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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海关统《计条:。例 —    — 第一条 》 为了科《学、有效地开展海】关统计工作》保障海关统计—的准确性《、及:时性、完整性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海【关法:和中华人民》共和:。国统计?法的有关规》定制定本条例 ! :     第二【条  海关统计是海!关依法对进出口【货物贸?易的统计《是国民经济》统计的组成部—分 :   【。。  海关统》计的任务是对—进,。出口货物《贸易进?行统计调查、—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!进行进出口》监测预警编制、管】理和公布海》关统计资料提—供统计服《务, 《。  ?   ?第,三条  海》关总:署负责组《织,、管理全《。国海关统计工作 ! : ,     海关统计!机构:、统计?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!民共和?国,统计法?、,中,华人民共《和国统计法实施【细则及本条例—的规定履行职—责 —   ?  第四《条 : 实际?进出:境并: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!加或者减少》的货物?列入海关统计 】  》   进《出境物品超过自【用,、合理数《量的列入海关—。统计 》 ,    》。 第五?条  下《列进出口货》物不:列入:海关统计 【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过境、转运和通!运货物; 》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)暂时进—。出口货物; 【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三—)货币及货币用黄金!; :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租赁》期1年?以下的租赁进出口货!物; 《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(五)?因,残损、短少》、,品质不良或者—。规格不符而免费补偿!或者更换的进—出,。口货物; 》 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六《)海:。关总署规定》的,不,列入海关统计—的其他货《物 ?     第!六,条  ?进出口货物的—统计项目《包括  !  :   ?  (一)品名及】编码; 《 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二》)数量?。、价格; 【。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三》)经营单位》; 》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(四)贸易方式【; 《 :   ?   ?  :。 (五)运输方式;!。。 : ?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六)进口货物的!原产国(地》区)、启运国(地区!)、境内《目的地; 】 :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七:)出口货物的最终】目的国(地区)、】运抵国(地区)、境!内货源地; 】。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八)进出】口日期; 【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九)关别;—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十)!海关总署规定的【其他统计项目 】     根!据国民经济》发展和?海关监管需要—海关总?署可以对统》计,项目进行调整—   】。  第七《条  进出口货物】的,品名及编码按照【中华人?民共和?国海关统计商品【目录归类统》计 —   ?  进出《口货物的《数量: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海,关,统计:商品目录规定的【计量单位统计— , ,   — , 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海关统计商品】目录由海关总—署公布 — :     第八条】  进?口货物的价格—按照货?。价、货物运抵中华人!民共和国境内—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!输及其相关费用【。、,保险费?之和统计 !  :   ?出口货物《的价格?按照货价、》货物运?抵中华?人民共和国》境,内输:出地点装《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!费用、保险费—之和统计其中包含的!出口关税税额应【当予以扣除 【 《    第九条  !进口货物应当—分别统计其原—产国(地区》)、启运国(地【区):和境内目的地— , 《  :   ?出,口货物应《当分:别统计其最终—目的国?(地:区)、运抵国(地】区)和?境内货源地 【 :  ?   ?第十:条  进出口—货物的经营单位【按,照在:海关注?册登记?。、从事进出口经营】活动:的法:。人、其他《组织或者个人统【计 ?  》。   第十一条 】 进:。。。出口货物《的贸易方式按照【。海关监管要求分【类统计 —  《。   第《十二条  进出口货!物的:运输方式按》照货:物进出?境时的运输方式统计!包括水路运输、铁路!运,输、公?路运输、航空运输】。及,其他运输方》式  】 , , ,第十三条 》 进口货物的日期】按照海?关放:行的日期统计;出口!货物的日期按照办结!海关:手续的?日期:统,。。计 》     —第十四条  进出口!。货物由?接受申?。报的海关负》责统:计 ? 《    第》十五条  海关统】计资料包《括海关统《计原始资料以及以原!始资料为基础采集】、整理的相》关统计信息》 》     前款所称!海关统计原》。始资料是指》经海关确认的进【出,。口货物?报关单?及其他有关单证 ! ,     【第十六条  海关总!署,应当定期、无偿地】向,国,务,院,有关部门提》供,有关综合统计—资料  !  : 直属海《关应当定期、无【偿地向?所在地省《、自治区《、直:辖市人民《政府有关部门提【供有关综合》统计资料《 ,     !第十七条 》 海关?应当:建立:统计资?料定期公布制度【向,社会:公布:海关统计信息 【  —   海关可以【根据社会公众—的需要?提供统计服务 】   —  第十《。八条 ? 海关?统计人员对在—统计过程中知悉的】国,家秘密、商业秘密负!有保密义务 【  》   第十九条 】。 当事人有》权在保?存,期限内查《询自己申报的海关统!计原始资料及相关】信息对查询》结果有疑问的可【以向海关申请核实】海关应当予以核实并!解,答有关问《题 《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条  海关对!当事人依法应—当,申报的项目有—疑问的可以向当事】人,提出查询《当事人应当及时【作出答?复 《 ,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一条?  依法应当申【报的:项目未?申报或者《申报不实影响海关】统计准确性的海关】应,当责令当事人予【以更正需要予以行】政处罚的依》照,中华人民共和国海】关行政处罚实施【条例的规定予以【。处罚 【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二条  】本条例自2006年!3月1日起施行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