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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土地上!房屋:。征收评估办法 【 ?    【 第:一条  为规范国有!土地上房屋征收【评估活动《保证房屋征收评【估结果?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!地上房屋征收—与补:。偿条例制定》本办法 【     第二】条  评估国有【土地:上被征收房屋—和用于产权》调换房屋的》价,值测算被征收—房,。屋类似房地》产的:市场价格以》及对: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!核,评估和鉴定适—用本办?法 —     》。第三条 《 ,房地产价格评估机】构、:房,。地产估价师、—房地产价格评估【专家委员会(以【下称评估专家—。。委员会)成员应当】独立、客观、公【正地开展房》屋征收?评估:、鉴定工作并对【出具的评估》、鉴定意见负—责 —     任—何单:位和个人《不得干预房》屋征收评估、鉴定活!动与房屋《征收当?事人有利害关系的】。应当回避 】  ?   第四条  房!地产价格评估机【构由被征《收人在规定时—间内协商《选定;在《规定时?间内协商不》成的由房屋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】被征收?人按照少《数服从多《数,的原则投票决定【或者采取摇》号、抽签《等随机方式确定【具体办?法由省、自治—区,、直辖市制定 ! ?    房地产价】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!迎合征收《当事人不当要—求,、虚假宣传》、恶: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!段承揽房屋征收【评估业务 【    —。 ,第五:条  同一征收项目!的房屋征收评估工】作原则上由一家房】地产价?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!。征收范围较大的可】以由:两家以上房地产价】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! 《 :    两家以上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!。承担的应当共—同,协,。商确定?一家房地产价—格评估机构为—。牵头单位;牵头【单位: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!价格:评估机构就评估对象!、评估时点、—价值内涵、评—估依据、评估假设】。、评估原则、—评估:技术路线《、评估方法、重要参!数选取、评》估结果?确,定方式等进行沟通】统一标准 》  — ,  第六条》  :房地产价格评估机】构选定或者确—定后:一般由房屋征收部】门,作为委托人向—房地产价《。格评估机构出具【房屋征收评估—委托:书并与其签订房屋】征,。。收评估委托合同【   】  房屋征》收,。评估委?托书应当载明—委托人的名称—、委托的《房,。地产价格评估机构】。的名:称、评估目的、【评估对象范围、评估!要求以及委》托日期等《内容 》 ?  :。。  房屋《。征收评?。估委托合同应当载】明下列事项 — :。  《  : ,。    (一—。)委托人和房地产价!格评估机《构的基本情况; 】 :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二)负【。责本评估项目的【注册房地《产估价师; 【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三)—评估目的、评—估对象?、评估时点等—评估基本事项;【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四)委托人应【提,供,的评估所需资料【; ?    【。  :。   (五)—评估过程中双—方的权利和义务;】 : ,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六)》。评估费用及收—。取,方,式; ? ?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七):评估报告交付时间】、方式; ! 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(八—)违约责任; 【 》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(九)解决争!议的方法; 】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十)【其他需要载》明的事项《。 》     第—七条  《房,地产价格评》估机构应当》指派与房屋征收评】估项目工作量—。相适应?的足够数量的注册房!地产估价师开—展评估工作》 》    《 房地产价格评估】机构不得转让或者】变相转让受托的房】。屋征收评估业务 】。  —   第《八条  被征收房】屋,价值评估目》。的应:当,表述为“为房屋征】收部:。门与被征收人—确,定被征收房屋—价值的补偿提—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!屋,的价值?” 【。  :  用于《产权:调换房屋价值评估】目的应当表述为“】为房屋征收部门【与被征收人计—算被征收《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!调换房屋价值的差】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!产权调换房》屋的价值”》    ! 第九条  房屋征!收评:估前房屋征》。。收部门应当》组织有关单位—对被征收房》屋情:况,进行调查明确评估】。对象评估《对象应当全面、客观!不得遗漏、虚构【    ! 房屋征收部门【应当向受《托的:房地产价格评估机】构提供征收范围内】房屋:情,。况包:括已经登记的房屋】情况和?未经登记建筑的【认,定、处理结果情况调!查结果?应当在房屋》。征,收范围内向被—征收人公《布 ? , ?  :  对?于已经登记的—房,屋,其性质、用途和建筑!面积一般以房屋权】属证书?和房屋登记簿—的记载为准;房【。屋,权属证书《与房屋?登记簿的记载—不,一致的除有证—据,证明房屋《登记簿确有错误【外以:房,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!经登记的《建筑应?当按照市、县级【人民政?府的认定、处理结果!进行评?估 : ?    》 第十条 》 ,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!时点为房屋》征,。收决定公告之日 !。 ?    《 用于产权调—。。换房屋价值评估【时点应当与被征收】房屋:价值评?估时点一致 !。  ?   第十一条 】 被征?收,房,屋价值是《指被:征收房屋及其占【用范围内《的土地使用权—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!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!以公平交《易方式?在评估时《点自愿进行》交易的?金额但?不,。考虑被征收房—屋,租赁、抵《押、查封《等因素的影响 【 》    前款所述】不考虑?租赁因素的影—响是指评估被征收】房,屋无租约限》制的价?值;:。不考虑抵押、—查封:因素的影响是指评估!价值中不扣除被征】。收房屋已抵押担保】的债:权数额、拖》欠的建设《工程价款《和其他法定》优先:受偿款 —   》 , 第十二条》  房地产价格评】估,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!地产估价《师,对被征收《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!查被征收《房屋状况拍》摄反映被征》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!照,片等影像资》料做好实《地查勘?记录并妥善保—管, ?     被】征收人?应当协?助注册房地》产,估,价师对?被征收房屋进—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!。协助:搜集:被征:收房屋价值评估【所必需的《情况和?资料 ? 《    《 房屋征收部门、】被征收人和注册房】地产:估价师?应当在实地》查勘:记录上签字》或者盖章确认被征收!人,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!。。上签字或者盖章的】。应当:由房屋征收部门【、注册房地产估【价,师和无?。利害关系的第三【。人见证有《关情况应当》在评估报告中说明】 : ?   ? , 第十三条 — ,注,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!根据:评估对?象和当地房》地产市场状况—。对市场法、收益法】、成:本法、假设》开发:法等:评估方法进行—适用性分析后选用】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!法对被?征,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!    ! 被征收房屋—的类: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!当选用?市场法评估;被【征收房屋或者其【类似房?地产有经济收—益的应当《选用:收益法评估;被征收!房屋:是在建工程的应【当选用假《设开发法评估 【    】 ,可以同时选用—两种以上评估方【法评估的应当选【用,两种以上评估方【法评:。估并对各种》评估方法《的测算结果进行校】核和比较分析后【合理确定评估—结果  !   第十四条 】 ,被征收?房,。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!被,征收房屋的》区位、用《途、建筑结》构,、新旧程度、建筑面!积以及占地面—积、土地使》用权等?影响被?征收房屋《价值的因素 】     被征!。收房屋室内装饰【装修价值机器—设备、物《资等:搬迁费用以及停产】停业损失等补偿由征!收当事人协商确定;!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!房地产价格评估机】构通:过评估确定 】   》  第十五条  房!屋征收评《估价值?应当以人民币为【计价的货币单位精确!到元 —   《  第十六条  】房地产价格评估【机构应当按照—房,屋,征收评估委》托书:或,者委托合同的—约定向房屋征—收,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!。评估结果分户的初】步评估结果应—当,包括:评估对象的构成【。及其基?。。本,情况和评估价值【房屋:征收部门应当将【分户的初步》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!内,向,被征收人公示— 《     公示】期间房?地,产价格?评,估机构应当》安排:注册房地产估—价师对分户》的初步评估结果进】行现:场说明?解释存在错误—的房:地产价格评估机【构应当修正 【 ?  : ,。  第十七条  】分户:初步评?估结果公示期满【后房地产价》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!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!评估范围《。内被: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!报告和分《。户评估报告房屋【征,收部门应当向—被征收人转交分【户评估?。报告 【    《 整体评《估报告和分户评【估报:告应当由负责房【屋征收评估项目的】。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!估价师签字并加盖房!地产价格评估机构】公章不得以》印章代替签字 】。  》   第十》八条  房》。屋征收?评估业务完成后【房地:产价格评估》机构应当将评估报】告及相关资料—立卷、?归档保管 】     第【十九:条  被征收人或】者,房,。。屋征:收部门对《评估报告有疑—问的出?具评估报告》的,。房地产价格评—估机构应当向其作】。出解释和《说,明 —。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条》 , 被征收人》或者房屋征收—部门对?评估结果有》异议的应当自收到】评,估报告之日》起10日内向房【地产价格《评估机?构申请复核评估 !  》 ,  申请复核评【估的应当向原房地】产价格评估机构提】出书面复核》评估申请并指—出评估报告》存在的问题 ! ,。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一条: , 原房?地产价格《评估机?构应当自《收到书面复核—评估申请之日起1】0日内?对评估结果进行【复核复核后改变【原评估结果的—应当重新《出具评估报告—;评估结果》没有改?变的应?。当书面告知复—核,评估申请人 】。。    — 第二?十二条  被—征收人?或,者房屋征《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!格评估机构的—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!当自收到《复核结果之日起【。10日?内向被征《收房屋所在地—评估:专家委?员会申请鉴定被【征收人对补》偿仍有异议的—按照国有土地上【房屋征收《。与补偿?条,。例第:二十:六条规定处理 】  》   第二十三条 !。 各:。省、自治区住房【城,乡建设主管部—。门和设区城》市的房?地产管?理,部门应当组织成【立评:估专家委员会对【房地产价格》评,估机构做出的复核结!果进行鉴定 —   【  :评估专?家委员?会由房地《产估价?师,以及价?格、房?地,产,、土:地、城市规划—、法律等方面的【专家组?成 《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四条  评】估专家?委员会应当选派【成员组成专》家组对复核》结果:进行:鉴,定专:家组成员为》3人以上单数其【中房地产估价师【不得少于二分—之一 —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五条?  评估专家—。委员会?应当自收到》鉴定申请之日起【10日内对申请鉴】定评估报告的评【估程序、评》估依据、评估假【设、评?估技术路线、评估】方法选用《、,参数选取、评估【结果确定《方式等?评估技术问题进【。行审核出具书—面鉴定意见 【 ,。 :     经评估专!家,委,员,会鉴定评估报告【不存在技《术问题的应》当维持评估报—告;评估报》告存:在技术问题的出具】。评估报告的房—。地产价格评估机构】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!。具评估报告 — :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:六条 ? 房屋征收评估鉴】。定过程中房》地,产价格评《。估机构应当按—照评估专家委员会要!求,就鉴:定涉及的评估—相关事宜进行说明】需要对?被征收房《屋进行实地》查勘和调查的有【。。关单:位和个人应当协【助 ? , :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七条  因【房屋:征收评估、复核评】。估、鉴定工作—需,要查询被征收房屋】和用:。于产权调换房—屋权属?以,及相关房地》产交易信息》。的房地产管》。理部门及其》他,相关部门应当—提供便利《   】  第二十八条【  在房《屋征收?评估过?程中房屋征收—部门:或者被征收》人不配合、》。不提供相关资—料的房地产价格【评估机构应当在评】估报告?中,说,明有关情况 — ?     第二十!九条 ? 除政府《对用于产权调换房】屋价格有特别规【定,外应当以《评,估方式确《。定用于产权调换【房屋的市场价值【   】。  第三十》条 : 被征收房屋的类似!房地产是指》与被征收《房屋的区位、—用途:、权利性质》、档次、新旧—程度、规模、—建筑结构等》相同或者相》似的房地产 【 ?     被—征,收房屋类似房地产】的市场?价格是?指,被,征收房?。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!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!格确:定被征收房屋类似房!地,产,的,市场价格应当剔除】偶然的和不正常【的,因素 》 :     第—三十一?条  房屋》征收评估、鉴—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!。但鉴定改《变原评估结果的【鉴定费用由原房【地产价?格,评估机构《承,担复核评估》费用:由,原房地?产价格?评估机构承担—房屋征收评估、鉴定!费用:按照:。政府价格主管—部,门规定的收费标【。准执行? 《     第三】十二条  在房【屋征收?评,估,。活动中房地产价【格评:估机构和房地—产估价师《。的违法违规行为【按照国有土》地上:房屋征收与补—偿条例、房地产估】价机构管理办法、】注册房地产估价【师管理办法等—规定处罚违反规定收!费的由政府价格主管!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《共和国价格》法规定处罚》    ! 第三?十三条?  本办法自公布之!日起施行2》00:。。3年:12月1日原建设】部发布的城市—房屋拆迁估价指【导意:。见同时废止》但国有土《地上房屋征收与补】偿条例施行前已【依法取得房屋拆迁】许可证的项》目,继续沿用原有—规定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