倒是无】害,时须事先《进行评价确》定该物?质类别 】     》第七:。条 : 海洋倾倒区分【为一、二、三类倾】。倒区试验倾倒区和】临时:倾倒区 》 : :    一》、,二、三类《倾倒区是《为处置一《、二、三类废弃【物而相应确》定的其中一类倾【倒,区是为?紧急处?置一类废弃物而【。确定的 《 :     试验!倾倒区是为倾倒试验!而确定的(使—用期不超过两年)】 :   —  临时倾》倒区是因《工程需要等特殊【原因而?划定的一《次性专?用倾:倒区 《 :     第【八,条  一类》、二:类倾倒区由国家【海洋局组织选—。划 《    — 三类倾倒区—、试验倾倒区、临时!倾倒区由海区—主管部门组织—选划:    ! 第九?条 : 一:、二、三类倾—倒,区经商有关部门后由!国家海洋局报—国务院批准国—家海洋局公布 !   》。  试验倾倒区【由海区主管部—。。门(分局《级)商?海区:有关单位后报国家海!洋局审查确》定,并,报国务院备案 【  —   试验倾—倒区经试验可行商有!关部门后《。再报:国务院?。批准为正式倾倒区】 ,    】。 ,。临时倾倒区由—海区主?管部:门,(分局级)》审查批准报国—家海洋局备案—使用期满立即封【闭  】   ?第十条 《 海洋倾废》实,行许可证制度— ?     【倾倒许可证应—载明倾倒单位有【效,期限和废弃》物的数量、种—。类,、倾倒方法》等 》  ?   倾倒》许可证分为》紧,急许可证、》特别许可证、普通】许可证 !    第十一条】  凡向《海洋倾倒废弃—物的废弃物所有者及!疏浚工程单位应【事先向主《管部门提出》倾倒申请《。办理倾倒许可证 】   【  废弃物》。所有者或《疏,浚工程单位与实【施倾倒作业单—位,有合同约定》。依合同规定实施倾倒!作业单位也可—向主管?部门申请办理—倾,倒许可证 【   》 , ,第,十二条  申—请倾倒?许可证应填》报倾倒废《弃物申请书 【   —  第十三条  主!管部门在《。收到:申,请书后两个月—内应予以《答复经审查批准【的应:签发倾倒许可—证 《 , :    紧急许可】证由国家海洋局签】。。发或者经国家海【。洋局:。。批准由海区主管【部门签发 !     特别许】可证、普《通许可?证由海区主管部门】签发: 《。    》 第十四条  【紧急许可《证为一次性使用【许可:证, :     】特别:许,可证有效期不—超过六?个月 》 :    《 普通许可证有效期!不超:过一年? —  :  许可证有效【期满仍需《继续倾倒的》应在有效期满—前二个月到发证主】管部门办理换—。证手续 《   【  倾?倒许可证不》得转让;倾》倒许可证使用期满】后十五日内交—回发证机关 】  《   第十五条 】。 申请倾倒》许可证和更换倾倒】许可证应缴纳费用】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!标准由国家物价【。局、国家《海洋局另行规定【 :    【 第十?六条  《检,验工作由海》区主管部门委—托,检验:机,构,依照有关评价规范】开展  !   第十》。七条  一类废弃】。物禁止向海上倾倒但!在符合本办》。法第五条《第二款规定的条件】下可以申《。请,获,得紧急许可证到【指定的一类倾倒【区倾倒?   】  第十八条—  二类《废,弃,物须申请《获得特?。别许可?证到:。指定的二类倾倒区】倾倒 —  ?   第十九—条 : 三类废弃物须申请!获,。得普通许可证到【。指定的三类倾倒区倾!倒  】   第《二十条?  :含有条?例附:件一、?二所列?物质的疏浚物的倾倒!按“疏浚物分类标】准和评价程序”实施!管理 】    《第二十一《条  向海洋—处置船舶、航—空器、平台和其【他,海上人工构造物【须获得海区主管部】门签发的特别—许可证按许可证【的规定处置》 :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《二条  油污水【和垃圾回收船对所】回,。收的油污水、废【弃物经处理后需要向!海洋倾?倒的应向海区主管部!门提出申请取得【。倾倒许可证后到指】定区域倾倒 】。。    —。 第:二,十三条  向海洋倾!倒军事废弃物的应】由军队有关部门按本!办,法的规定向》海区主?管部门?申请按许可证的要】。求,倾倒: ,     !第,二十四条 》 为开展科学研究】需向海洋《投放物质的》单,位应按本办法的规】定,程序向海区主管部门!申请并附《报投放试验》计划和海洋环境【影响评估报告—海区主管部门核准】签发相应类别许可证! ,   【 , 第二十五条—  所有《进行倾?倒作:业的船舶、飞机和】其他载运工》具应持有倾》倒许:可证(或许可证副】本)未取得许—可证的船舶、飞机】和其他载运工具不得!进,行倾倒 —   》 , 第二十六条—  进?行,倾倒作业的》。船舶、飞机和其他】载运工?。具在装载废弃物时应!通知发证《主管部门《核实 《     】利用船舶《运载出港《的应在离港前—通知:。就近港务监》督核实 【    》 凡在军港装运的应!通知军队有关—部门核?实   !  :如发现?实际:装载:。与倾:倒许可证注明内容】不,符则不予放》行,并及时通知》。发,。证主管部门处理【。 ? :    《 ,第,二十七条《  进?行倾:倒,作业的船舶、—飞,机,和其他载运工具应】将作业情况》如实详细填写在【倾倒情况记录表【和航行日志上并【在返港后十五—日内将记录表报发】证机关 》 ,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八条  “中】国,海监”船舶、—飞机、?车辆负?责海上?倾倒活动的监视检】查和监督管理—必,要时海洋监察人员也!可登船或随倾废【船舶或其他载运【工具:进行监督检查—实,施倾:倒作业的船舶(【或其他载运工具)】应为监察人员履行公!务提供方便 !。   《。  第二十九—条  ?主管部门对海洋倾倒!区进行监《测如认定倾倒区不】宜继:续使用时应》予以:封闭:并报国务院备案 】 》   ? 主:管部门在《封闭倾倒区之前两】。。个月向?倾倒单位发》出通告倾倒》单位:须从倾?。倒区封?。闭之日起终》止在该倾倒》区的倾倒 】     第三十!条  为紧》急避:险、救助人命而【未能按本《。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!倾倒的或未能按倾倒!许可证?要求倾倒的倾倒单】。位应在倾《倒后十日内》向海区主管部—门提交书面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】括倾倒时间和地【点倾倒?物质特性和数量倾】倒时的海况和气【象情况倾倒的详细过!程倾倒后采取的【措施及其他事项等 !  —   航《空器应在紧急放油后!十日内向海区主管】部门提?交书:面报告报告内—容应包?括航空?器国籍、所有人【、机号、放油—时间、?地点、数量、—高度及具体放—油原因等 【     第三!十一:条  因不》可抗拒的原因而弃】置的船舶、航空【器,、平:台,和其他载运工具应尽!可能地关闭》所有油舱(柜)【的阀:门和通气孔防—止溢油弃置后其【所有人应在十—日内向海区主管【部门和就近的港务】监,督报告并根据—要求进行处》置 : 》  :  第三十》二条  向海洋【弃置船舶、航空【器、平台《和其他海上人—工构造物前应排【出所有的油类和其他!有害物?质   !  :第三十三条  需要!设置海上《焚烧设施应事—先,向,。海区主管部门申请】申请时?附报该?设施详细技术资料经!海区:主管部门批》。准后方可建立设施建!成后须经海区—主管部门检验核【准   !  实施焚烧作【业,的单位应按本办法的!规,定程序向《海区主管《。部门申请海上焚烧许!。可证  !   第三十—四条  违反—条例和本《。实施:办法造成或可能【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!害的海区主管—部门可?依照条例第十七条、!第二十条和第—二十一条的规定【予,以处罚 】 ,    未获得主管!部门签发的》倾倒许可证擅自倾倒!和未按批准的条件或!区域进行倾倒的【按条例第二十条【有关规定处罚 【     !第三十五条  【对,处,罚不服者可在收到行!政,处罚决定之》。日起十五日内—向作:。。出,处罚决定机关的【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!对复议结果不服的从!。收到复议决定之【。日起:十五日?内向人民法院起【诉;当?事人也可在收到处罚!。决,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直!接向人民法》院起诉 】 ,    当事人逾期!不申请?复议:也不向人民法院起】诉又不履行处—罚决定的由作—出处罚决定的机关】申,请人民法院强制执】行  】 ,  :第三十?六条 ? 违反条例和本【。实施办法造成海【洋环境?。污染损害和》公私财产损失的肇】事者:应承担赔偿责—任 》   《  :第三十七《条,。  赔偿责任包【括,。 , 》  :  1.受害—方为清除、治理污】染所:支,付的:费,用及对污染损害所采!取的预防措施所支付!的费:用,。 ?     2.!污染:。对公私财《产造成的经》济损失对《海水水?质、:生物资源等的损【害 —     3—.为处理《海洋倾?废,引起的污染损—。。害事件所进行—的,调,查费用 】 ,。  :  第三《十八:条  赔偿责任【和赔偿金《额的纠纷当事人可依!照民:事诉讼程《序向人?民法院?提起诉讼;也可请】求海区主管》部门进行调解处理对!。调解不?服的也可以向—人民法院起》诉;涉外案件还【可以:按仲裁程《序解决 ! ,   第三十九【条  因环境污【染,损害赔偿《提起诉讼的时效期】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!道或应当知》。道受到污染损害时】计算 》     【赔,偿纠纷处理结束后】受害方不得就同一污!染事件?再次提出索赔要【求   !  第?四十条  》由,于战争?行,为、不可《抗拒的自然》灾害或由于第三【。者的过失虽经及【。时采取合理措—施但仍不《能避免造成》海洋环境污染损【害,。的可免除倾倒单【位的赔偿《责任 —     由于第!。三者的?责任造成污染损害的!由第三?者承担赔《偿责任?   】  因不可抗拒【的原:因而弃?置的:船舶、航空器、【平台和其他载运工】具不按本办法第三十!一条规定要求进行处!置而造成污染损【害的应承担赔偿责】任 —   ?  海区主》管部门对免除责【任的条件调查属实】后,可做出免除》赔偿责?任的决定《    !。。 第四十一条 【 本: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!。是   !  :1,.“:内海”系指领海基线!内侧的全部海—域,(包括海湾、海【峡、海港、河口湾)!;领海基线与海岸】之间的?海域;被陆地包【围或通过狭窄水道】连接海洋的》海域 —     2【.“疏?浚物:倾,。倒,”系:指,任,何通过或《利用船舶或其他载运!工具有意地在海上以!各种方式《抛弃和处置疏浚物】“疏浚物”系指【任何疏通《、,挖深:港池、航道工—程和建设、挖掘港口!、码头、海底—与岸边工程所产【生的泥土、》沙砾和其他物质 】     !3.: “海上焚烧”【系指以热摧毁方式】。在海上用焚烧设施】有目的地焚烧有【害废弃物的》行为但不包括船舶或!其他:海上:人工构造物在—正常操作中》。所附带发生的此类】行为  !   4.“—。。海上焚烧设施”系】。指为在海上焚烧【目的作业的船—舶、平台或人工构】造,物 ? :    》 ,5.“废弃》。。物和其他物质”系】指为弃?置的:目的向海上倾倒或】拟向海?上倾倒的《任,何形式?和种类的物质与【材料 《。 ,    —。 6.“迅速无害】。化”系指《列入条例附件一【的某:些物质能通》过海上物理、化【学和生物过程—转化为无害并不会】使,可食用的海》洋生物变味或危及】人类健康和家—畜家禽的正常—生长 》 :   ?  7?.“:痕,量沾污”即条例附】件一:中的“微含量”系】指列入条例附件一的!某些物质在海—上倾:倒不会产生有害影响!特别是不会对海【洋,生物或人类》健康产生急性或【慢性效应《不论:。这类毒性效》应,。是否是由《于这类?物质在海《洋生物?尤,其是可食《。用的海?洋生物富《集而引起的 【 《    8.“【显著量”《。即条例附件二—中的“大量”系指列!入条例附《件二:的某些物质的—海上:倾倒经生《。物测定证明对海洋生!物有慢性毒》。性效应则认》为该:物质的含《。量为显著量 —  — ,  9?.,“特别管理措施”系!。指倾倒非“痕量【沾污”又不能“迅】速无害化”的—疏浚物时须采取【的一些行政或技【术管理措施通—过,这些措施降》低疏浚物《中所含附件一或附件!二物质对环境—的影响使其》。不对人类健》康和生物资源产【生危害 【     第四】十二条  本办法由!国家海洋局》负责解?释 ?     】第四:十三条  本—办法:自发布之日》起开始?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