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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国有》土地上房屋征收【评估办法《 ?  —   ?第,。一条  为规范【国有土地上房屋【征收评估活》动保证房屋征收【评估结果客观公平】根,据,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!与补偿条例制—。定本办法 !   ?  第二条  【评,估国有土地》上被征收房屋和【用于产权《调换房屋的价值测】算,被征收房屋类似【。房地产的市场价【格以:及对相关评估结【果进行复核评估【和鉴定?适用:。本办:法 ? ,     第三!条, , 房地产价》格评估机构、—房地产估价》师、房地产》价格:评估专家委员会(以!下称:评估专家委员会)】成员应当独立、客】观、公?。正地开展《房屋征?收评估、《鉴定:工作并对出具的【评估、鉴定意见负】责 【  :  任?。。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干预房屋】。征收评估《、鉴定活动与房屋征!收,当事人有利害关【系的应?当回避 】。 ,    第四—条  房地》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!征,收人在规定时间内】协商选定;在—规定:时间内协《商不:成的由房屋征收部】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!按照少数服从—多数:。的原则投票决定【或者采取摇号、【抽签等随机》方式确定《具体办法《由省、自治区、【直辖市制定 【 ,   》 , 房地产价格评【估机构不得》采取迎合征收当事】人不当要求、虚假宣!。。传、恶意低》收费等不《。正当:手段承揽房屋征【收评估业务 ! :    第》五条  同一征收项!目,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!原则上由一家房地】产价格评估机构【承,担房屋征《收,范围较大的可以【由两家?以上:房地产?价,格评估机构共同承】担 《 :    《 两家以上》。房地产价格评估【机构承担《的应:当共同协商确定【一家房?地产价格《评,估机构?为牵头单位》;牵头单位》应当组织相关房地产!价格评?估机构就评估对【象、评估时》点、价值内涵、评估!依据、评《估假:设、评估原则、【评估技术路线、评】估方法?、重要参《数选取、评估—结果确定方》式等进行沟通统【一标准 《   【  第六条  【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!选定或者确定后【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!作为委托人向房地】产价格评估机构出】具,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!并与其签《。订房屋征收评估【委托合?同 —    《 房屋征收》评估委托书应当载】明委托人的名称、委!托的房地产价—格评估机构的名称】。、评估目《的、评估对象范围】、评:估要求?以及:委托日期等》内容 》 ,     —房,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!应当载明《下列事?项 》 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(一)委—托人和房地》产价格评估机构【。的,基本情况; 】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二)负【责本评估项目的注】。册房地?产估价师; 】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评估目的、评估!对象、评估时点等评!估基本事《项; ?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四【)委托?人应提供的评估【所需资?料; ?。 ?  ? ,  :。 ,   (五)评估】过程:中双:方的权?利和义务; 】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六)评】估费用及收》取方式; 】 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七)评估《报,告交付?。时间、?方式; 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八)违约】责任:; 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(九)解决争议的】方法; 《 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》(十)其他需—要载明的事项 【 》    第七条 】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!构应当指派》与房屋征收》评估项?目工作?量,相,适应的足够》数量的注册房地【。产估价?师开展评估工作【 ?     房】地,产价格评估机—构不: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!受,托的房屋征收评【估,业务 】    第八条  !被征收房屋价值【评估目的应当表述为!“为房屋征》收部门?。与被征收人确定【。被,征收房屋价值—。的补偿提供》依据评估《被征收房屋》的价值” 【    —。 用于产权调换房】屋价值?评估目?的应当表述》为“为房屋征收【部,门与被征《收人计算《被征收房屋》价值与用于产—权调换房《屋价:值的差价提供—依据评估用》于产权调换房屋【的价值” — ,    — 第九条  房屋】征收评?估前房屋征收部门】应当组织有关单【位,对被征收房屋情况】进行调查明确评【估对象评估对象应当!全面、客观不得【遗漏、虚构 【     】房屋征收《部门应当向》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!估机构提供征—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!括已经?登记的?房屋情况和未经登】记建:筑,的认定、处》理结果情《。况调查结果应当【在房屋?征收:范围内向被征收【人公布 《 , :     对于】已经登?记的房屋其性质、用!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!房屋:权属:证,书,和房屋登记》簿的记载为准;房】屋权属证书与房屋】登记簿的《记载不一致的除【有证据证明》房,。屋登记簿确》有错误外以房—屋登记簿为准对【于未:经登记的《建筑应当按照市、】县级人民政府的认】定、处理《结果进?行评估 !    第十条【  被征收房屋价值!评估时点为房屋【征收决定公》告之日 !    《用于产权调换—房屋价值《。。评估时点应》。当与被?征收房屋价值评【估,时,点一致? 《  ?。   第十一条【  被征《收房屋价值》是指被?征收房屋及其—占,用范围内的土地【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!况下由熟悉情况的】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!方式在评《估时点自愿》进行交易的》金额但?不考虑被《征,收房屋?租赁、抵押、查封等!因素的影响 】  《   前款所述【不考虑?租赁因素的》影,响是指评《估被征收房》屋无:租约限制的价值;不!。考虑:抵押、查封》因素的?影,响是:指评:估价:值中不?扣除被征《收房屋已抵押担保的!债权数额、拖欠的】建设工程价款和【其他法定优先受【偿款 》。   》。  第十《二条  房地产价格!评估机?。构应当安排注册房】地产估?价师对被征收—房屋进行实地查勘】调查:被征收?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!征收房屋《内外部状况的照片】等,影像资料做好实地】查勘记录并妥善【保管 】    被征—收人应?当,协助注册《房地:产,估,价师对被征收房【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!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!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!的情况和资料—。   】  房屋《征收部门、》被征收人《和,注册房?地产估价师应—当在实地查勘记录上!签字或者《盖,章确认被征收人【拒绝: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!字或者盖章的应当】由房屋?征收部门、注册房地!产估价师和无—利害关系的第三人】。。见证有关情况应当】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!  —   第《十三条  注—册,房地产估价师应当】根,据评:估对象和当地房地】产市场状《况对市场法、—收益:法、:成本法、假》设开发法《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!性分析后《。选用其中一》。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!征收:房屋:价值进行《评,估 ? :     被征】收房屋的类似房地】产有交?易,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!估;被征收房—屋或: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!济收益的应当选【用,收益法评估;被征】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!应当选用《假设开发法》评估 —    》 可以同时选用【。。两种以上评估方【法评估?的应当选用两种以】上评估方法评估并对!各,种评估方法的测算】结果进行校》。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!确定评估结果— 《     第十四!条  被《征收房屋价值评估】应当考虑被》征收:房屋的区《位、用途、》建筑:结构、新旧程—度、建筑面积—以及占地面积、土地!使用权等影响—被征收房屋价值【的因素 】     被—。。征收房屋《室内:装饰装修价值机【器设备、《物资等?搬,迁费用以及》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!。由征收当事人协商】确,定;协?商不成的《可以委托房地—产价:格评:估机构?通,过评估?确,定  】   ?第十:五条  房屋征收评!估价值应《当以人?民币为计《价的货币单位精【确到元 【。 ,     》第十六条  房【地产价格《评估机构应》当按照房屋征—收评估委托书或者委!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!征收部门提》供分:户的:初步评估结果—分,户的初步评估—结果应当《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!及其: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!房屋征收部门应【当将分户《的初步评《估结果在征收范【围内:向被征收人公示 ! , ,。     公【。。示期间房地产价【格评估机构应当【安排: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!分户的初步评—估结果进行》现场说明解》释存在错误的房地产!。价格评估机构—应当:修正 ? 》。    第十七条】 , ,分户初步评》估结果公《示期满后房》。地产价格《。评估机?构应当向房屋—征收部门《提供委?托评估范围内被征】收房:屋的整体《评估报告和分—户评: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!应当向被征》收人转交分》户评估报告》 《 :    整体评估报!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应!当由负?责房屋?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!。以,。上,注,册,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!加盖房地产价格评估!机构公章《不得:以印章代《替签字 !   ? 第十八条 — 房屋征收评估业务!完成:后房:地产:价格评估机构应【当将评估报告—及相关资料立—卷、归档保管 !。 ?    第十九条 ! 被征收人》或者:房屋征收部门对【评估报告有疑问的】出具评估报告—的房地产价》格评:估机构应当向其【作出解释和》说明  ! ,  第二十》条 : ,被征收人或者房【屋征:收部门对《评估: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!收到评估报》告之日起10—日内:向房地产价格评估】机构申请复》核评估 !    申请—复核评估的应—当向原房地产—价格评估机构—提出:书,。面复核评估申—请,并指出评估报—告存在的问题 】 : ,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一条  原房【地产:价,格评估机构应当【自收到书面复核【评估申请之日起【10日内对评—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!后,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!当重新?出具:评估报告;评—估,结果没有改变的应】当书面?告知:复核评估《申,请人  !   第二十二条 ! 被征收人或者房】屋征收部门》。对原:房地产价格评估机】。构的复核结果有异】。议的应当《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!。起1:0日内向《被,征收:房屋所在《地评估专《家,委员会申请鉴定被】征收:人对补偿仍有异【议的按照国》有土地上房屋—征收与?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!规定处理 》     !第二十三条  各】省、自治区住房城】乡建设主《管部门?。和,设区城市的房地产】管理部门应当组织】成立评估专家—。委员会对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!做出的复核结—果进行鉴定 【     评!估专家委员会由【。房地产?估价师以及价格、房!地,产、土地、城市规划!、法律等方》面的专家组成 !     第】二十四?条  ?评估专家委员—会应:当选派?成员组成专家组对复!核结果进行鉴定【专家组?成员:为,。3人:。以上单数其》中房地产估价师不得!少,于二分之一 — ?     —第二十?五条  评估专家委!员,会,应当自收《到鉴定申请之日【起10日内对申请】鉴定评估报》告的评估程序、评估!依据、评估假设、评!估技术?路线、评估方法选用!、参:数选取、评估结果】确定方式等评—。估技术问题进行【审核出具书》面鉴定意见》 》     经—评估:专,家委员会鉴定—评估报告不》存在技术问题的【应当维持评估—报告;评估报—告存在技术》问题的?出具评估报告的房】地产价格评》估机构应当改—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!报告 》     第】二,十六:条,  房屋《征收评估《鉴定过程《中房地产价格评【估机构?应当按照评估专家委!员,会要求就鉴定涉及】的评估?相关事宜《进行说明需》要对:被征收房屋》。进行实地查勘和【调查的有关单位和个!。人应当协助 】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》七条  因房屋【征,收,。评估、复核评—估,、鉴定工作需要查】询被征?收房:屋和用?于产权调换房屋【权属以及相关房地】产交易信《息的房地《产,。管理:部门及其《他相关部门应当提】供便利 —  《   第二十八条】  :在房:屋征收评估过程中房!。屋征:收部门或《者被征收人不配合】、不提供相关资料的!房地产价《。格评估机构》应当在评估报—告中说?明有关?情况 ? 《 , , ,  第二十九条 】 除政府对》。用于产权调换—房屋价格有特—别规定外应当以【评,估方式确定用于产权!调换房屋的市场【价值 【     》第三十条  被征收!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!指,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!、用途、权利性质】、档次、新旧程度】。、规模、建》筑结构等相同或者】相似的?房地产 《 :     被】征收房屋类似房【地产的?市场价格是指被【。征收房屋的类似房】地产在评估时点【的平均交易价格确】定被征?收房屋类似房—地产的市场》价格应当剔除—偶然:的和:不正常的因素— ? ? ,   第三》十,一条:  房屋征收评估、!。鉴定费用由委—托人承担但》鉴定改变《原评估结《果的鉴定《费用由?原房地产价格—评估机?构承担复核评估【费用由?原房地?产价:格评估机构承担房】屋征收?。评,。。估、鉴定费用按照】政府:价格主?管部门规《定的收费《标准执行 —   —  :第三十二条 — 在:房屋征收评估—活动中房地产价格】评估:。机构和房地产估价】师的违法违规—行为按照国有—土地:上房屋征收与—补偿条?例、:房地产估《价机构管理办法【、注:册房地产估价师【管理:办法等规定处罚违反!。规定收费的由政【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!中华:。人民共和《国,价格法?规定处罚 —    【 第:。三十三条  本【办法自公布之日起】施,行2003年1【2月1?日原建设部发—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!价,指导:意见同?时废:止但国有土地上【房屋征收与补偿条】例施行前《已依法取得房—屋拆迁许可证的【项目继续《沿用原有规》。定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