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第九章 《公文审?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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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四十二、各地区、】各部:门报送国《务院的公文应—当,符合:党政机关公文处理】。工作条例的》规定除国务院领导同!志交办事项》和必须直接报送的】。绝密级?事项外一般》不得直接向国—务院领导同志—个人报送公》文各部门报》送国务?。院的请示性公文【凡,涉及其?他部:门职权的《必须主动与相—关部门充分协—商,。由主办部门主要负】责人与相关部—门负:责人会签《或联合报国务院审】批部门之间有分歧的!。主办部?门主要负责人—要主动协商;协商】后,仍不能取得一致【意,见的主办部门应列明!各方理据提出办理】建议与相关部—门负责人《会签后报《国务院?决定
】 ? 四十三、各地区】、各部门报送国【务院:审批的公文由—国,务,。院办公厅《按照国务院领导【同志分工呈》批并:根据需要由国务院】领导同志转》。请国务院其他领导】同志核批重》大事项报总理—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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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四十四—、国务?院制定的行政法规、!发布的命令、向【全国:人大或?全国人大常委—会,提出的议案》由总理签署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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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四十五、以【国务院名义发文经国!务院分管领导同志】。审核后由总理签【发
【 以国务院】办公厅名义发文由国!务院秘书长签发;如!有必要报国务院分】管领:导同志签发或报总理!签发
】 属》部门职权范围内事】务、应由部门自行发!文,或联合发文的不再】由国务院批转或国务!院办公厅转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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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!。。法律、?行政法规已》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!不再制发文》件没有实质内容、】可发可不发的文【件简报?一律不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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