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》务院关于修改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反补贴条例的决定】(2004版本)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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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决!定对:中华:人,民,。共和国反补贴条【。。例作如下修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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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一、将第五》条、第十三条、第】十六条?、第十八条第一款、!第十九条《、第二十条第三【款、第?二十六条第》二款、第《二十:八,条、第三十条—、第三十二条—第一款、第三十【二条第二款》、第:三十:四条第二款》、第三十六》条、第三《十九条、《第四十八条第二【款、第?四十九条、》第五十六条》中的“对外贸—易经济?合作部(《外经贸部)”修改】为“商务部”;同时!将第二十八条—第一:款,第(六)《项中:的“外?经贸:部和国家经贸委共】同认:为,”修改为《“商务部认为”删去!第十六条《。、,第十八条《中的“经商》国家:经,贸委后” 及第四】十九条中的“商国】家经贸?。委后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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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二、将第七条中的】“国家经济》贸易委员会(国【家经贸委《)”修改为“商务】部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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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三、删去第十—八条第二款》相应地将第》二十条第一款、第】二十条第二》款、:第二十一《条、:。第二十?二条、?第二十三《条、第二十四条、第!三十二条《第三:款、:第三十三《。条,。、第三?。。十四:条第:三款:中的“调查机关”】修改为“《商务部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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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《、将第二《十六条第一款—、第五十四条—、第五?十七条中的“外经贸!部、国家《经贸:委”修改为“商务部!”;同?时将第二十六条第】一款中的“由外经贸!部予以公告”修改】为“予以《。公告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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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!将,第三十七条中—的“:外经贸?部经商?国家经贸委后—”、第?四十八条第》一款中的“》外经贸部《经商:国家经贸委》”修:改为“?。商务部”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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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将第!二十五条修改为“】商务部根据调查【结果:就,补贴、?损害和二者之间【的,因,果关系是否成立作】出初:裁决定?并予:以公告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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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七、将?第二十九条、第【四十四条和第四十】六条中的“》现,。金保证金”修改【为“:。保证金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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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八、将第三十—四条第一款修—改为“商务部认为承!诺能够接受并符合】公共利益《的可:以决定中《止,或者终止反补贴调】查不采取临时—。反补:贴措施或《者,征收:反补贴税中止或者】终,止,反补:贴调查的决定由商】。务部予以公告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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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!、将第三十五—条,第一款中的“应出口!国(地区《)政府请求或者调】查,机关认为有》必要:调查机?关可以对补贴和损】害继续进行》调查”修《改为“应《出口国(地区)政】府请求商《务部应当对补贴和】。损,。害继续进行调查【;或者商务部认【为有必要的可以【对补贴和损》。害继续进行调查”同!时将该条第二款中】的“作出补贴或者】。损害的肯定裁定的承!诺继续有效》”修改为“》作,出补贴和损害的【肯定裁定的承诺【继续:有效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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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在第三【十八条中增加—。“征收?反补贴税《应当符合公共利【益”的?规定将这一条修改为!“在为完成磋—商的努力没有取得】效果的情况下终裁决!定确定补贴成立【并由:此对:国内产业造成损【害的可以征收反补贴!税,征,收反补贴税应当符合!公共利益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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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此外对个《。别文:字作了修《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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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?决定自?2004年6月【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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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反?补贴:条例根据本》。决定作相《应的修?。改,。重新公?。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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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反:补贴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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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2001》年11?月26日中华人民共!和国国务院令— 第3?29号公布》 根据2004【年3月31日国务院!关,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!。和国反补贴》条例>的决定修订)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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