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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洋》倾废管理《条,例实施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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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(—1990年9月2】5日国家海洋—局令第?2号公布 》。根据2016年【。1月5日国土资【源部第1次部务会】议国:土资:源部关于修》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!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!据2017年—12:月27日国土资源部!第4次部务会—。议国土资源部关于】修改和废《。止部分规章的—决定第二次修正【)
! 《第一:条 根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!洋环境保护法第四】十,七条的规定为实施】中华人民共》。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!例(以下《简称条例《)加强海洋倾废【管理制定《本办法
】
》第二:条 本办法适【用于任?何法:人、自然《人和其他经》济实:体向中华《人民:共和国的内》海、领海《、大陆架和其—他一切管辖》海,域倾倒废弃物和其】。他物质的活动—
》
》第三条 《 国家海洋局—及其派出机构(【。。以下简?。称海区主管部门)是!。实施:本办法的主管部门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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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:四条: 为防止》或减轻海洋》倾废对海洋环境的】。污染损害向海洋倾倒!的废弃物及其—他物:质应视其毒性—进,。行必要的预处理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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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】 , 废弃物依据其性】质可分为《一、二、三类废弃物!
《
一【类废:弃物是指列入条例】附件一的《物质该类废弃—物,禁,止向海洋《倾倒除非《在,陆地处置会》严重:危及人类健康而海洋!倾倒是防止》威胁的唯一办法【时,。可以例外
【
《 二类废—弃,物是指列入条例【附件二?的,。。物质和附件一第一】、三款属“痕量沾】污”或能够“迅速无!害化”的物质
!
《 三类废弃【物是指未《列入条例附件一【、附件二《。的低毒、无害—。的物:质和附件二第一款】其含量小于“显【著量:”的物质
】
》 第六条 —未列入条例附件一】、附件二的物质在不!能肯定其海》上倾倒是无害—时须事先进行评【。价,。确定:该物质?类别
! 第七条 】海洋倾倒区分为【一、二、《三类倾倒区》试验倾?倒区:和临时倾倒》区
《
【一、二、三类倾【倒区是为处置一【、,二,、三类废弃物而【相应确定《。的其中一类》倾倒区是为》紧急处置一类废弃】物而确定的
】
试验!倾倒区是为倾倒试】验而确定的》(使:用,期不超?过两:年,)
】 ?临时倾倒区是因【工,程需要等《特殊原因《而,划定的一次性专用倾!倒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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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八条 》一类、二类》倾倒区由国家海【洋局组?织选划
【
三类】。倾倒区、试验倾倒】区、临?时倾倒区由海区主】管部:。门组织选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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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九条《。 一、二、三类倾!倒,区,经商有关《部门后由国家海洋局!。报国务?院批准国家》海洋局?。公布
》
— 试验倾倒区—由海区主管》部门(分局》级)商?海区有关单位后报国!家海洋局审查确定并!报国务?院,备案
—。
—试,验倾倒?区经试验可行商有关!部门后?再报国务院批准为正!式倾倒区
】
临【时倾:倒区由海区主管【部门(分局级)审查!批准报国《家,海洋局备案使用【期满立即《封,闭
》
》 第十?条 海洋倾废【实行许?可证制度
】
《 , 倾倒许可证—应载明?倾倒单位有效—期限和废弃物—的数量、种类、【倾倒方法《等,
?
《 倾倒许可证】分为紧急许》可证、特别许可证、!普,。通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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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一【条 凡向海—洋倾倒废弃物的【废弃物所有者及疏】浚工程单位应—事先:向主管部《门提出倾倒申请办】理倾倒许可证
!
【废弃物?所有者或疏浚工程】单位与实施倾倒【作业单位有合同约】定依合同规定实【施倾倒作业单位【也可向主管部门【申请:办理:。倾倒:许,。可证
【
第—十二条 申—。请倾:倒,许可证应《。填报倾倒废》弃物申请书
】
第十!。三条 主管部【。门在收到申请—书后两个《月内应予《以答复经审查批准】的应签发倾倒许可】证
【 紧急许可证!由,国家:海洋局签发》或者经国家》海,洋局批准由海区主】管部:门签发
! 特别许【可证、普通》许可:证由海区主》管部门签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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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四条: , 紧急许可证为【一次性使《用许可证
【
特】别许可证有效期不超!过六个月
【
普】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!过一年
【。
许【可证有效期满仍需】继,续倾倒?的应在有《。效期满前二个—月到发?证,主管部门《。办理换?证,。手续
】 ? 倾倒许可证不【得转让;《。。倾倒许可《证使用期《满后:十五日内交回发【证,机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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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五条【 申请倾倒许【可证:。和更:换,倾倒许可证应缴纳费!用具体?收费项目和收费标】。准由国家物》价局、?国家海洋局另行规】定
】 第十六条【 , 检验?工作:由海区主管部—。门委托检验机—。构依照?有关评价规范开展】
【 第十七—条 ?一类废弃物》禁止向海《上倾:倒但:在符合本办法第五】条第二?款规定的条件下可以!申请获得《紧急许可证到指【定的一类倾倒区倾】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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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八条 二类废!弃物须申请获得特】别许可证到指定的二!类倾倒区倾倒
!
《 第十》九条 三类—废弃物须申》请获得普通》许可证到《指定的三类倾—倒区倾倒
【
第二!十条 含》有条:例附件一、二—所列物质的疏—浚物的?倾倒按?“疏浚?物分类标准》和评价程序”实【施管理?
】 第二十》一条 向海洋处】置船舶、航空—。器、平台和其他海】上人工构《造物须获得海区主管!部门:签,发的特?别许可证按许—可,证的规定处置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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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二?条, , 油污水和垃圾【回,收船对所回收的油】污水、废弃》物经:处理:后,需要:向海洋倾倒的应【向海区主《管部门提出》申请取得倾倒许可】证后到指《定,区域倾倒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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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三条 】向海洋倾倒军—事废弃物的应—由,军队有关部》门按本?办法的规定》向海区主管部—门申请按许可证的】要,求倾倒
! 第》二十四条《 为开展科学研究!需向:海洋投放《物质的单位应按本办!法的:。规定程序向海区主管!部门申请并附—报投放试《验计划和海洋环境影!响评估报告》海区主管部门核【准签发相应》类别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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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五条 《 所有进行》倾倒作业的船—舶、飞机和其他【载运工?具应持有倾》倒许可证《(或许可《证副本)未取—得许可证的》船舶、飞机》和其他载运工具不得!进行倾倒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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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六条 ? ,进行倾倒作业的船舶!、飞机和其他—载运工具在装—载废弃物时应通知发!证主:管部门?。核实
《
利!用船舶运《载出港的应在离【。港前通?知就近港务监督核实!
— ? 凡在军港装运【的应通?知军队有关》部门:核实
】。 《如发现实际装载【与倾倒许可证注明内!容不符?则不予放行并—及时通知《发证主管部门处理
!。。
!第二:十七条 》进行倾倒作》。业的船舶、》飞机和其他载运工具!应将:作业:情况如实详细—填写在?倾倒情况《。记录表和航行日【志上并在《返港:后十五日内将—记录表报发证机关】
— 第二十八】。条 ?。“中国?海监”船舶、飞机、!车,辆负责海上倾倒活】。动的监视检查和监督!管理必要时海—洋监察人员》也可登船《或随倾废船舶或其他!载运工具《进行监督检查实【施倾倒作业的船【舶(或其他载运【工具)应《为监察人员履—行公务提供方便【
】 , 第二?十九条 主—管部门对《海洋倾倒区进—行监测?如认定倾倒区不宜继!续使用时应》。。予以封闭并报—国务院?备,。案
》
: : 主管部门—在封闭倾倒区之前两!个月向倾倒单位【发出通告倾倒单位须!从倾倒?区封闭之日》起,终止在该倾倒区的】倾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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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三十条— 为紧《急,避险:、救助人命而未能】。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!。申请倾?倒的或未能按倾倒】许可:证要求倾倒的倾【倒单位应在倾倒后】十日内向《海区主管部门提交】书面报告报告—内容应包括倾倒时】。间和地点倾倒物【质特性和《数,量倾倒时的》海况和气象》情况倾倒的详细【过程倾倒后采取【。的措施及其他事项】等
【 航空器【应在紧急放》油后十日内》向,海区主管部门—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!容应包括航空器国籍!、所有人、》机号、放油时间、】地点、数《量、高度及》具,。体放油原因》等
】 第《三十一?条, 因不可抗拒的】原因而弃《置的船舶《、航空器、平台和其!他载:运工具应尽可能地】关闭所有油舱(【柜):的阀门和通气孔防】止,溢油弃置后其所有人!应在十日《内向海区《主管部门和就近【的,港,务监:督报告并根据要求】进行:处,置,
! 第三十二》条 ?向海洋弃置船舶【、航空器《、平台和《其他海上人工—构造物?前应排出所》有的油类和其—他,有害物?质
》
: 《第三:十三条 需要设】置海:上焚烧设施应事【先向海区《主管部门《申,请申请时附报该【设施详细技》术资料经《海区主管部门批准后!方可建立设施建成】。后须经海区主管部门!检验核?。准,
:。
实!施焚烧作业的单位应!按,本,办法的规定程序向】海区主?管,部门申请海上焚烧许!可证:
》
第三十】。四条 违反条例和!本实施办法》造成或可能造成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!海区主管《部门可依照》条例第十《七条、第二十—条和第二十一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】
【 未获得主【管部门?签发的倾《倒许可证擅自—倾倒和未按》批准的条《件或:区域进行倾》倒的按条例第二十条!有,关规定处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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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三十—五条 《对处罚?不服者?可在收到行》政处罚决定之日起】十五:日内向作出处罚【决定机关《。的上:一级机?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!果不服的从收到复】议决定之《日起十五日内—向人民法院》起诉;?当,事,人也可?在收到处罚决定之】日起十五《日内直接向人民【法院起诉
》
》。 当事人逾期!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!民法院起诉又不履】行处罚?决定:的由:作出处罚决定的机】关申请人民法院【强,制,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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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六条《。 违反条例和本实!施办法?造成海?洋环:境污染损《害和公?私,财产:损失的肇事》者应:承,担赔:偿责任
【
第三】。十七条 赔—偿责任包括
【。
】1.受?害方为清除、治理】污染所支付》的费用及对污染【。。损,害,所采:取的预防措》施所:支付:的,费用
【
? 2.污染对公】。私财产?造成:。的经济损失对—海水水质、生物【资源等的损害—
?。。
3.!。为处理海洋倾废引起!的,污染损害《事件所进行》的,调,查,费用:
《
—第三十?八,条 ?赔偿:责任和赔偿金额的】纠纷当事人可—依照民?事诉讼程序向人民法!。院提起诉讼》;也可请《求海区主管部门进行!调解处理对调解不服!的也可?以向人民法》院起诉;涉外案件还!可,以按仲裁程序—解,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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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九条 ! ,。因环:境,污,染损害赔偿提—起,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!年从当事人知—道,或应当知《道受到?污染损害时计算
!。
【 赔偿纠《纷处理结束后受害】方不得就同一污染事!件再次提出索赔要求!
,。
《
第—四十条 由于战争!行,。。为,。、不可抗《。拒的:自然灾害或由于第三!者的过失《。虽经:。及时采取合理措【施但仍不能》避免造成海洋—环境污染损害的可】。免除倾倒单位的赔偿!责任
?
《
由—于第三者《的责任造《成污:染损害的由第三【者承担赔偿责任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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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因不可抗拒的原!因而弃置的船舶【、航空器《、平:。。台和其他载运—工具不按本办法第三!十一条规定要求进行!处,。置而:造成污染《损害的应承》担赔偿责任
!
《 海?区,主管部门《对免除?责任:的条件调查属实后可!做出免除《赔偿:责任的决定》
》
第—四十一条 》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!含义:是
【 1.“内】海”系指领海基线内!侧的全部《海域(包括》海湾、?海峡、海港、河口】湾);领海基线与】海岸之间的海域【;被陆地《。包围或通过狭窄水】道,连接海洋的海域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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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2.“疏】浚物倾倒《”系指任何通过【或利用?船舶或其他载—运工具有意地—在海上以各种方式】抛弃和?处置疏浚物“疏浚物!”系:指,任何疏通、挖深【港池、航《道工程和《建,。设、挖掘港口—、码头?、海:底与:岸边工程所产生的泥!。土、沙砾和其—他物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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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3?。. “?海上焚?烧”系指以热摧毁】方式在海上用—。焚烧:设施有?目的地焚烧有害【。废,弃物的行为但不包括!船,舶,或,其,他海上人工》构,造物在正常操作【中,所附:带发生的此类行为
!
】 4.“海上焚烧】设施”系《指为在海《上焚烧目的作业的船!舶、平台或人工构造!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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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5.“废弃物和】其,他物质”系指为【弃置:的目的向海上—倾倒或拟向》海上倾倒的任何形式!和,种类的物质》。与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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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6.“迅速无害!化”系指列入条【例附:。件,一的某些物质能通】过海上物《理、化学《和生物过程转化为】无害并不《会,使,可食用的《海洋生物变》味或危?及人:。类健康?。和家畜家禽的正常生!长,
! ,7.“痕量沾污”】即条例附件》一中的“微》含,量”系指《列入条例附》件一的某些物—质在海上倾倒—不,会产生?有害影响特别是不】会对海洋生物或人】类健康产生急性【或,慢性效应不论这类毒!性效应是否是由于】这类物质《在海洋?生物尤?其是可?食用的?海,洋生物富《集,而引起的《
【 ?。。。8.“显著量”【即条例附件二中的“!大量”系指列入条例!附件二的某些—物质的海《上倾倒经生》物测定证明对—海洋生物有慢—。性毒性效应则认为该!物质:的含量为显著量【
! 9.“特别管理】措施”系指》倾倒非“痕量—沾污”又不能—“,迅,速无害化”》的疏浚物时须—采取的一些行—政或技术管理措【施通过这些措—施降低疏浚物中所】含附件一或附件【。二物质?对环境的影响使【其不对人类健—康和:生物资源产生—危害
》。
— 第四十二条 本!办法由国家海洋局】负,责解释
—
? : 第四十三条【 本?办法自发《。布之日起开》始,施行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